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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献会(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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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岁) 1962年1月29日,旧年将至,姚从吾老师送来一千元,并附一信。两天以后,又转来陶希圣“拟请李敖同学参加‘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辑事务工作按月津贴新台币一千元”的信,姚从吾老师和吴相湘老师又分别给我一信,嘱咐我“从此安心工作”,因为这一职务,“得来亦不易也”。 1962年2月1日,我去文献会见陶希圣的时候,正是我在《文星》第五十二期发表《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卜的同一天。这篇文章里已点名攻击到陶希圣。在这篇文章发表前一个月,我在《文星》第五十一期发表《播种者胡适》,已先引起各界的重视,这种重视,是从《文星》第四十九期起发表《老年人和棒子》的一贯延续。姚从吾老师信中嘱咐我“若过于放肆,不但树敌太多,亦恐于工作有妨”;吴相湘老师信中嘱咐我“切忌多言”,都是他们的先见之明。他们劝我“往事已过,今后仍应潜心学问”,“从此安心工作”,显然期许我仍旧去走做学问的路,不要乱写文章。他们把我安排在陶希圣那里。目的都在希望那个职务使我得以糊口,并且,“借此研究民国史,以期有些具体的成就”。事后回想起来,两位老师似乎都太天真了一点。其实他们不了解陶希圣,也不了解我。不了解陶希圣的是:他们以为我们只是把李敖暂时“寄存”在你陶希圣那儿,李敖毕竟是我们的人、我们的学生,殊不知陶希圣才不这样想呢!陶希圣慧眼识人,看到李敖是何等人才,焉有不拉为己有、拉为国民党所有之理?不了解我的是:他们以为我会与陶希圣勉强相处,殊不知我才不这样想呢! 我一去文献会,心中打定主意就是要防被陶希圣拉我。陶希圣对我,果然备极礼遇。那时他正搬了新居,把旧宅留做文献会工作人员宿舍,指定我住他的卧室那一间,可是我一直没去祝他见我不去住,乃在文献会楼上隔出三间房,由我住一间。因为与办公厅在一起,比较单纯,我就从新店迁回台北,住进杭州南路文献会。罗家伦、陶希圣上楼来看我,并且参观我这间卧室,看到墙上我挂的Playboy上的大幅裸体女人,两人的有趣表情,我至今难忘。(我在1962年4月12日日记上写:“上午罗家伦、陶希圣来参观卧房,罗进即复出,陶见裸女不敢进,笑死人,陶哼了一声,罗哈了一声,真是哼哈二将。”)蒋君章在《伤逝集》中回忆说:“‘五十年开国’文献的编纂,一方面为纪念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另一方面却含有提供正确的革命建国史料,使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国际学者,得到中国革命建国的原始资料,作为他们研究参考的根据。”“这个委员会的发起,是台湾当局的决策,得到‘行政院’和‘立法院’的支持,其预算初时列在‘国史馆’的预算中,后来改列在‘教育部’的预算中,陶希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罗志希先生担任副主任委员,两位先生看得起我,要我担任总编辑的职务……两位先生有意栽培后进,由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借调研究生若干人作为我的助理。”蒋君章的书是1979年出版的,我直到这书出版后五年,才在地摊上看到;直到看到后,我才弄清当年一些我所不知的真相。例如我一直不知道“这个委员会的发起,是当局的决策”,我一直以为它的预算只来自“国史馆”,我一直以为罗家伦是主任委员(罗家伦在北大是陶希圣的学长),我一直不知道我是蒋君章的助理。