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的人常说,先不要考虑开出去的政见支票能不能兑现,而要知道,如果得不到政权,就连半个政见也无法兑现。
在人生的战场上,无可否认的:
当两个人战斗,只有一把枪,谁先抢到枪,就可以用枪把对方撂倒。
既然对方倒了,就不再有人和你争;既然没人跟你争,就连指责你当初不择手段“抢枪的声音”,也不再会出现。
当你不会用人的时候,不但是用错了人,而且会失去人。失去的那人,更可能成为你的 敌人。
当你让下面人抢位于的时候,他不但抢到自己的位于,而且可能抢到你身边的位于。
进一步,他可以抢你的位子;退一步,他可能挡住你的视线,使你看不清周遭的情况。
看不清周遭是最危险的,当你总是跟某人合作,而不随时出去了解市场和比价时,你很 可能有一大发现,这老朋友算你的价钱,比别人都贵。
不是他涨了,是别人跌了。他却因为你总是“照以前的方式”,而没有主动通知你降 价。
要糟的是,当你不去要求他,他也会在伺侯你的时候,因为缺乏跟外界的接触,少了比 较的机会,“你们”很可能一起老化、一起落伍。
此外,商人多半知道在老板那种“吃不下,含在嘴里也好”的道理。当你不够灵活,不 去监督的时候,他们就吃定你,绑定你,甚至在必要时——
牺牲你!
而且使你明明被牺牲了,还觉得他够朋友。
情与法的关系非常微妙。法看来是硬的,情看来是软的。但法是人定的,也由人执行。 执行的人有情,这法就有了弹性。
更进一步说,当法愈严苛,愈不合人情的时候,那执行的人,就可能变得愈重要。
法,一定要合理,不合理的法要修,而不能用“人情的执行从宽”来补偿。
因为在这执法从宽中,不但不能真正地“执法”,而且造成许多弊端。
同样的道理,如果你发现别人要你签不合理或你办不到的约,你必须知道,从签约的那 一刻起,除非你够大、够硬,否则每一个搅局的小鬼,都可能处理你。
情与法的不够分明,是我们社会的通病。
许多人在这当中得了好处,许多人被这样吃死。
记住!
你可以要求修法,不可以故意违法。只有当“法”能公正、合理的时候;执法才可能严 明、弊端才可能减少。
许多人,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只因缺少这分机智,为保住“身外之物”而抵抗,结 果造成悲剧。
不错!东西是你的,他凭什么要抢?你当然可以反抗。但你也要知道,当东西是你的, 群众是他的,而你势单力孤的时候,东西也可以变成他的。
孔子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邦无道,危行言孙”,就是这个道理。
当你不小心进入“危邦”或“乱邦”,就必须认清情势,明哲保身地想办法“全身而 退”。再在全身而退之后,想办法“平反”。
记住!不要在必输的情况下逞英雄,也不必在无理的环境中讲理。
否则,你就永远没有讲理的机会了。
我们要知道,贼也是人,也有自尊。他可以失手被捕,只怪自己“手艺”差。但是,当他发现上了你的钩时,是他斗智输给你,他的面子就挂不住了。
你愈是弱小,赢了他,他愈觉得丢人,他愈可能对你不利。
所以,聪明人,除非有万全的准备,即使发现了贼,也要按兵不动,甚至故意咳嗽两声,留上条路给贼出去,再看准了他,以后动手。
孙子兵法上说“围师必阙”就是这个道理。把敌人围住的时候,与其让他作“困兽之斗”,跟你正面拼命,不如留个缺口,让他由那里逃跑,在他落荒而逃的时候,从后面追击。
想想!是正面与你拼命的敌人容易对付,还是正在逃跑的“背面露出来”的敌人容易对付?
当然是后者!
于是,你忍一时,仿佛为他留条生路,反而能自己不伤一卒,把他歼灭。
相反地,你也要知道——
如果有一天,你与别人争斗,人家故意闪开,可能正是等你把弱点露得更大些,好将你彻底摧毁。
那看来像“一念之仁’的,其实是“百谋之毒”。
所以,即使你在逃的时候,也应该有组织,有戒备地,以面对敌人的姿势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