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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特使(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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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停了一下,慢慢地说:“也许摄政王是个英国人呢?这个想法是不是太荒谬了?是的,很荒谬,但如果是真的,那这个英国人可能是谁呢?谁符合历史记录而名字的首字母又和纽扣上的一致呢?我马上想到了早期的冒险家麦克罗夫特,但他的名字是克莱门特①① 英文为Clement,首字母为“C”。,所以有点问题。然而,麦克罗夫特死因不明,让人印象深刻,那个法国著名的修道士和旅行家于克神甫在一篇日记里曾经无意间提到过‘他即将离开西藏时死了……,我们就知道这些……’。这些在我脑中一闪而过,现在把它们说出来却费了这么长的时间。”
“够了!”摄政王打断了福尔摩斯,“干得不错,福尔摩斯。怪不得你这么快就名声显赫了。你一定猜到了,那件外衣不是我的,而是我父亲威廉·麦克罗夫特②② 这个名字的英文首字母为“WM”。的,当然即将离开西藏时我并没有死。我把克莱门特的文件留在一个死去朋友的身上,然后伪装一番,跟着一群内瓦商人回到了西藏,他们的头儿是达玛·兰特纳,也就是格拉夏的父亲。你放在我们面前的那把刀就是达玛·兰特纳从凡娄克的尸体上取回的,而凡娄克就是刺杀我亲生父亲的凶手。达玛知道我的底细,但他守口如瓶,并把刀还给了我。后来,作为友谊的礼物,我又把刀送给了他的儿子格拉夏,格拉夏也成了我的知己。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呆在西藏,变成了个西藏人。我在这儿的生活当然相当奇特,有一天我会讲给你听的。”
摄政王摇了摇铃,两个卫兵带进来一个人,那人手脚被缚,嘴里还塞着东西,灯光虽然昏暗,可福尔摩斯一眼就认出那是多吉洛夫。摄政王站起来走过去,把多吉洛夫嘴里的东西掏出来,狠狠给了他一记耳光。
“我已经忍了你很多年了,多吉洛夫。”摄政王用藏语说,“我一直忍受着你的残忍和愚昧,因为那对我的宏图大略还有用。不过,以后没用了。你现在就得离开西藏,永远别再回来。我已经安排好了人把你送到俄国边境。不许再来西藏,否则以死论处。”
多吉洛夫企图挣脱绳缚,但无济于事。他一言不发,一掌之辱让他愤怒得说不出话来。他恶狠狠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然后就被带了出去。福尔摩斯再也没见过他,但后来听说,他企图跨越边境再次入藏,被士兵当场击毙,他一生为非作歹,终归一事无成。
“我想,福尔摩斯先生,”摄政王说,“考虑到这里政治形势的复杂性,我们今后越少见面越好。你想呆多久就呆多久,我会为你的动植物研究提供一切便利,顺便也消灭一些目无法纪的来访者。”
“我同意。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人互相联系,在拉萨,这个人我们俩都信得过。”
“格拉夏。”摄政王说。
“是的,”福尔摩斯说,“就是格拉夏。”
福尔摩斯停下来点燃烟斗。
“故事太吸引人了,福尔摩斯。”
“的确是,华生,还有一些事我应该告诉你。威廉·曼宁爵士和珀玛公主离开了西藏,现在一起住在伦敦。我还看见过他们。不幸的是,多吉洛夫的同伙拉斯特科夫跑了,让我懊恼的是,以后我还得对付他。我自己又在拉萨呆了两年,不但将一些罪犯绳之以法,而且协助维持我国政府和西藏政府的微妙关系。两年后,我离开西藏,继续我的东方之旅,最后还是回家来了。在我旅程的最后阶段,我得知,新的大喇嘛执政不久摄政王就去世了,这让我非常难过。”
“关于麦克罗夫特自己的生活,您知道多少,福尔摩斯?一个英国人是怎么变成一个西藏摄政王的?”
