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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


  世俗笓字当作枇,与枇杷之枇字同而音异。后汉济北孝王次丧父至孝,梁太后下诏增封,有曰“头不枇沐”。《魏志》,徐季龙取十三种物使管辂占之,辂先说鸡子,后道蚕蛹,遂一一名之,唯以梳为枇耳。

  陆云《与兄机书》“案行视曹公器物”,其中亦有枇字。《类篇》枇凡四音,其一毗志切,栉属。《集韵》同。又按《说文》:“栉,梳比之总名也。”

  汉文帝遗匈奴单于比疏一,或作比余一。颜师古注曰:“辫发之饰也。比,音频寐反。”则知枇字亦通作比。惟笓字无所经据。《博雅》:“篝筌谓之笓,盖捕取鱼虾之具。边迷、频脂二切。”与此不同。虽《集韵》“枇亦作笓”,《类篇》“笓,又毗至切,栉属”,然二书晚出,(不)当从。古诗曰:“其比如栉。”又知三代之前,未有枇之名,但通谓之栉,而已有相迫比之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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