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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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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周勖斋明德,官蜀中最久。尝随福郡王入西藏,见唐古忒风俗,人死即脔割以喂鹰犬,谓之天葬地葬。又割天灵盖作盂,贮酥油供佛。明德乃禀驻藏大臣,出示禁止。其略云: “钦差驻藏大臣示,为禁止脔割死尸,以重人伦,以厚风俗事:照得天地至大,凡一切知觉运动之类,惟人最灵,惟人最贵。 无论山陬海澨,但系人类,莫不有父母焉。但有人性,莫不有不忍之心焉。既有此心,则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俱至亲至爱之人,生时团聚欢乐,死后哀戚悲恸。人有同心,理固然也。乃唐古忒欲崇佛教,赋性愚顽,积习相沿,无情无理之事不可枚举。即如人死残割,与鹰犬掠食,谓为天葬地葬,竟与禽兽无异。本部堂奉命驻藏,治理斯民,蒿目疚心,不忍不广为训诲,俾佛地番民,共晓圣教而遵王法。从此养生送死,伦纪无乖,乃至愿焉。查律载笞杖徒流斩五等,所以治罪人也。 至于剉尸枭首,尤为极重之刑。其谋反、叛逆、弑父、杀兄、妻杀夫,乖乱伦常之人,方予凌迟处死。今唐古忒民人,各有父母、兄弟、妻子,在生极其怜爱。迨其死后,即将尸碎割以喂鹰犬,其子其弟其妇在旁观瞩,不以为惨,反谓得受好处,有是理乎?试思尔之父母,生而获罪,为王法所加,或斩或剐,其子尚为哀痛。或尔之父兄,为仇人残害,其子弟尚欲报复。 焉有一生无罪,幸得善终,反被自己妻子凌迟,残忍凶恶,一至于此。虽日夜诵经忏悔,何能消罪于万一耶?尔将父母尸身残毁,喂鹰喂犬,故尔之子孙,亦将尔尸照样割裂,此即明示报应,可不猛然省悟乎?嗣后人死,概不许残毁以喂鹰犬。自己有庄田者,于庄田内埋葬。如无庄田之贫民,现由达赖喇嘛拨出荒山,立为义冢公地,报官即与掩埋。倘有无知番民,仍不遵奉,即治以不孝之罪,凌迟处死。母贻后悔,特示。” 自示之后,唐古忒民人感化凛遵,顿改恶俗。仁人之言,其利溥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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