事实上,我今天的感觉只是陶希圣想自立衙门而已,表面上托之于“当局”的决策、“国史馆”的预算中、“教育部”的预算中,骨子里却是建立陶家班。蒋君章说:“由台湾大学历史研究所借调研究生若干人作为我的助理”,这话有语玻我去文献会,我是唯一的研究生,其他全不是,后来龚忠武、张国兴来,才有了研究生的局面(张俊宏是在我走后很久,才进文献会糊口)。会中一共七八人,以陶希圣的同乡、亲戚居多。湖北人之天下也。我到文献会之初,从没见过蒋君章,整天也无所事事,上班时间大家打乒乓球,中午、晚上七八人围成一桌开饭,互开玩笑,倒也自在。会中由高荫祖做执行秘书,高荫祖是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四组专员,编有《中华民国大事记》一书,为人笃厚,对我极为倾倒,常找我聊天,陶希圣也常找我聊天。聊天中有时话中有话,我总是装糊涂。我知道他们想拉我入国民党,我打定主意不干,所以除了装糊涂,也别无好法子。 从我进文献会起,我就没听过姚从吾老师的嘱咐,停写“辩难文章”,我给《文星》写文章,一直不断。《文星》第五十三期(1962年3月1日)上就发表了《胡适先生走进了地狱》,《为〈播种者胡适〉翻旧账》;第五十四期(4月1日)就发表了《我要继续给人看看卜。……直到第六十期(10月1日)发表《胡秋原的真面目》、“澄清对‘人身攻击’的误解”等,我的文章,笔锋所指,一直风光与风波不断。在被我批评的人之中,其中最吃不住的,不是别人,就是胡秋原。胡秋原早年参加共产党CY,抗战时加入国民党做中央委员并办党报,大陆丢掉时“打算做共产党百姓”,不肯出来,后来才到台湾。有一次被派出去,竟“在英国与共产党有过接触”而遭国民党党纪处分。他是一个反复多变的人,由于反复多变,政治上,自然也就不能被一再信任。因而在心理上,他有了一种“幻想的被迫害症”。他的自高自大自我膨胀,过分重视自己,使他老觉得有人想打击他,他完全不能了解何物胡秋原?胡秋原何物?谁要打击这样一个宦海失意和学界走板的人呢?但在这种心病下,他总是刻意寻找“幻想的迫害者”。他公开说文星“自恃有强大后盾,这后盾即我说的参谋团,其中有教授,包括一个教逻辑的,有我们的同业新闻界人士,还有政治上的权威人士等,这是一‘奇异同盟’,毫无原则的,但不知为了什么,也许由于一种‘反胡秋原Complex’,结成了一个‘反胡秋原联合战线’”。又说反胡集团的组成分子为“青年后面有中年、有老年、比我更老的前辈。”又说组成分子的单位“是由一个教育机关,一个学术机关的人,组织了一个参谋团,还加上一个后勤机关,不断集会三个星期。……这些自高自大自我膨胀,过分重视自己的“幻想的被迫害症”,使他一开始就不相信批评他只是李敖一个人的事。他用尽对我人身攻击的字眼,像“豪奴”、“犭折犬”、“背后有中年有老年”,“有传授有计划”、“有组织攻击”、“有参谋团、顾问”、“危险打手”、“幕后人”、“雇佣诽谤者”、“奉命骂人”、“问了顾问”等等。一口咬定许多机关和人士利用李敖来打击他。胡适死后,他首先怀疑的,就是姚从吾。但他也不照照镜子,姚从吾打击他干什么?姚从吾是学界的“当权派”,是台大教授、是“中央研究院”院士,胡秋原全没当上,是学界走板的人物,谁要打击他啊?可是,没有用,一个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没救的。1962年4月14日,我有日记如下:“姚先生在课堂上说佩服我矛盾战术,使胡秋原气焰不敢太盛。并说日前在南港跟胡秋原打招呼,胡秋原不理他,盖以姚李一气故也。”这表示说,胡秋原早在四月间,就认到姚从吾头上来了。另一方面,胡秋原又认到陶希圣头上,但他又不照照镜子,陶希圣打击他干什么?陶希圣是政界的“当权派”,是国民党中常委、坐文学侍从之臣的第一把交椅,胡秋原全没当上,是宦海失意的人物,谁要打击他啊?可是,没有用,一个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没救的。陶希圣告诉我说:“胡秋原说我打击他,我打击他干什么?大陆撤退时,胡秋原投共未遂,到了香港。当时不能来台,还是我设法使他入境的。——我要打击他,我会这样帮他吗?”可是,当时胡秋原的“幻想的被迫害症”已深,怎么都要一口咬定了。 为了反击胡秋原对我的人身攻击。