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08年第8期

书是你的谁

作者:朱 韬




  很多人看书,把书比作挚友,总含着那么点功利心。也许是希望结交的这些“挚友”在危急时刻能够雪中送炭,在火烧眉毛之时能够慷慨解囊,救己于水火之中。也有敬之如上宾,尊之如导师的,未免太看低了自己的身份。当了书的佣人奴才,倒为他老人家奉茶倒水,色恭礼至。自然也有把书看轻的,翻书时好比数钞票——一页页都是红底毛主席人头,毫无差别。待到翻得手生出了老茧,对外便有夸耀钱数得多的资本了。
  对我来说,书算是恋人,姑且唤作我作早恋人士。
  看书是谈恋爱的一种——始见面时交谈几句,逐渐发展,自然也有牵手的机会。如果想与她走到相拥相抱的地步,那是要下大本钱的。
  有时若是视野里发现了心仪的目标,便会主动向前搭讪,如何也待不到他人来迎见介绍。钱钟书先生回答记者说:“就算你只能追到容易上手的女孩子,还是瞧不起她的。这是常人的心理,也是写作人的心理。”其实把这里的“写作人”改为“读书人”也未尝不可。既是心仪,追求起来定有几分难度,正面行动如果失败,那就旁敲侧击,软硬兼施,摸清了她的身世底细,另择时日出击,成功概率自然大大提高。一旦得手,胜利感就会涌上心头,源源不断,鼓励我继续“追求”。
  余秋雨的《山居笔记》算是我的猎物之一。正打得火热,不料在图书馆逢着钱钟书的散文,一见钟情不能自已,顿感心中噬咬,欲罢不能,无奈之下只好两者之中取熊掌。《山居笔记》委屈一下,暂置冷宫。想来谈恋爱时也有喜新厌旧,不买前账。或是又结新欢,了结与前任恋人的关系,双方匆匆分手,白费了那追求的功夫。不禁窃笑一阵。
  然而既然是恋爱,甜蜜的时光总大于闹分手的时间。譬如听着箫曲,让恋人的头依靠在自己的肩膀上,遥望远星的快乐,竟与某某作文里“煮一杯香茗,手持一本好书”有异曲同工之妙。恋人不可能为你供食,反倒要你出血购物,看书当然不能果腹充饥,但却能享受有人相伴的充实、温暖。
  书看得多了,自然意味着添了几个恋人,需要照顾周全,经每位都分配时间,讨她欢心,卖点乐子。却总弄得自己疲于奔命,狼狈不堪,恨不得效仿那个MBA管理法应付情人的高士。如果厚此薄彼,等到足不出户守空闺的佳人寂寞难耐,心生疑窦,难免会闹出点乱子——许是撅着书角表示抗议,又许是刻意被书虫咬得千疮百孔来博我疼爱。但有些书是万万不能猛烈追求,下大功夫的。毕竟书中也有袭人一类的,把她捧得太高,百般献媚示爱,也会寻思如何盖过那些小姐的风头。然而相处久了奴婢的秉性还是会显露出来,甩怕是甩不掉了。
  有些人不愿与书“苦恋”,倒想与书做那绣花枕头上的比翼鸳鸯。可是恋爱不比婚姻,书娶进门后,虑及的恐不再是花前月下黄昏后了,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倒顺理成了要务。况且媳妇不是白娶的,后面还要照顾岳父岳母,应酬她的亲朋好友,对付大小人事,不定能忙得过来。之后待到迎娶小妾也要看大人的眼色。把自己像张学良那样禁锢起来,倒是个痴情种子,可怜成了对苦命鸳鸯。
  所以对我来说,书断不能当爱人,只能当恋人,要不然只会像方鸿渐那样,踮着脚尖想从围城中逸出。唐晓芙,不过梦幻泡影耳。
  那么,快些结束这篇文章,好与恋人去湖边花园散步游赏……
  (指导教师巴惠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