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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暴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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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出版新书,都是很高兴的,但是,“明珠集”的出版,令我非常之反感,因为这书的的出版,我毫不知情,直到看见广告才知道有那么的一回事,当然我投诉抗议过,但似乎不获理会,这本书的广告照出如仪,根本当作者不存在,实在有“一味靠恶”的作风,令我大为愤怒,这根本是文化界的“强暴行为”。 我会要求读者们不买这本书,因为文章被集在里面的作者,据我所知起码有四个人没有同意过这本书的出版,出版社没征求过作者的同意,选了什么稿也没通知作者,没有合约,没有同意过版税多少,没有说过会付版税作者,没有问过作者们愿不愿意几个人出书,甚至,广告出了一个月,也不把书给作者过目,一于视作者如无物,视我们的作品为他们予取予携,任意摆布的产业。直至今天,出版社没有一个人联络过我,书也不送一本来,总之,态度十分古怪,简直有恃着什么横行的意思,强暴之极。 本来,这些事情不需写上报纸,不过,出版社一直对这事采取不予理会的态度,我总得找个地方伸冤,告诉读者们《明珠集》是在未征得作者同意的情形下出版,出版后又完全不理会作者的。 把几个作者的作品集在一起,事先一定须征求所有人同意,阿甲或者不想与阿乙一起出书,各人有各人不同的出版计划,以我个人而言,我一向没打算跟同文一起出书,这些“文集”,等我们死了才选也不迟。《明珠集》可不管,自作主张挑了一群作者,自选文章,也选了我们认为最糟的也说不定。即使是选了最好的,也有问题,作者们可能与别间出版社有合约,《明珠集》这么胡搞一气,令与别人有合约的作者很为难,亦破坏了别人的出版计划。 总之,《明珠集》的策划人罪无可恕,既不尊重作者亦不尊重行规,我就是不明白他想证明什么,难道是证明:“我有恶势力,我可以当你地作者系死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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