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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回 阴司中岳飞显灵(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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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临安城中,有二达者,一名王能,一名李直。因见岳飞父子衔屈而死,家口迁徙岭南;那两耒子秦贼,位至三公师保,官居两国公,一门享福,并无报应。王能心怀不平,叹而谓李直曰:“天地之间,果有鬼神否?” 直曰:“有。” 能曰:“如何见得是有?” 直曰:“壮士死于国事,精神强良,魂爽不散而为豪杰之鬼;忠良死于冤枉,精神衔恨,魂爽不散而为冤屈之鬼。尔不闻杜诗有云:‘新鬼还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王能闻其言,乃从而问之曰:“夜间有声啸于梁上者,执灯照之而不见,此乃谓之鬼乎?” 直曰:“此不是鬼。鬼无声也。” 能又问曰:“夜间有形现于堂上者,疾往视之而不见,此谓之鬼乎?” 直曰:“此不是鬼。鬼无形也。” 能曰:“夜间有执物而触人者,用力夺之而不见,此谓之鬼乎?” 直曰:“此不是鬼。鬼无声无形,安有气而执物乎?” 能曰:“鬼既无声无气无形,则是无鬼矣。” 李直曰:“天地之间,有形而无声者,玉石之类也。无声而无形者,鬼神之类也。然鬼神之事,有常有反常。漠然而无形无声,此乃鬼神之常也,而无妖孽矣。从人所为,上违天命而不知怨,下逆人心而不知报,谋杀人命,死于无辜,衔冤吞恨而无伸理。此人虽死,则其神精不散,魂爽犹存。于是鬼神反其常,有成于形,有应于声。应其所作,而兴妖孽以此鬼神实有之矣。汝不闻《左传》有云:‘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于人,以自淫厉。’如此之言,岂无鬼神乎。” 王能曰:“如今岳飞之死,秦贼之奸,天下共知。既有鬼神,为何不加报于奸臣者乎?吾闻在城有伍员之庙,至有灵感。他曾谏吴王,被太宰噽暗中害之,赐剑而死。 此神之事,与岳飞相仿。神若有灵,必与岳飞父子雪怨。我今与尔赍一炷香,往其庙而告之。” 李直曰:“可则可,只不可直言其事。‘隔墙须有耳,门外岂无人’。贤友则当仔细,休落奸人手。” 二人言毕,乃往庙中拈香,拜而祝之曰: 〖呜呼!神若有知,则能祸人,亦能福人。神若正直,则不加祸于君子,而当加祸于小人可也。神乎神乎,有为耳不忠,为子不孝。入为逆子,出于贼臣。天未降刑,尚欲偷生。神宜先惩,以表有灵;有专于禄位,而不知退。 上弄国柄,下戮同类。天未降刑,尚欲偷生。神宜先惩,以表有灵;有卖权取福,交结朋族。一言不善,祸发如镞。天未降刑,尚欲偷生。神宜先惩,以表有灵;令美之色,媚于君侧。巧笑未足,已亡其国。天未降刑,尚欲偷生。神宜先惩,以表其灵;受托之勤,而蔽主人。矫传宣命,陷害忠臣。天未降刑,尚欲偷生。神宜先惩,以表有灵;见冤不解,问祸乐成。含羞取贵,忍垢求荣。天未降刑,尚欲偷生。神宜先惩,以表有灵。神乎神乎,尔曾受枉,尔曾无伸。如何来之所陈,何不施祸于其身?若忠者必有厄,义者必有穷,尔见忠义而获佑,遇奸佞而伸冤。 非惟去其民患,抑亦有代于天工。神乎神乎,首依吾言而若是,须当上达于天聪。〗 王能、李直祝毕,不觉眼中迸血,冲冠咬牙,切恨而退。 显神伍员听其所祝,心中大怒,而体自家冤抑相同,实时驾起云端,上表天庭,乞与岳飞父子伸理冤枉。正是: 人心生一心,天地悉皆知; 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是时,岳飞、岳云、张宪三个冤魂,在于幽冥之中,清清冷冷,袭袭泠泠;于黄泉之下,昏昏黑黑,切切凄凄。岳飞手挽着一条绳索,岳云、张宪手提着己头,叫屈声冤,无从伸诉。其银瓶小姐自撇了母亲,投井而死,时来阴府,寻觅父兄。四面无人,幽魂哽咽,只见空中凄风浙淅,苦雨霏霏。正在悲哭,忽见父兄三个。其父认得女儿,向前扯住问着:“尔为何独自来到此地哭哭哀哀?” 银瓶认得是父亲音容,而告之曰:“我与母亲同到临安,寻见父兄尸首,抛了母亲,投井而死,欲来寻觅父兄,一处完聚。” 飞谓银瓶曰:“尔为何不在阳间侍奉母亲,却舍了一命,来此寻我?” 二人抱头痛哭。 那张宪英魂向前说道:“我等受如此屈死,何不去寻一条路哀告上帝,索取奸贼之命?” 四人正论间,只见前面一阵黑云来到,驾着一位天神,头戴三叉紫金冠,身披银铠茜红袍,手中捻丈八神枪,腰间带三尺宝剑,身骑白马,驾着黑云,驻于空中高声叫道:“岳招讨,尔父子听着:我乃吴国行人伍员,知尔等冤屈,我已敷奏天庭,今将秦桧绝其宗嗣,他夫妇不久亦死,教永堕地狱,受诸苦楚,无有出期。尔父子一门与张宪,且受世间王爵,血食万年,护国庇民,遇功成行满,佐正天真。尔今即便前去寻他索命。”言讫,隐而不见。 岳飞四人拜谢神明,一齐前去寻此奸贼。正是:莫道冤愆无报日,只争来早与来迟。 话说秦桧在相府回来,才登德格天楼消遣片时。恰到楼上,便觉眼花缭乱,面前亲见岳飞犹如活时,手挽绳索,走上前来,把秦桧头发揪住。旁有岳云、张宪两个,手持着头,血淋淋的,把秦桧乱打,连声叫着:“老贼!快还我四个人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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