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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翰林出洋话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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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丙戌曾惠敏公纪泽由西洋归国,忿京曹官多迂谬,好大言,不达外情,乃建议考游历官,专取甲乙科出身之部曹,使之分游欧美诸国,练习外事。试毕,选十二人,惟一人乃礼邸家臣之子,非科甲,余皆甲乙榜也。游英法者,为兵部主事刘启彤,江苏宝应人;刑部主事孔昭乾,江苏吴县人;工部主事陈爔唐,江苏江阴人;刑部主事李某,山东文登人。命既下,李与陈皆知刘久客津海关署,通习洋情,遂奉刘为指南,听命惟谨。孔独不服,谓人曰:“彼何人,我乃庶常散馆者,岂反不如彼,而必听命于彼乎?”随行两翻译,皆延自总理衙门同文馆者,亦惟刘命是听,孔愈不平,所言皆如小儿争饼果语,众皆笑之。一日者,行至意国境,船主号于众曰:“明日有东行邮船往上海,诸君有寄家报者可于今日书之。”于是皆报平安。次日晚餐,席上忽无牛肉,盖西行已浃旬之久,牛适罄也。 孔忽谓刘曰:“船主私拆我家信矣。”刘曰:“何以知之?” 孔曰:“我家世守文昌帝君戒,不食牛肉已数代,及登舟,每饭皆牛,尝不得饱。昨于家书中及之,今忽无牛肉,是以知其拆阅我家信也。”刘笑曰;“船主未必如此仰体尊意,公自视太尊贵矣,且船主未必识中国字,拆信何为?况欧人以私拆人信为无行乎,公何疑及此。”孔指二舌人谓刘曰:“彼中国人也,何以能识洋字,安保船主不识中文耶?”刘嗤之以鼻。及抵英伦,以舌人不听彼使令,遍诉于使馆中人,初不知其有神经病也。凡游历各厂各要塞,皆刘语舌人,按路之远近为游之先后。一日游阿模司大炮厂,见所铸炮弹有长三尺许者,罗列无数。孔问舌人,以炮弹对。孔大怒曰:“尔以我为童呆耶?炮弹乃圆物,我自幼即见之,此明明是一尊小炮,何云炮弹?” 舌人亦不答。凡经游之地,其门者皆有册请留名,孔必大书翰林院庶吉士,刘每笑而阻之,孔谓是妒,大不怿。久之使馆中人皆知其有神经病矣。彼所言或劝之,或不直之,孔郁愈甚,而病发矣。一日,忽具衣冠书状呈公使,大声呼冤。公使命人收其状,而却其见。视其状则皆控刘语,大可喷饭。阅数日,见公使无动作,遂窃同伴之鸦片膏半茶瓯全吞之,复至厨下觅冷饭半盂,咽而下之。人初不知,及毒发,众询之,自言如此。 急觅医诊救,已无及矣,至夜半毙焉。床头有遗书一通,上分使者,略云:“刘将杀我,前日引我至蜡人馆,指所塑印度野蛮酷刑相示,是将以此法处我也。我不如自尽,免遭其屠戮之惨,并乞公使代奏,为之理枉。”云云。于是伦敦各报馆大书游历官自尽,所言皆一面之词。幸公使及众人皆知其由,不然刘受其累矣。孔死后,公使奏请给恤如例,并函致其父述其情。 其父叹曰:“是儿素有痰疾,其乡试落第时,亦曾作此状,幸防护周至,获免。今又犯此病而死,是乃命也,于刘乎何尤?” 时余亦随使英伦,亲见之,悉其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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