为了寻求历史的真相,我在1962年10月1日在《文星》第六十期发表《胡秋原的真面目》。第二天,我有日记如下: 陶转告以后行文务必多小心,盖胡秋原等或将以李敖思想违背三民主义 来扣帽子也。 此一公案颇有连陶也被扯下水之势。他们总以为我写文章背后有人主使。 他们过去以为是胡适,再是姚从吾、再是殷海光、再是吴相湘、再是陶希圣, 真是好玩!……殊不知我李敖独来独往,胡姚殷吴陶等人安能浼我哉! 10月3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高荫祖、陶希圣分别找我谈。陶申三意:一、胡秋原此人“不择手 段”以后为文须小心,盖已闻彼现在搜罗我文字中句子,以构成违反主义及 “总裁训词”之罪名。 二、胡有牵陶入此漩涡之势。 三、陶绝不理胡等欲逐出我于文献会之阴谋。查材料事文献会借助我, 并非我借助文献会。 10月4日,报上登出胡秋原控告我,我有日记如下: 陶希圣转告: 一、他可介绍二律师(端木恺,周旋冠),此二人皆有正义感,唯 先不必与人言。 二、尽可放心打官司,文献会绝无问题。 表面看来,陶希圣对我实在够意思。但是骨子里,却大有文章。原来陶希圣是要趁机拉我入国民党!早在七月里,高荫祖就不再话中有话,而是开门见山的要我入党。我在7月11日有日记如下:“下午高秘书以中山奖学会选送公费留学理由,拉我入党。我谢绝。”8月28日有日记如下:“上午高荫祖言警总欲整我,但他说陶先生支持我。”高荫祖透露这些也是要我入党,说入党才一切方便。10月4日我被胡秋原告了后,陶希圣、高荫祖重申前意,明确他说还是入党才好办事,入党变成了“自己人”,那时候他胡秋原是党员,你李敖也是党员,党员对党员,支持李敖,也名正言顺。警总方面想整你,也可以讲得上话。对这一好意,我都谢绝了。这时我早已搬离了文献会(5月19日搬到安东街二三一号三楼,是萧孟能和我分租的公寓),我感到离开文献会的时机,好像愈来愈近了。 到了1963年3月,我自动在研究所休了学,这事给了陶希圣一个借口,他5月3日去日本,临行写了一封信给高荫祖,说文献会以用研究生为宜,李敖不告诉他就休学,他决定以留职发薪方式,请李敖暂时别来上班了。5月4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高荫祖执行秘书约我,出示陶希圣临走前给他的信,显然在胡秋 原政治风暴的阴影下,陶已不得不做息事“去”人之计。高荫祖再度向我 提出入党建议,并谓胡秋原、任卓宣他们反对你,并不是国民党反对你, 国民党欢迎你合作。对高荫祖的建议,我拒绝,同时谢绝留职“发”薪的 好愈,谢绝“遣散费”,谢绝替我另外找事的主意。我说我是干干脆脆的 人,决心求去,不必在这里,彼此都惹得一身腥,他说他一定要找吴相湘, 请吴出面挽留我,照常拿薪水,等官司打过了,再来上班。可是我知道他 是徒劳的。 一年三个月零四天的混饭生涯,如今竟如此这般地告一结束,可叹可 笑。此事给我三大刺激: 一、一切不愉快是由于我太穷,来此会以前,穷得当裤子,吴相湘、 姚从吾联名介绍,乃得此谋生之地。设想当时苟有第二条路好走(如中学 教员之类),何至于有“误上贼船”之憾?虽然,十五个月来,自许不染 不妖,然究竟不快也。当时若身怀几千元,何至于为每月一千元上“船”? 二、故为今之计,似非摆脱一切,设法有一点点起码的经济基础不可, 我希望是五至十万元的存款,两袋不空,自然站得更直,自然更少不愉快。 三、政场中人是什么东西,思之可也! 5月14日,我有日记如下: 下午办好移交,我只肯收本月一至三号三天的薪水(一百二十元), 高荫祖说我太矫情,袁英华说本会“送钱”有前例,我皆不肯。最后留信 而行(将三天薪水的收据附其中)。[秘书]阮继光、[工友]向泽洲、 林明冈相送。泽洲请我留字,我为写“此度见花枝,白头誓不归”等二词。 吴相湘又找我,夜访之。谈到高荫祖向他说,李敖一年三个月来去了 那么多次的南港,没报过一个车马费! 陶希圣从日本回来后,5月22日,送来从日本带回的领带一条、袜子一双,并留名片向我致意,并送我一笔钱。我收下领带、袜子,把钱退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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