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笔记杂录
>
漱华随笔
>
上一页
下一页
谥法
周公制谥法,虽臣子于君父不得私焉,所以示万世之公也。汉晋以下已多失之,然犹付之公议,有不当,则博士驳正之,犹为近古。
自明以来,则有美无恶,且由翰林者皆得谥文,不以人而以官,不闻有驳正之者矣。
应天故事汇(
gsh.yzqz.cn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