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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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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刀王五跟我有一段相同的经历,这经历,大家都不愿透露的,就是我们都做过‘长毛贼’。所谓‘长毛贼’,是满洲人对太平天国中太平军的称呼。太平天国起义时,号召恢复汉族蓄发不剃的风俗、反抗清延政府剃发留辫子的制度,所以就被叫做‘长毛贼’。近五十年前,金田起义时,天玉洪秀全三十六岁、其他各王都三十上下,翼王石达开只有二十岁,当时他们的确有朝气,同甘共苦,有理想、有革命气象,可是,到了打进南京城、打下了中国半壁山河,他们开始腐化了、内斗了,但是其中石达开还是像样子的。他在武汉前方,听说京城里同志内斗武斗,东王杨秀清被杀,特别赶回来挽救革命阵营的分裂,但换得的,却是他自己全家也被杀了。最后他又不见容于洪秀全,他只好出走了,随他出走的有十几万人。他在江西、浙江、福建、湖南、广西、湖北、四川等省行踪不定,最后败退云南,最后只剩四万残部,在西康抢渡大渡河不成,陷于绝境,不但被穷山恶水包围、也被清军和土人包围。那时我和王五都在他左右,我们没粮食吃,吃野草;野草吃光了,杀战马吃马肉;马肉吃光了,剩下七千人,拼死突围,逃到一个叫老鸦漩的地方,又碰到敌人,不能前进。两天以后,石达开不见了,据说他为了顾全最后七千人的七千条命,自动走到清军里投降了。可是,当我们放下武器,一起投降的时候,清军大开了杀戒,凡千人被杀了、几千人四处逃命。石达开的家属早在南京就被自己人杀光了,但侥幸逃出来一个十四岁的女儿,叫石绮湘,人长得漂亮,又会写文章,六年来,跟着部队长征,那时我因为读过书,被石达开看中,替他掌管文案,与绮湘早晚见面,日久也就生情,石达开也有意把我收为女婿,但在整天转战南北的情况里,也不便成婚。石达开在老鸦漩不见了,我们事先都不知情,后来传说,自动走到清军投降的,是一个面目很像石达开的手下,他冒充石达开,替他被清军杀了,而石达开本人,却逃亡了。在清军大开杀戒的时候,我跟绮湘、王五等一百多人,翻山越岭而走,藏在深山里,等待转机,由于处境绝望,很多人主张还是偷渡大渡河。在偷渡前,我们四下探听,来了一个离奇的消息。说一个船夫,一天傍晚搭了一个老先生过河,老先生跟船夫满谈得来。船夫是有心人,感到这位老先生来路不简单,但也不便多问。最后,老先生下船了,回头望着高山流水,感慨他说了一句:‘风月依然,而江山安在?’就快步消失了。据船夫说,那种快步的动作,全是年轻人的动作。天亮以后,船夫发现船里留下一把伞,伞柄为硬铁所铸,上有‘羽异王府’四个小字,乃恍然大悟,这就是翼王石达开啊!这个消息,使大家都兴奋起来了。因为我们都知道石达开有这么一把大雨伞。绔湘更是兴奋,坚持要去找这船夫,追踪她父亲的足迹,于是大家一齐出发了。可是在河边,我们中了埋伏,清军一涌而上,我们回身四散逃跑,逃跑中我听到绮湘的叫喊,好像是出了事,但我不顾一切,还是拼命跑,那天夜黑风高,我身体又有病,突发的事件,使我突然勇气全无,竟没有勇气回头去救绮湘。事后听说石达开的女儿被俘了,被清军轮奸而死。虽然我事后自解,说我纵使当时回头救她,也未必救得了她,但以我同她的关系,在乱军中,我实在不该只顾我自己逃命,我实在可耻、实在不原谅我自己、实在没脸见人。于是,我辗转回到北京,固到跟我们余家有点渊源的法源寺,看破红尘,最后做了和尚。如今三十年了,我口想三十年前那一晚上,我直到今天,还是弄不清我当时为什么突然那么胆怯、那么突然间勇气全无。” “师父到法源寺做和尚的事,玉五他们知道吗?” “我想他们知道。大家都在北方这么多年,都有头有脸,应该都知道老战友们后来在干什么。不过,我们没有来往——他们认为我应与绮湘同死,他们把我看成苟且偷生之辈,他们看我不起。” “表面上,师父出了家,玉五他们开了镖局,大家都不再搞革命了。是吗?” “是吧。”余法师淡淡他说,两眼仍望着庙门以外。他茫然地走向前去,慢慢地,走到了丁香树旁。十年前康有为写的杜甫丁香诗在他嘴边浮起,他的脑海中,千军万马,呼啸而来。这时已近薄暮,但在天边突然起了乌云——纵使在夕阳向晚,天要变,也不会等待夕阳的。 两年以后,一九○○年旧历七月二十日,向晚时分。 一个人坐在孤岛的水边,也不等待夕阳。他年纪轻轻的,却满脸病容,有什么夕阳可等待呢?他自己就是夕阳! 今天又是七月二十日了,他心里想。整整两年前的七月二十日,我把内阁候补侍读、刑部后补主事、内阁候补中书、江苏候补知府四个小官,攫升为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预新政,那时正是维新变法如火如茶的日子,可是,一切昙花一现,他们四个人,上任不过二十四天,就连同另外两位,横尸法场了。他自己变成了傀儡皇帝。最令人气愤的,杀他们六个人的上谕,竟然还是用他的名义发出的。他还背得出那种官样文章。上谕中说这六个人“革职拿交刑部讯究”后,“旋有人奏,若稽延时日,恐有中变,朕熟思审处,该犯等情节较重,难逃法网,倘语多牵涉,恐致株累,是以未俟覆奏,于昨日谕令将该犯等即行正法。此事为非常之变,附和好党,均已明正典刑”。这就是说,皇帝“熟思审处”以后,已认定他们“情节较重,难逃法网”了,所以,为了怕耽误了杀人时间,另生变化,就先杀人了。这种命令,证明了想杀人的人,可以无须遵守皇帝自己订的法律。按照大清的法律,执行死刑,要经过”斩监候”或“斩立决”的程序,“斩监候”是把犯人关到秋天,到秋天再奏到朝廷,没有斟酌余地的就批准秋决;有斟酌余地的就兔他一死,或者来个缓决,到第二年秋天再说。至于“斩立决”。那就不要等秋天,只要等到复文一到,就可以杀人。管杀人关人的是刑部、管纠察的是都察院,判死刑要另得大理寺复文。所以依照法律程序,杀人不可能这么炔,不可能快到头天审、第二天就杀。如今皇帝一道命令,公然表示“未俟复奏”就把人杀了,这叫什么皇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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