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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慧能生卒之误


  《七修类稿》载:“六祖姓庐名慧能,唐贞观戊戌生,年七十六,开元三年八月十三日没。”《广东通志》载:“慧能生贞观十二年二月八日子时,先天二年八月初三日端坐至三更迁化,春秋七十有六。”《肇庆府志》所载与《通志》同,惟生于贞观十二年作二十年。

  按:贞观十二年戊戌,至先天二年癸丑,实七十六年,与寿七十六之数相符,当以生于戊戌,卒于癸丑为断。若云开元三年,则不止七十六岁矣。至五祖以达摩所传衣钵付慧能,中宗时诏内侍薛简驰迎,慧能不肯奉诏,遂送百衲袈裟及钱帛等,以供奉养。《七修类稿》谓玄宗赐织成淡山水衣,《志》亦不载,惟记上元二年肃宗遣使请衣钵供奉。永泰元年代宗梦师衣钵,敕制史杨缄曰“朕梦慧能禅师请传衣袈裟却归曹溪(即韶州宝林寺),今遣镇国将军刘景崇顶戴而送,可于本寺如法安置”云。其没时,《类稿》作八月十三,《通志》又作八月初三,应考。

  嘉庆戊寅,阮文达总制两广,增修《广东通志》,至道光壬午告成,编纂悉委之扬州监生江藩,舛误甚夥。惜咸丰辛酉重镂板时,陈兰浦诸君亦未能细加较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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