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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东郭纪(1)


  狼是东郭,东郭是狼 如此丑陋,谁敢帮忙

  我在三十三岁一九六八年时候,发生了柏杨(郭衣洞)案,冤狱发生前后,我义助柏杨,做了一些事,前后持续七年之久。我对怕杨的义助,主要乃基于同情与人权,而不在他是一位作家,从作家标准上看,我从来深信:凡是跟着国民党走的作家,都不足论。柏杨是跟着国民党走的作家,当然也不例外。柏杨的专精和博学训练都很差,他没有现代学问底子,作品实在缺乏深度、广度与强打度。柏杨的文字有一股格局,不外是口口声声“糟老头”啦、“赌一块钱”啦一再重复的滥套,他的存货和新货都是很贫乏的,所以只能靠耍嘴皮来做秀,谈不到深度和广度。至于强打度方面,他攻击的上限比何凡高一点,他敢攻击警察总监,于是就“三作牌”得周而复始。我真奇怪一些读者怎么受得了他那点翻来覆去的老调儿,我真怀疑这些读者的水准!杂文以外,他的历史作品写得很热闹,但是颇多错误,给他同一水平的读者看可以,给专家看就会笑,这是因为他的历史基础有问题的缘故。凭他那点历史基础还要翻译《资治通鉴》,司马光何辜啊!

  我与柏杨相识于一九六五年,并无深交,到了一九六七年,偶有来往。一九六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晚上十点半,他突然打电话给我,很神秘、很急迫他说,无论如何要我去他家一趟,于是我去了。他请我到他书房里,神色很是不安。他知道我曾一再被治安机关“约谈”过,经验丰富,乃反复问我被“约谈”的细节,并说他出了一点麻烦。原来一九六七年五月,他的太太艾玫应《中华日报》社长楚崧秋之聘,主编《中华日报》家庭版。家庭版中刊有“大力水手”

  (Popeye)卡通。艾玫事忙,编务有时由柏杨代办,柏杨在一九六七年十月六日到十三日刊出的卡通中,选登译文,出了纰漏——被调查局认定有“侮辱元首”之嫌。于是,一九六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这天,艾玫被“约谈”,一连十多个小时后,还没消息,柏杨慌了,乃电话请我去他家,特别对被“约谈”的一般情况,详为打听。我当时只觉得怪怪的,怪柏杨为什么老是间这些问题,并不知道艾玫已被请去,柏杨也没透露。到了十二点,我打算告辞了,忽然楼下有汽车声,接着艾玫开门,踉跄而入,大哭大叫,连说:“他们审我一连十五个小时啊!他们连我上厕所都要跟着看啊……”经柏杨照顾了好一阵子,艾玫情绪才稍稍平静,最后柏杨才向我说出“大力水手”事件的全部情形,并问我意见。我说,看来国民党来意不善,你要有心理准备,柏杨深以为然。我对他们加以安慰后,已是夜里两点,就回家了。第二天清早,果然不出我所料,柏杨也被请去“约谈”了。“约谈”长达二十七个小时,事后(三月二日)柏杨有长信给孙观汉,备述始未,其中一段谈到我:

  向先生突然报告这坏消息,实在遗憾,但又怕以后不能再向先生修函,则趁此时机,且做最后一叙,想一想我真是个老天真,见识且不如李敖这个年轻人,李敖先生经常携带一小衣箱及洗脸漱口用具,准备随时被捕,我常讥笑他小人之心,把台湾合法政府看成什么了?诚如先生言,社会上多少总有公道,想不到我和艾玫突然受此,不但无颜对祖先、且无颜对李敖……

  柏杨是二日中午放出来的。这封信是二日下午见过我以后写的。我在日记上说:“早为柏老办事(向调查局抗议等),午始放出。下午见一面。”见面后柏杨问我意见,我说:“他们这次放你,只是观察你被放后一时反应或跟什么人联络,我看事情还没过去,你要交代的,就先妥为交代吧!”他听了,决定采纳我的意见,写信给孙观汉,并向艾玫交代“身后事。”他留了一封长信给艾玫,艾玫拿来听我意见,我也做了一些建议。柏杨信中“外务找祖光、李敖”、售出版社“请左焕文、李敖介绍”、“书则赠李敖”、“但盼告寒爵、申虹、紫忱、李敖,俟有机会,为文”等话,前两点是杂务,都由屠申虹他们料理了。柏杨的藏书我一本也没收受,我向艾玫说:

  “这些藏书是柏老的心血,请给他完整保存,等他回来享用。

  我是不敢收的。”最后一点倒是我最关心的,但是我已被同民党完全封锁,实在没有机会为文,因此,我决定向海外设法。

  我的方式有三项:

  一、尽量把有关案情的一切文件,偷运到海外,其中最重要的是柏杨自己的答辩书。因为我告诉过柏杨,人一入狱,要想合法传出手写的东西,就难难难;但是若以答辩状等法律文书偷关漏税,则或许能有漏网的机会。因为给律师参考的法律文书,为诉讼所必需,理应放行才是。我相信柏杨会记得我的话,他下笔又勤又快,牢中无事,把自己冤狱详细道来,必然精彩。柏杨入狱后,我请艾玫再做这一暗示给柏杨,果然柏杨就把答辩书陆续供应出来了。我主要通过我的美同朋友梅心怡等的协助,流传海外,使柏杨冤情和知名度,大显于天下。

  二、尽量把柏杨冤狱新闻,转达给外同记者。在这方面,我王要通过美同记者魏克曼(Fredaric Wakeman.Jr.)等的协助。在他们的协助下,《纽约时报》在一九六九年七月三日和九月七日,都有长篇报道;《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在一九七一年七月十六日,也有长篇报道。这样更使怕杨的冤情和知名度,大显于天下。

  三、尽量展开营救行动。在这方面,我主要通过孙观汉。

  孙观汉是美闰匹兹堡大学物理学博士,是用闪烁计数器测定中子的第一人,也是用陨石粒子测出月球自行发光的第一入,拥有在美注册的四十种以上的专利。曾任台湾清华大学原子研究所第一,任所长、美国西屋公司放射线与核子研究所所长。

  我通过孙观汉营救柏杨的事,值得特别细说一下。我在柏杨被捕二十四天后(三月二十八日),托梅心怡转秘件给孙观汉,其中说:

  去年读先生写的《李敖和天才》等论我的文字,以及先生给我的信,我就早想写封长信……

  关于长信的内容,现在还得退后说,我得先说柏杨的事。

  从艾玫被传,到柏杨一放再捕,我都是最接近这件事的一个人。从艾玫被传那天晚上,柏杨约我“商身后事”起,我一直在旁帮了一些忙。如今柏杨失去自由已经二十多天,官方刻意“做案”的态度已极明显,宪法、提审法、刑事诉讼法等保障基本人权的条文已被忽略得不成样子,我觉得我必须发出这封自柏杨出事以来我一直想写给先生的信,向先生提供一个也许可行的方法。

  我的意见其实先生在给艾玫和寒雾的信中,也呼之欲出了的,那就是请先生出面,以先生声望和号召力,尽快联名李政道等,发表一公开信,投诸TheNewYorkTimes等报,对国民党政府施以压力——这个政府目前只有海外舆论的压力,可以稍对它的爱面子心理有点警惕作用。除此之外,实无他法。这个方法对救雷震等人无效,因雷震已使他们“咬牙切齿”,所以只有不要脸,不买海外的账;但这个方法对救柏杨却可能有效,因为柏杨只不过使他们“疾首蹙頞”而已,所以他们可能还肯为了爱面子而放开血手一下。公开信方法即使无效,也可收“暴其恶”的效果,同时可使柏杨不做无名英雄,也是给他一种安慰。

  三月十六号The New York Times星期日版第七页,有专栏论“文星事件”,也论到我被迫害等事,先生便中不妨参考。我的意思是柏杨事件当向海外报章揭出真相,使做恶者至少知道休想再认为可做恶而无人知——我觉得这是海外知识人至少该联合起来做的一件事。

  设想每在国民党政府做恶一次或有一次违背自由民主的记录的时候,海外知识界就联名发表一次宣示,这该是起码可行的事,也是起码对在苦难中国人的一点声援。不要沉默抗议,也不要写信求情,沉默和求情对这个政权是无效的,也是软弱的。我们要使做恶者知道:只要他们不厌于做恶,海外知识人就不倦于揭发,形成这么一个习惯或“连锁反应”并使他们知道,日子久了,应该就有效果了!

  柏杨事件,纯是冤狱。柏杨并非“殉道式”人物,也绝非“敢”讽刺他们父子的人物,而竟阴错阳差,被比照“犯上作乱”者处理,硬逼他做英雄,这真是这小岛上的大怪事!

  咳,观汉先生,我们知心的朋友,您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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