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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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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愿你娶了施维亚。”知音说。 “盛小姐,你看不起露比?” “阿祖,我保留发表意见的缄默。” “世华,露比受的教育不多,表面上看来,她是俗气的、幼稚的,但她是个心地很好的人。” “就像你一样?” 阿祖点点头。 “你在哪儿找到她的,朱公子?” “噢,在一大群人中认识的。那时她连小配角都当不上,跟了个专门做反派的男配角,那人当众掴了她几个巴掌,还撵她走,看着我于心不忍。” “那么你便英雄救美,跟那男配角大打出手了?” “不,我看见她蹲在饭店门口哭泣,正想安慰她几句,怎知她突然往前一冲,向辆飞驰而来的汽车撞过去,我急起来便一把拉住他。” “故事便这么开始了?由怜生爱?” 阿祖耸耸肩:“她都没有地方住,我便让她住了地产公司刚用完的一层示范单位。” “跟着这可怜的小明星便摇身一变成为名流太太了?” “世华,别一脸的不满。有多少个女孩子能有你这么好的出身?要钱有钱,要男朋友有男朋友,要事业有事业?” 这话触起了知音的疼痛之处。 “阿祖,我以前所有的,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阿祖马上十分关心:“世华,我都觉得有点奇怪,千金小姐如你,居然会做电视艺员,当然,我不轻视艺员,我自己的太太都是艺员。” 知音不想说得太多:“总之,阿祖,过去的繁华已经过去,如今我是个要工作赚钱养自己和父母的女人。” 阿祖牵着她的双手坐下:“世华,若你有什么需要……” “不!不!不!” 知音用力地摇着头。 静默了一阵,知音拨了拨头发:“对不起,阿祖,谢谢你的好意,我了解你,你是个诚挚的人,但是,我……” 说到这里,知音哽噎起来,阿祖看得出她泪盈于睫,把手帕递了给她。 知音用阿祖的手帕轻轻一印眼睛,把手帕交回阿祖。 “我不要哭了。阿祖,我过得日子的。只是母亲身体不好,常常进进出出医院,我担心她熬不了多久。” 阿祖关怀地道:“怪不得你不快乐,单身一个女人,什么都一切负在肩上。” “阿祖,我负得起我自己。老实说,盛家破了产我都可以接受,做过十几二十年千金小姐都算比别人幸福了。” “我心疼啊,世华,你是朵温室里的花儿,怎拿得出去让风吹雨打?”阿祖的眼眶微微红了。 知音轻轻捏了他的手一下,强自笑起来:“我的老同学,我以为你变了,原来一点都没有变,反而变本加厉,同情心无处不在。” “世华,我们之间的感情,已升华为一种永远存在的情谊,虽然,你当年没打算爱我,你只是喜欢我,帮助我度过感情上的难关,你是有点侠女脾气的。” 知音记得很清楚,要不是程安雄出现在她生命里,阿祖很有可能成为她的男朋友。 想起了少年时,知音和阿祖相顾一笑。 “阿祖,”知音吁了一口气:“你现在生活美满,我便很高兴了。” “是的,我现在很快乐。” 阿祖如今,半点牢骚都没有了。 “你对露比真正好。她有福气。” “世华,露比是个好妻子,好母亲,对我们的两个孩子都十分爱护。” 阿祖惬意地说。 知音仍然脸带问号的看着他。 阿祖笑笑:“你的大小姐性儿还没有改。是,露比有很多表面上的缺点,好炫耀,说话声音太大,也长舌。不过,她是个头脑简单的人。” “头脑简单?你怎晓得她那回扑车寻死不是演戏给你朱公子看?” 知音仍然不信露比如阿祖所说的简单。阿祖是永远要人守护的。 “要是她有脑袋的话,便不会跟了个三流男配角,还让人又揍又骂了。假如她想往上爬,倒不如献身给电影公司的老板。” 阿祖解释着。 “世华,她好炫耀完全因为她有自卑感,当年她不但天天捱揍,亦受尽白眼,如今她要出一口气,你明白吗?” “继续说下去。”知音道。 “炫耀和好出风头,是她惟一懂得的方法,她没有好教养,没念过什么书,你期望她怎样?” 知音终于同意了:“我明白。反正,你决意宠她。” 阿祖说:“是,我宠她,我因而得到快乐。施维亚的事不可以重演了。” 知音感慨万千,她但愿有个人照顾她,有个人不管她有什么缺点,死心塌地地宠她。 “世华,我们吃午饭去。”阿祖说:“露比很崇拜你的,你若不去吃饭,她会很失望。” 到了饭店写着“朱祖创夫人”的私厅,露比又热情无限地上前去欢迎知音了。 她替知音倒茶,亦替丈夫倒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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