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人格的形成



  美国心理学家B·R·赫根汉曾经在他的《人格心理学》一书中这样论述:“几乎所有的人格理论家都赞同这个观点,即人格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惯常行为模式加以描述。在种种不同的情况下,人们反应定势的差异形成了各人不同的个性特征。正是这些惯常行为模式才有可能使我们对人们的未来行为做出具有一定准确性的预测。当我们看到自以为熟悉的某某人做出一些反常行为时,就会无比惊讶地说:‘这不像是他干的。’当人们不再以过去的方式对某种情景作出反应,那么,我们说他们的人格已经发生了变化。”

  人格一词在英文中为“personality”,如果对其做一个最简炼又相对比较权威的定义,我们可以引用《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条目:“人格personality每个人所特有的心理-生理性状(或特征)的有机结合,包括遗传的和后天获得的成分,人格使一个人区别于他人,并可通过他与环境和社会群体的关系表现出来。人们提出过种种关于人格的学说,用以解释一个人如何与他人相同和相异,以及是什么因素把某个人的各种异同点组织成一个完整的模式。”

  如果用中文来注释人格,最妥当的词是个性。

  在中国的《心理学大词典》(朱智贤主编)中,对此做了如下注释:“个性(personality),也可称人格。指一个人的整个精神面貌,即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个性结构是多层次、多侧面的由复杂的心理特征的独特结合构成的整体。这些层次有:1,完成某种活动的潜在可能性的特征,即能力;2,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即气质;3,完成活动任务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方面的特征,即性格;4,活动倾向方面的特征,如动机、兴趣、理想、信念等。这些特征不是孤立存在的,是错综复杂交互联系,有机结合成一个整体,对人的行为进行调节和控制的。如果各种成分之间的关系协调,人的行为就是正常的;如果失调,就会造成个性分裂(双重人格或多重人格),产生不正常行为。个性不是天赋的,是在先天生理结构基础上,在后天环境教育影响下形成的。个性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和所处社会地位的制约,它具有民族的、阶级的、团体的共性。即使在同一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所经历的具体生活道路也各不相同,又形成区别于他人的独特特点。人的个性一经形成,就具有稳定性特点,但个性也并不是不可改变的,它是随着现实的多样性和多变性或多或少地变化着。在个性中具有核心意义的东西,如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随着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的变化而缓慢地变化,生活情景、个人一时的心理状态、人的身体的自然特点、年龄和健康状况也影响个性的某些特点。”

  不同的人格具有对环境的不同反应,具有对生活的不同应对,让人有不同的活法。人格既然有相当的稳定性,我们就能由此看清自己“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惯性;人格又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由此又可以把握改造自己人格的可能性。

  心理学研究成果告诉我们,人格的形成是由多方面因素影响及决定的,最主要的有:

  一,遗传因素。

  这是生来就有的因素,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个人血管中流有他家族父母的血液”。遗传因素对于一个人的人格起着或大或小的决定作用。

  二,社会文化。

  一个人的人格无疑和他所处的历史时代、民族区域文化有着极为相关的联系,和他在社会中所处的阶级、阶层、地位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三,家庭环境。

  一个人得以诞生和从小成长的家庭不仅具体地凝缩了社会文化,而且还有十分具体的子女与父母、与全部家庭成员的人际关系,它十分直接地、有力地铸造着一个人从诞生之日起逐步形成的人格。

  四,学习。

  一个人从出生起,就在家庭和社会环境的惩罚与奖赏机制下学习着正确的言语法则和行动法则,学着如何说话,如何行为。而在他学习言语和行为的过程中,也便学习了一整套思维乃至心理素质。学习的过程就是建立习惯的过程,就是建立心理反应模式的过程,就是接受社会文化与家庭环境影响和铸造的过程。

  五,潜意识的机制。

  在这方面,弗洛伊德为代表的深层心理学关于人格有过最值得探究的论述。无论是弗洛伊德本人,还是荣格或阿德勒等人,都对人格的潜意识机制作过种种注释。

  如果不停留于过分学术化的心理学理论中,我们就可以说,中国的一句古话“三岁看小,七岁看老”,极为深刻地道出了人格形成的重要规律──童年的经历带有决定性的意义。

  童年的经历在一个人的人格形成史中占有一等重要的位置。

  三

  当我们怀着要认请自己人格的目的直视遥远的童年时,绝大多数人都会感到踌躇。童年,特别是一两岁时的童年,朦胧地隐蔽在记忆力难以照亮的地平线下。无论是心理学意义上的有意遗忘,还是岁月的无意遗忘,绝大多数童年的经历都是难以回忆的。

  即使在记忆可及的地方,我们也还会感到自己有不愿意全盘回忆的躲闪。浮现在眼前的大多是些自己愿意回忆的故事;而那些隐蔽起来躲闪自己目光的故事,可能更重要。因为那里含着道德伦理的禁忌,含着羞耻和屈辱,含着创伤和疼痛,含着歉疚和罪恶感,就像不愿触及的伤疤一样。

  至于童年的夜梦和昼梦,更是飘飘渺渺地躲在我们搜寻的视野之外。

  搜寻童年是困难的;然而,认识自我人格又必须进入童年。现在,我们找到了一个触及童年回忆的方法,就是从人所共知的童话故事(与神话故事)入手。

  那些流传广泛的童话故事(与神话故事)是整个人类的故事,是一切儿童的梦。

  童话故事之所以深受儿童喜爱,引起他们心灵的共鸣,是因为它道出了儿童心灵的梦;童话故事之所以也被成年人喜爱,是因为即使已经成年,但其人格心理中还深刻着儿童时代的一切。

  本书对童话故事的解析试图触动读者的心灵,激活童年的记忆,在似乎已被遗忘的遥远地平线亮起一片天光,照亮童年时代曾纷纷扰扰经历过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