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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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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礼仪志》:“立春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下至计食令史,皆服青帻青旛,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而今世遂有造春牛毛色之法,以岁干色为头,支色为身,纳音色为腹。立春日干色为角耳尾,支色为脰,纳音色为蹄。 至于笼头缰索与策人衣服之类,亦皆以岁日为别。州县官吏击之,以示劝农之意。而庶民遂碎其牛,又不知何理所在。小人莫不争夺,而河东之人乃谓土牛之肉宜蚕,兼辟瘟疫,得少许则悬于帐上,调水以饮小儿,故相竞有致损伤者。处处皆用平旦,而衢州开化县须俟交气时刻,有至立春日之夜。而土牛么么,仅若狗犬,其陋尤可笑也。 汉制又载:季冬之月,立土牛六头于国都郡城县外丑地,以送大寒。今时无有行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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