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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殷鉴纪(2)


  ……本年上学期末,各校发现一种宣言,不知是哪儿来的。宣言的内容主要的是批驳费正清等在美国国会证词,说他们“助匪”、“犯罪”。照我看来,这篇文章可算官方雇用文入的写作精华。彼等立论,完全是从一个政权的利益出发,罔顾世界大势。其实,费正情等人的言论,意在保全台湾。台湾这个小岛,若不是美国第七舰队保卫,恐怕早在一九五0年便“陷共”了,还有什么“反攻”空话可说?复次,这一宣言表面系“自由签名”,实际则为一“忠贞检查”。在台湾住了十几年的人,面对这一签名运动心里都有数,如不签名将被疑为不忠于某党政权,这样的人将蒙种种不便,甚至有打破饭碗的危险。在台湾这种形态的绝对主义的统治之下,谁不怕麻烦?在台湾这个饭碗难找的岛上,谁不怕打破饭碗?

  于是而有一千四百位文化工作者签名的盛举。我因为一方面认为那一宣言的内容幼稚可笑,另一方面我尤其憎恶那种“间接强迫”的作风,所以拒绝签名。后来校方一高级党务人员亲自来舍劝签,仍然被我拒绝!

  于是,多年累积的问题爆发了!

  殷海光说“一千四百位文化工作者”的抗议宣言“不知道是哪儿来的”,但在十三年后,“哪儿来的”终于水落石出。一九七九年三月,国防部总政治部属下的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出版了一本红皮烫金的《慎师七十文录》,是庆祝曹敏七十生日的一本专集,其中有一篇《胡秋原先生序》,我看了以后,才疑团尽解。胡秋原在序中回忆:

  我是一个几乎没有所谓“社交”生活的人,与党政方面人士尤其少有个人的往来,所以我与曹慎之先生原不相识。

  一九六二年,郑学稼先生和我因为一个同我们两人有投稿与书业往来的书店,在所谓文化论战后忽然对我们两人先后送红帽子,我们便先后对那书店及其作者提出诽谤案之诉讼,法院合并审理。这种官司在中国原很少见,所以开始之时旁听的人不少。当时一般朋友对郑先生与我的批评大抵是“修养不够”,“不上算”,甚至于说“好事”;只有三个人同情我们的遭遇,经常到法院旁听,这便是任卓宜、曹慎之、徐高阮三位先生。任先生是我们两人的老朋友,徐先生则因我而认识郑先生,曹先生那时与郑先生在国防部的一个研究部门同事,他是因郑先生而去,于是我在法庭开始认识慎之。

  这一透露,告诉了我们:在胡秋原、郑学稼告文星的讼案一开始,曹敏便以与郑学稼“在国防部的一个研究部门同事”的身份,微妙的介入了。胡秋原又说:

  当官司尚在进行之时,到一九六六年,美国国会为越战举行听证,费正清、巴奈特趁机主张讨好中共以解决越战。有一天,慎之邀约我和学稼、高阮三人,主张写一封对美国人民公开信,结果有一千数百人签名的公开信在《纽约时报》发表,一时发生相当大的影响。此我与慎之合作之一事。

  这一透露,又告诉了我们:“当官司尚在进行之时”,曹敏已经“邀约”胡秋原、郑学稼、徐高阮共同合作为国民党秘密搞文宣。据一九六六年七月三日《联合报》,当时新闻局长沈剑虹曾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报告施政说:“台湾学人教授一千六百余人驳斥美国姑息分子费正清之流的谬论,曾于五月发表《致美国人民一封公开信》,已由‘新闻局’译成英文,现已洽妥《纽约时报》,于近日内连同签署者一千六百余人名单在该报刊登/可见国防部总政治部黑势力之大,大到可以自行作业,然后叫行政院新闻局到美国报上买广告的程度!胡秋原说他们“写一封对美国人民公开信,结果有一千数百人签名的公开信在《纽约时报》发表,一时发生相当大的影响”。事实上,“一时发生相当大的”,不是影响而是丑闻。因为一千六百余名学人教授的众口一声,适足反证了这些知识分子的被强奸。正因为是被强奸,所以失格的学人教授们,也就乱签一气,一千六百人中,因为在各校兼课而见名就签,以致光“签名重复”的,就有六起之多!其中朱建民、董世祁、何静安、郑小杰、卢英权、林碧沧诸教授,大名都出现两次,如此丑闻,真是今古奇观也!由签名事,参照文星被封杀,在封杀作业中,由王升主持的“国防部总政治部”,是媒孽最深的首席机构。当时文星的敌人胡秋原等,表面上是自由学人,其实骨子里却跟王升这些大政工挂钩,同干这一票“文武合一”的摘星大业。当时因为事涉机密,流传出来的内幕有限,所以无从深究。直到胡秋原事后自己这样透露,才真相大白。