福尔摩斯走到书桌边,拉开一个抽屉,拿出一份旧手稿。
“亲爱的华生,这是我临走前麦克罗夫特给我的,是他在西藏生活的自述。也许你会感兴趣。你会发现他是一个最具传奇色彩的英国人。直到我出发前,他才把这些东西交给我。作为一篇说明性的后记,还是很有价值的。你会发现我们两人的回忆有一些不同。不要试图化解这些矛盾,因为我们俩的意图本不相同。”
说着,福尔摩斯笑了笑,我知道,他总是认为我只需要写出最基本的要点,能说清楚观察和推理的原则就行了。我也朝他笑了笑,但什么也没说,开始读起手中那本薄薄的册子来。
那是一本古老的印度笔记本,后来我得知这种本子产自印度中部省份的印多,在孟买可以买到。纸页是亮黄色的,平滑柔和,封面则用一块绯红色的布做成。本子上系着一根白色的带子。我解开带子,翻开书,开始阅读。字迹优雅,但已经过时了,而且写字的手颤抖摇晃。全文如下:
葛通次仁的日记
本人,葛通次仁,西藏摄政王,今年八十五岁,在此简要记下我一生的经历,也许有人会感兴趣。我把这份记录托付给我的朋友霍华德·西格森,从此以后,这本日记就属于他了。我死以后,他有权以任何形式出版,只要对西藏和西藏人民无害。
我这一辈子很长,虽然我不是出生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但我却在此度过了一生中的大部分时光。多年以来,我极少有机会听到或说到英语,所以要我用英语写作,我觉得很有难度,拿笔的手也颤抖起来,这不仅仅是因为我已经老了,还因为用英语我思维缓慢,搜索枯肠才能从恍惚的记忆中找出需要的词汇。
我生于1810年,是家里的独子。我父亲名为威廉·麦克罗夫特,他是康沃尔郡的一名水手,娶了一个叫简的女人,也就是我的母亲。他们本是堂兄妹,但容貌并不太像。我对母亲的记忆很少,因为她生下我后不久就去世了。我出生时,父亲只有二十一岁,他们没有别的孩子,就把我托付给他的堂姐,也就是我母亲的姐姐、我的姨妈。她和丈夫及家人住在伦敦,房子不大。他们对我关怀备至,我也爱我的姨妈和姨父,把他们当成亲生父母。
从姨妈那里,我对我的母亲有了一点了解。据说,她长得很美,高个子,橄榄色的皮肤,长长的黑发,通常用一根发带系在脑后,有时也披散着。他们说我长得很像我母亲。姨妈记得我刚出生时,满头黑发,就跟我妈妈一样。说到我们的家史,姨妈说,我的曾祖父叫欧甘奇古克·布兰德福特,有美洲印第安人血统,他和一个威廉·布兰德福特的人一起来到英格兰,那人是马萨诸塞湾公司里一个管理普利茅斯侨民的人。欧甘奇古克姓了布兰德福特的姓,并留在了英格兰。我母亲的深色皮肤就源自欧甘奇古克,她又遗传给了我。至于欧甘奇古克,我只知道他是一个印第安酋长的儿子,殖民者称呼那个酋长为菲力普王,但是他的族人都叫他梅塔科梅特,玛沙索爱特之子。家里人推测,麦克罗夫特这个名字就是来自梅塔科梅特。
五岁前,我很少看见我的父亲,因为他总是出海。丧妻之痛似乎从未平息过,他后来向我袒露心迹,母亲的死让他不断地四处漂泊。只要顺路,他就会来看我,我热情地期待着他的到来,这样我们就可以长时间在城里逛悠,我走累了的时候,他就背着我走。
我八岁的一天,父亲对我说,希望我能跟他一起出海。他向我姨妈保证说好好照顾我,然后就带着我上路了,我们坐上一艘大型护卫舰驶向了美国。因此,年幼的我踏上了前往新世界的征程。对于那次航程,我只记得刚出发不久我就病了。一连好几天,我们遇上狂风巨浪,我的病也一直没有减轻。
当我们到达北美大陆时,空气中弥漫着松树的气味,云开日现,我们终于见到了久违的阳光。船停靠在波士顿,第二天我们上岸了。三个星期后,我们再次扬帆远航,南下去了纽约,于是,我父亲决定留在纽约不再回英格兰。不过,刚过了几个月的定居生活,我父亲那不安宁的本性又躁动起来,他决定去美国别的地方寻找发财之路。我们向西行进,一路上经过了宾西法尼亚、俄亥俄以及伊利诺斯,越过墨西哥边境,最后到达了加利福尼亚海岸。在那儿,我父亲转行当了农场工人,给一个富裕的绅士照看家畜。但只干了一年,我父亲对大海的向往便让他无法继续下去。就这样,我们在美国呆了大约四年,父亲带上我又出海了。这次,我们穿越太平洋,途中在日本的三维治岛稍作停留,然后到达了中国北部沿海一带。最后,我们从香港去了澳门、新加坡,在新加坡,父亲找到一份船上的工作,回到了英格兰。
这时,我已经十二岁了,我父亲三十三。我们亲密无间,就像是两兄弟,形影不离。但是,父亲决定送我去上学,所以他想把我再次托付给我的姨妈,让她给我请一位老师,但是我不想让他离开我。这样,他跟我一起住了一年,我学了英语、希腊语、拉丁语,还有数学。
那一年里,我父亲结识了一个波斯商人,他在里海沿岸做生意。他叫巴扎米先生。他看中了我父亲丰富的经验和强壮的体魄,雇我父亲作他在伦敦的永久代理商,这个职位收入颇丰。不过,必须先在波斯大布里士的公司办公室工作一年。考虑到路途艰辛,父亲不愿带我同往,但我坚持要跟他一起去。我们坐船到君士坦丁堡,上岸后继续前行,越过安纳托利亚和亚美尼亚的土耳其边境,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巴扎米先生差不多把一切都给我们安排好了。我们住进一栋带走廊的大平房,阳光普照,房间非常舒适。外面还有一个漂亮的花园,这是我们有生以来第一次什么都不缺。他还为我请了一位当地的老师,很快,我就能说一口流利的波斯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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