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笔记杂录 > 容斋三笔 > | 上一页 下一页 |
吏胥侮洗文书 | |
|
|
郡县胥史,揩易簿案,乡司尤甚。民已输租税,朱批于户下矣,有所求不遂,复洗去之邑官不能察,而又督理。比其持赤钞为证,则追逮横费,为害已深。此特小小者耳,台省亦然,予除翰林日,所被告命后拟云“可特授依前正奉大夫充翰林学士”,盖初书黄时全文,故官告院据以为式,其制当尔。而告身全衔亦云“告正奉大夫充翰林学士”,予以语吏部萧照邻尚书曰:“如此则学士系衔在官下,于故事有戾,今欲书谢表,当如何?”萧悚然。旋遣部主事与告院书吏至,乞借元告以去,明日持来,则已改正,移职居官上,但减一“充”字,于行内微觉疏,其外印文,浓淡了无异,其妙至此。 |
|
|
|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