  王升本人是没有文化水平的下三货。林正杰的《前进》杂志马屁说他是正统军人出身,这是美化王升的说法。事实上,王升只不过小学毕业外加受训不足六个月的卑鄙小子,所以他的招朋引类,也就是“武大郎玩夜猫子——什么人玩什么鸟”式的,他所欣赏并重用的大将曹敏,还不如王升念过小学,他根本没进任何正式学校。他在一九二六年混迹北伐队伍中,办党。抗战胜利后,办党报。离开大陆后,逃到香港做小生意。一九五一年来台湾,一九五二年到政工干部学校教书,见宠于王升,自此扶摇直上,伊然学术与政治之间人物矣!胡秋原等从曹敏这根线上攀王升,完成“文武合一”的挂钩,这种人是什么水准,可想而知矣!殷海光因文星而被胡秋原等迫害,一千六百人签名事件只能算是迫害中电影手法的“远景”,因为这一甄别“忠”与“不忠”方式,受害者不止殷海光一人,但是对殷海光个人的文字围剿和台大出局,却是电影手法中的“特写”、“大特写”。受害人首当其冲者,则是殷海光。殷海光说国民党迫害他是“用一种十分复杂和隐闭的方式,不易观察到”,确是事实。当时我们所能观察到的,只是表面上的文字围剿,却不知道骨子里胡秋原等的勾结国民党大珰头,动用官方的特务政工力量,整垮文星、斗垮殷海光的作业细节。如今殷海光墓草久宿、王升垂垂已老,年过九十的胡秋原自忠贞分子、反共大将一飞而直上北京矣!人世变化之奇、政海波橘之异,反反复复,有如是者!

  在殷海光被迫离开台大之际,教育部去函台大,调虎离山,拟聘请殷为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员会委员。殷海光很困惑,特来找我商量,他表示“不该不劳而获”,也“义不食周粟”。

  我说:“不错,一个人不该不劳而获。但按照宪法第十五条,人民有生存权、工作权,你一定得在有生存机会、有工作机会的前提下,才能谈正常的不该不劳而获的道理与道德。如果环境不准你有适合你的生存权和工作权,在这样畸形的环境下,你如接受畸形的收入,也情有可原。陈独秀到死还拿政府的钱,可是何碍其为陈独秀;鲁迅到死也还拿政府的钱,可是又何碍其为鲁迅!不拿当然好,可是你能活得下去吗?至于你说‘义不食周粟’,这种道理在伯夷叔齐时代就站不住,们夷叔齐‘义不食周粟’,逃到首阳山,‘采蔽而食之’,但他门忘了,米固然是周朝的,蔽也是周朝的啊!不食周朝的米,却吃周朝的蔽,这是哪一门子的逻辑啊!何况所谓周粟,也不是什么周朝的粟,根本就是民脂民膏,你吃的是民脂民膏而已,还谈不上是国民党之饭也!”我这一番话,把殷海光说得哭笑不得。他知道我是雄辩家,他知道我故意站在他的立场为他讲宽心的话,他知道我李敖真的是“义不食周粟”那一派,当然他知道我“义不食周粟”,有我的本钱——我还年轻,我比较灵活,可以“做点小生意谋生”。殷海光连“做点小生意谋生”都不及格,因为殷太太做点裁缝工作,他都要来个二价,这种头脑,又怎配做生意呢?

  至于殷海光的生活收入,所遭到的困难尚不大严重。在《自由中国》时代,雷震给他满好的待遇;《自由中国》以后,我自文星给他大力的支援。费正清到台湾的时候,约我陪他·去看殷海光,后来在南港请殷海光同我吃饭。因为殷海光曾向我表示希望美国有学术机构帮助他,我侧面问费正清可否设法,费正清说,他已对殷海光有帮助。这事我颇不快,我向黄三抱怨说:“老殷的为人我实在要骂他,他拿了费正清的研究费,却对我们不吭气,害得我们还拼命替他设法,这算什么!”,我虽然大力支持殷海光,但对他的为人,却总是以看一个不通人情的高级书呆的眼光来给他定位。他并非全无心机与权术,但这种心机与权术,总是湖北人式的,格局甚小,所以我始终不怎么喜欢他这个人。虽然我对他的蚊龙气质与文字上的才华很佩服,并且为了散布并延续这种气质和才华,尽了没有人能比得上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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