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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


  何敬洙善弹射,性勇决,微时为鄂帅李简家僮。李性严毅,果于杀戮,左右给使之人小有过,鲜获全宥。何尝因薄暮与同辈戏于小厅下,有苍头取李公所爱砚擎于手中,谓诸僮曰:“谁敢破此?”

  何时余酣乘兴,厉色而应曰:“死生有命,吾敢碎之。”乃掷砚于石阶之上,铿然毁裂,群竖迸散,无敢观者。翊日李衙退视事,责碎砚之由,主者具以实对。李极怒,即命擒何以至,死不旋踵矣。夫人素贤明,知何有奇相,每曰异日当极贵,至是匿何后堂中。旬浃之间,李怒未解,夫人亦不敢救。

  一日,李独坐小厅,有一乌申喙向李而噪,其声甚厉。李恶之,遂拂衣往后园池亭中,乌亦随其所之,叫噪不已,命家人多方驱逐,略无去意。李性既褊急,怪怒愈甚,顾谓左右曰:“何敬洙善弹,亟召来能毙此畜,当释尔罪。”

  何应召而至,注丸挟弹,精诚中激,应弦毙之。李佳赏至再,遂释其罪。洎成立,擢为小校,以军功累建旌钺。建隆初,自江西移镇鄂渚,下车之日,小亭中复见一乌,顾何而鸣,何曰:“昔日全吾之命,得非尔乎?”乃取食物,自置诸掌,乌翻然而下,食何掌中。其后何位至中书令,授太师致仕,功算崇极,时莫与比。灵禽之应,岂徒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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