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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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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旭晖自美国回港之后,立即与我开始争夺金耀晖的监护权。对此,我毫不畏惧。强烈的要强、要赢、要打倒对方、要捍卫自己的念头只持续了几天,就面临挑战。 罗本堂律师把我叫到他的面前去,很慎重地对我说: “有关你与金旭晖争夺金耀晖监护人一案,有了新的发展。” 这新的发展,不言而喻。 我很直率地答: “金旭晖与金耀晖并不是同母所生。” “可是,香港法律到目前为止是承认妾侍的地位的,金旭晖之母是合法的金耀晖家长,这一点你不可不知道。” “我这场官司赢不了?” “胜诉的机会并不高。” “为什么?”我冲动地咆哮,“耀晖本人一定愿意跟着我生活。” “金太太,请镇静一点,否则,我给你的劝告,就不能有效地帮助你分析事理。” 我只好大口地喘气,然后慢慢镇静下来。 罗本堂律师才继续说: “金太太,你先答复我几个问题。” “好。”我连连点头。 “你现在有没有到外头去工作?”“有。” “占用你多少时间?” “一星期五天半。” “你自己有多少个孩子?” “三个。” “都要你带?” “我有一个佣人。” “她也管其他家务?” “当然了,我们到目前为止还不算富有,遗产才刚刚分到手,要有真金白银可用,还是以后这一两个月内之事,这你是知道的。” 罗本堂并没有对我这个解释生多大的兴趣,他反而紧皱双眉,道: “金太太,作为你的代表律师,我要很坦率地以我的专业知识,说出我的意见。我并不认为你现今这个身分能赢得你小叔子的监护权。” “为什么?” “因为条件并不比人强。这儿有很多个因素。其一,金耀晖的庶母无论如何是目前金家的唯一家长,她全心全意要监管耀晖,在情在理都适合,而且她不但有身分且有时间去照顾金耀晖,何况,她有金旭晖在一旁给她撑腰。” “是她为金旭晖撑腰!”我气恼地说。 “个人的恩怨不能作呈堂证供。在生活上,由金母带着两个男孩子,且年纪虽有差异,还总是易于相处,这一点法官判案时会考虑到的。不同于你的三个小娃,在与金耀晖的沟通上不见得有什么帮助,换言之,不是适合的玩伴,也不能起手足相辅相承的作用。” 我气得一时间不能回话。 “还有,金太太,你作为一个全职的职业女性,要打理生生意,余下来的精力时间还要分在三个自己亲生的孩子身上,我看要法官相信,你能把金耀晖照顾得好,是比较使人难以相信的事。” “你的意思是对方母子加起来,我就不能以长嫂当母为有利条件了?” “可以这么说,母亲非但在堂,且长兄为父的话,金旭晖的地位身分也可以将你取代。” 我差一点就要哭出来,说: “他们是一石二鸟,这样一来,怕金家的产业就要由他们来掌握了。” 罗本堂望了我一眼,想了想,说: “金太太,你现在要考虑是否放弃这场诉讼,因为你胜诉的可能性的确不高。” “不!我一定要跟他们争到底,输也要输得光明磊落。” 我决意不肯让这一步。 实在太气人了。 对于这种毫不讲亲情,只算利益的编排委屈,我何以对金家去世的几个亲人?何以对自己的良心? 就是为了我与金耀晖的感情,我也要决战到底。 打官司这回事,有什么叫作是一定赢的。 来香港这段日子,我的路也是辛辛苦苦踏出来的,现在虽仍是羊肠小径,但总有立足前进的机会与余地。如果我畏缩怕难,怎么会有今日? 微微挺一挺胸,我对罗本堂说: “罗律师,我决不改变主意。” “你回去三思再说。” “已经很详细地考虑过了。” 罗本堂没有再说话,他站了起来,表示言尽于此,要送客了。 陪我走到他办公室门口,他跟我握手说: “金太太,既是你主意已决,我必尽力而为,但,我有一个忠告。在法庭上,你千万别指责对方是为了争夺控制金氏家业的权益才与你起诉讼。你必须明白,推论没有证据在法律跟前成不了事。而且你能这样指责人,反过来,你也有同样的嫌疑。” 我想开口再申辩,罗本堂就截住我说: “对我,你是不用做什么解释的,我明白。” 我微微一愕,很觉得难为情。 第一次在人面前感到自己活脱脱一个无知妇人,婆婆妈妈,噜噜苏苏的。 这在言语简洁、内容丰富,兼有劲力的罗本堂跟前,就真是太献丑了。 心情益发沉重,回到家去,连吃饭的胃口也没有,回到房里去发呆。 大女儿咏琴还忽然跑到我跟前来,两行鼻涕与热泪地大声嚎哭。 我问: “怎么了?” “弟弟……把我的牛奶打翻了。” “这有什么好哭呢,不就另外叫牛嫂给你添一碗新鲜的。” “不,不……”咏琴不住地摆动着身体,道,“我要他赔,我要他赔……” 怎么赔? 很多错事做成了,就是千古恨。哭那泼泻在地上的牛奶是多余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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