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先秦典籍
>
左传
>
庄公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夏,齐人歼于遂。秋,郑詹自齐逃来。冬,多麋。
【传】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
应天故事汇(
gsh.yzqz.cn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