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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巷尾(4)


  吃抹布

  第一次在街头看见路边的小摊子上在烘手掌大的玉米汉饼时,我非常喜欢,知道那是墨西哥人的主食“搭哥”(TACO),急于尝尝它们。

  卖东西的妇人在我张开的掌心中拍一下给了一张饼,然后在饼上放了些什么东西混着的一滩馅,我将它们半卷起来,吃掉了,有酱汁滴滴嗒嗒的从手腕边流下来。“搭哥”的种类很多,外面那个饼等于是一张小型的春卷皮,淡土黄色的,它们永远不变。

  里面的馅放在一只只大锅里,煮来煮去,有的是肉,有的是香肠,有的看不清楚,有的猜不出来。要换口味,便换里面的东西。

  在城内,除非是游客区,那儿可以吃中国菜、意大利面食,还有丹麦甜点蛋饼之外,也可以吃“搭哥”。可是当我们坐车离城去小村落时,除了“搭哥”之外,实在没有别的东西可吃。

  在城外几百里的小镇上,当我吃了今生第几十个“搭哥”之后,那个味道和形式,实在已像是一块抹布——土黄色的抹布,抹过了残余食物的饭桌,然后半卷起来,汤汤水水的用手抓着,将它们吞下去。

  一个“搭哥”大约合几角到一元五美金,看地区和内容,当然吃一个胃口是倒了,而肚子是不可能饱的。这已是不错了,比较起城内高级饭店的食物,大约是十倍到十五倍价格的差距。虽然我们的经费充足,仍是坚持入境问俗,一路“搭哥”到底。这对助手米夏便是叫苦连天,每吃必嚷:“又是一块小抹布!”

  在墨西哥的最后一日,我怕米夏太泄气,同意一起去吃一顿中国饭,不肯去豪华的中国饭店,挑了一家冷清街角的,先点了两只春卷——结果上来的那个所谓“春天的卷子”的东西,竟然怎么看,怎么咬,都只是两只炸过了的“搭哥”。吃在一般的墨西哥是贫乏而没有文化的。

  它的好处是不必筷子与刀叉,用手便可解决一顿生计,倒也方便简单。至于卫不卫生就不能多去想它了。货物大同

  在城内的游客区里,看见美丽而价格并不便宜的墨西哥人的“大氅”,那种西班牙文叫做“蹦裘”(PONCHO)的衣物。

  事实上它们只是一块厚料子,中间开一个洞套进颈子里,便是御寒的好东西了。

  我过去有过两三个“蹦裘”,都因朋友喜欢而送掉了。这次虽然看见了市场上有极美丽的,总因在游客出没的地区,不甘心付高价去买它。

  下决心坐长途车去城外的一个小镇,在理由上对米夏说的是请他下乡去拍照。事实上我有自己的秘密,此行的目的对我,根本是去乡下找漂亮、便宜,而又绝对乡土的“蹦裘”来穿。

  坐公路车颠几百里去买衣服也只有最笨的人——而且是女人,会做的事情,不巧我就有这份决心和明白。到了一个地图上也快找不到的城镇,看到了又是所谓景色如画的贫穷和脏乱。我转来转去找市场——资料书中所说的当地人的市集,找到了,怪大的一个广场。他们在卖什么?在卖热水瓶、镜子、假皮的皮夹、搪瓷的锅、碗、盆、杯,完全尼龙的衣服,塑胶拖鞋、原子笔、口红、指甲油、耳环、手镯、项链——

  我到处问人家:“你们不卖PONCGO?怎么不卖PON-CHO?”

  得到的答复千篇一律,举起他们手中彩色的尼龙衣服向我叫喊:“这个时髦?这个漂亮?怎么,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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