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7年第7期
还有哪些地方“不适宜人类居住”?
作者:练洪洋
可惜,新闻没有说清楚什么样的城市“不适宜人类居住”,中国哪16个城市因何原因“不适宜人类居住”。我想应该不是联合国不敢公布,而是我们有关方面不敢说。
考虑到这个会议的性质,我想他们多半还是指自然环境恶化,如环境污染、土地沙化、水资源缺乏等几个方面吧。不过,这些都是自然原因。在我的眼中,还有一些地方虽然不是自然环境恶化,但还是“不适宜人类居住”,且听老夫道来。
不通知当事人,把屋主深夜捆绑蒙面带走,将不愿意离家的主人打伤……将他们平生积蓄所购的房屋瞬间夷为平地的地方“不适宜人类居住”。安居乐业,就是要有居,居之不可,何来乐业?别说政府为群众解决居住问题,连自己私有房产都保不住,这地方肯定不适宜居住。
出“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的“三光”书记,“纪委书记调戏良家妇女不肯道歉”,“镇长岳母死了全镇机关放假三天吊唁”,“镇干部摁住老农‘灌大粪’”,“老农要为镇书记的狗披麻戴孝”的地方“不适宜人类居住”。一个县委书记,竟似当年侵略中国实行“三光政策”的日本鬼子,就差不说日本话!你说这样的地方还有什么公民权利可言?还怎么居住?官权进则民权退,凡是官权盛极的地方,苛政猛于虎,都不适宜民众居住。
骂公安局长一句被拘7天,仅凭一封匿名举报信就判举报人二年劳教,揭露当地官员造假竟被判刑(高勤荣),举报腐败被割了舌头(李禄松)等等的地方也“不适宜人类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某些人竟然无视国法,公然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甚至不惜动用武力进行司法迫害。骂一句公安局长就得被拘留7天,按照这些人的逻辑,要是像美国,公民连总统也敢骂,岂不是非判死罪不可?
小孩子吃了奶粉不但不长,反而要夭折,喝散装白酒可能要命,用工业盐腌制泡菜,用化肥提取淀粉,用泔水油炒菜,用避孕药喂鱼等等的地方也让人活得提心吊胆。假,为什么越打越多?既有商人的见利忘义,也有地方政府的失职、渎职及地方保护主义,更有官员的腐败在推波助澜。可惜,假货太多,百姓无处可逃,除非能化神仙,不吃不喝。
……
提起怎样的地方适宜人类居住这个话题,有时真的不能仅从自然环境来判别。你看爱斯基摩人,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没有草原、树木,种不了稻谷、高粱,没有高楼、汽车,茹毛饮血,人家还不是活得好好的?倒是一些富庶之地,如时下的中东,不少人都选择逃离,很能说明一些问题。
只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官民一心谋发展,即使时下的环境差一些,那些地方也适宜人类居住。
(选自《杂文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