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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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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真人《备急千金要方·大医精诚篇》云:自古名贤治病,多用生命以济危急。虽曰贱畜贵人,至于爱命,人畜一也。损彼益己,物情同患。夫杀生求生,去生更远。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为药者,良以此也。其虻虫水蛭之类,市有先死者,则市而用之。只如鸡卵一物,以其混沌未分,必有大段要急之处,不得已隐忍而用之。能不用者,斯为大哲,亦所不及也。至后有用鸡子者,则云用先破者有力于妇人。 《白薇丸》方云:三月摘食时,可食牛肝及心,不可故杀,令子短寿。《鲤鱼汤》与治水方皆云勿用生鱼。论诸毒螫,则云:凡见一切毒螫之物,必不得起恶心向之,亦不得杀。若辄杀者,后必遭螫,治亦难差。 小儿狗啮方云:勿令狗主打狗。于毒螫伤人之物,尚不忍生心而加棰,况其他乎?其仁慈可谓至矣。而《新校治妇人妊娠诸方》皆用乌鸡之类,割颈取血以煎药,乃高保衡、孙奇、林亿以《崔氏纂要》等方所增加也,不特失真人之用心,又虑后世更疑不用生命以为虚语。故余于《本草蒙求》注中已辨其事,今更载于此,以释来者之惑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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