十二、教授的头发和吃土的作家



  回到宿舍,仿佛酒醒了,我后悔不迭:天哪!我真的对方晴说了那些尖酸刻薄的话吗?我真的像个小市民一样,斤斤计较,对她无理取闹吗?

  我赶紧写了张字条。

  方晴:

  请原谅我今晚的无礼。也许我还是小孩子吧。你那么快乐,我应该为你高兴。祝你幸福。

  毕小明

  把字条从方晴房门下塞进去之后,我一个人出门散心。夜空静谧深沉。没有风,树影纹丝不动。草坪间的虫鸣时有时无。丁宜圆的生日晚会让人沮丧,但这都过去了。方晴的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我想起上学期我对她的痴迷。我想起爱丽丝,想起我们第一次亲吻的情景,我心里甜丝丝的……

  回屋后,我给家里打了电话。约好在半夜十二点,我有时忙学习,有时心情不好懒得跟他们说话,往往错过了,所以已经一个多月没和他们通话了。电话的那一头,妈妈照旧嘱咐我吃好睡好,别为难自己,多跟家里联系。爸爸接过电话,告诫我要努力学习。我说赵荣和丁宜圆恋爱了,他沉默了片刻,说学习要紧,恋爱是成年人的事。

  学期将尽,功课一阵紧似一阵。办公室不是准备考试的最佳场所,还是图书馆好。哈佛校园里大大小小的图书馆星罗棋布。其中Widener最大,正厅的天花板很高,人走进去觉得空旷,阅览室和藏书室一个接一个,整个建筑纷乱复杂,像个迷宫。但Widener并不收藏数学和自然科学的书,我闲暇时去那里涉猎社会学和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准备专业课则呆在Cabot Science图书馆,或者A系的图书馆。A系的图书馆不大,里面的气氛尤其宁静悠远、远离尘嚣。一排排书架之间散布着几张古老而依旧结实的大写字台。墙上挂着获得过W奖或F奖的教授的照片,不少人白发苍苍。

  记得我第一天来系里,就站在那里看照片,系里的一位秘书向我介绍教授和学生的情况。一位教授恰好进来,匆匆和我们打了个招呼,借出一本书,又匆匆走了。

  “这是Q教授,他的照片在这里,”秘书指着一张照片说。照片上,Q教授和另外几位老教授在聊天。人们举着酒杯,笑容满面。

  “当然,这是十多年前的照片了,”秘书说,“所以不像Q教授——现在Q教授头发少了。”

  “少多了,”我说。

  “对,一般来说,大家头发都少了。”

  “看来要掉不少头发才能当上教授呢。”我盯着照片上头发稀疏的Q教授,若有所思。秘书一笑。

  有时我还去燕京图书馆看书。那里收藏了大量中文、日文的书籍。图书馆建筑面积不大,门口立着两个石狮子。进了门,前台常站着一个和蔼的老头,五十多岁,戴黑框眼镜,风度翩翩。他是日本人,拿过三个博士学位,见人就礼貌地点头,日本式的口音磕磕绊绊。据方晴说,老头虽然乐于助人,总跑来跑去,实际上都是白忙——他忙了半天,你要借的书还是没找到。阅览室陈列着各类中文期刊,墙上有些中文字画,坦白地说,不算精品。

  这天我在阅览室看书,身边恰好坐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此人已经谢顶,身子圆鼓鼓的,右手戴着一个金戒指,上面嵌着一颗钻石。他在一个笔记本上写字,龙飞凤舞,不时停下来翻翻杂志。我好奇地问他在干什么,他说他是作家,在写小说。他一直写到阅览室关门。一起出门的时候,我问:“您在写什么题材的小说?”

  “噢,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原来是这样,”我笑道,“我以为作家都写大事。”

  “其实写作的目的就是把无聊小事写得有意思,让人乐意读。”

  “原来如此……”

  作家见我在听着,兴奋起来:“我是农村出来的。农民的苦太深太重了!所以我要写小说——我要歌颂农民。我也是农民!”

  “您看来挺关心他们的疾苦。”

  “谁不关心自己的父老乡亲!我来哈佛进修一年,时刻都不敢忘记自己是农民。一想到这个,我就有了动力,小说就写得有意思。我的很多作品都是展示农民的劣根性的。”

  “不过,”我皱了皱眉,“您不是要歌颂农民吗?”

  “当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作家说,脸上的表情很沉重,“但我的确深爱着农民。来哈佛之前,我回了一次乡下老家——那是一个贫瘠的小山村。可我的父母和兄弟都对我那么好。真的非常感动!一进村口,我看见母亲在老屋门口候着我,就连忙吃了一口土!”

  “吃了一口土?”我糊涂了,“您摔了一跤?”

  “不,我从地上抓起一块土,就塞进了嘴里!”

  “您为什么要这样?”我更糊涂了。

  “不知道!我把土塞进嘴里就嚼了起来。村里谁都猜不透我为什么要这样,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接着作家递过一张名片,嘱咐我有空买一本他的小说读读,就走了。回到宿舍,吃过晚饭,我又琢磨了一阵作家为什么要吃土这个问题,没想出所以然,就把这段奇遇添油加醋讲给爱丽丝听。近来我和爱丽丝有时闹些小别扭。她生气时从不大吵大闹,只对我冷嘲热讽,道歉讨好都不管用,她根本不理。我只好找机会哄她发笑。这次我成功了。

  从爱丽丝屋里出来,我一眼看见方晴的男朋友站在她门口。他一边重重地敲门一边说:“方晴,你开开门!有话好好说。”

  门内没有声音。他立刻又敲了几下。

  “方晴,求你了!”

  门内还是没有声音。他抬手整了整头发,转身挺胸而去。

  我呆站在门口。方晴的男朋友欺负她了!为什么?他们不是好好的吗?

  我顾不上什么了,急匆匆走到她门口,一言不发,也重重敲了两下。

  “你走吧,既然没空!我一个人呆着挺好!”

  方晴的声音里带着埋怨。我停了停,又轻轻敲了几下门,鼓起勇气说:“方晴,是我,毕小明。”

  门开了。方晴红着两眼,脸色憔悴。

  “方晴,你怎么了?”我冲动地说,“什么事这么伤心?有人欺负你吗?”

  “没什么。小明,爱丽丝还好吧?”

  “别提爱丽丝——她好好的。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吗?”

  “我很好,”方晴把目光投向窗外。

  “方晴,”我朝她走了两步,“我知道你有烦心的事。你什么都不用告诉我——只要你能高兴,我什么都愿意做!你要我做什么?”

  “没什么。我现在高兴多了。”

  “不!为什么你从不相信我!”我越说越冲动。方晴转头看着我。她的眼里含着泪。

  方晴喜欢我!我脑子里一闪。错不了。那热烈的目光,居高临下却依然热烈的目光!

  “好吧,”方晴说,“你把桌上那篇论文拿来——那篇中文的——帮我翻成英语,我们一起翻。”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烦躁地说,“这不是你最需要的!”

  “拿你没办法!”方晴恢复了平常的语气,“你怎么知道我要什么?少废话,快翻译。”

  我们翻译了几个小时。方晴始终没提她和男朋友吵架的事,我也没问。我很激动,每翻译一句都由此生发出各种联想……我毕竟是在为方晴效劳!虽然我没能劝解她,给她感情上的安慰,陪她喝杯咖啡等等——虽然不过是帮她翻译论文,可我还是在为她做事!她还那样认真地征求我的意见,一点嘲弄的语气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