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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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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人之称,始见于周易。王弼注云:“严庄之称也。”孔颖达正义云:“谓严庄尊重之人也。”继又见于鲁论。包咸注云:“老人也。”若以此称妻之父,不知起于何时,然其来亦久矣。裴松之宋元嘉时人也。其注三国志“献帝舅车骑将军董承”句下云:“古无丈人之名,故谓之舅。”则称妻父为丈人,在元嘉时已然。 通鉴载“元载有丈人来,从载求官,但赠河北一书而遣之,丈人不悦。”柳子厚与外舅杨凭书云:“丈人以文律通流当世。”又云:“丈人旦夕归朝廷,复为大僚。”又祭杨凭文云:“子壻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昭祭于丈人之灵。”此皆称妻父为丈人之证也。 又子厚集有祭独孤氏丈母文,则更称妻母为丈母,与今世正同。若通鉴载韩滉称刘元佐之母为丈母,是又为女人尊者之通称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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