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笔记杂录
>
漱华随笔
>
上一页
下一页
按察司
明初置提刑按察司,谓之外台,与都察院并重。
故《大明令》按察司、都察院并列,不视之为外官也。后抚按之权重,而宪司为承行之官矣。
应天故事汇(
gsh.yzqz.cn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