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张小娴 > 红颜露水 >  上一页    下一页


  刑露那一汪深眸眨也不眨,若无其事地说:“我告诉她,我跟同学在图书馆里温习,要晚一点回去。”

  那几年的日子,我自认为是刑露最好的朋友。我简直有点崇拜她。在她身边,我觉得我仿佛也沾了光似的。刑露是不是也把我当作好朋友,我倒是没有去细想。她就像一位训练有素的淑女,很少会表现出热情来。除了必要时向她母亲撒谎之外,她是挺乖的。

  然而,后来发生的那件事,对她打击很大。她绝口不再提,我也不敢问。

  几个月后,会考发榜,成绩单发下来,刑露考得很糟,那对她是双重打击。她成绩一向都那么好,我不知道她怎样面对她母亲。

  我的成绩不比刑露好,可我并不失望。我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材料,巴不得可以不用再读书,早点出来工作,家里也没给我压力。

  刑露也许是没法面对别人的目光吧。那阵子,她刻意避开我。我找了她很多遍,她都不接我电话。后来更搬了家,连电话号码也改了。

  从那以后,我和刑露失去了联络。每次坐车经过界限街那一排旧楼,我总会不期然地想起她,想念那双如水的深眸。

  刑露和我,直到差不多两年后才重逢。

  那是一九八一年的秋天。

  眼前的刑露出落得更漂亮了。她那头浅栗色的长发烫成波浪形,身上穿着一袭黑色西装上衣和同色的直筒半截裙,脚上一双黑亮亮的高跟鞋,露出修长的小腿。

  那是我们店里的制服。

  要是当时我们比如今再老一些,我们也许会觉得生活真是个嘲讽。刑露和我读书时最爱逛时装店,鼻子贴到橱窗上对着那些高级成衣惊叹。几年后,我们两个却在中环一家名店当了店员,天天望着摸着那些我们永远也买不起的昂贵衣裳,眼巴巴地看着它们穿在那些比不上我们漂亮,却比我们老的女人身上。

  刑露比我早一年进那家店。我们相遇的那天,是她首先认出我的。

  “明真,你头发长了许多啊。”她朝我咧嘴笑笑,那双大眼睛比我从前认识的刑露多了一份忧郁。

  就像她第一天来到学校课室那样,站在我眼前的刑露,似乎并不属于这里。她该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而不是待在这种地方,每天服务那些气质远不如她的客人。

  不管怎样,我们两个从此有聚头了。我看得出来,她很高兴再见到我。对于过去两年间发生的事,她却一句也没提起,仿佛那两年的日子丝毫不值得怀念。我猜想她大概过得很苦。

  那时候,我正想离家自住,一尝不受管束的独立生活。我不停地游说刑露跟我一块儿搬出来,却也没抱很大的希望。我知道她母亲向来管得她很严。然而,我没想到,她考虑了几天就答应了。

  刑露和我去看了一些房子,最后决定租下来的一间公寓在浣纱街,是一幢四层高的唐楼。我们住的是三楼。虽然地方很小,可是,却有两个房间和一个小小的客饭厅,墙壁还是刚刚刷过的。

  刑露是个无可挑剔的室友。她有本事把房子布置得很有味道又不怎么花钱。她买来一盏平凡的桌灯,用胶水在奶白色的灯罩上缀上一颗颗彩色水晶珠儿,那盏桌灯马上摇身一变成为高价品。

  她会做菜,而且总是把菜做得很优雅。她从家里带来了几个骨瓷盘子,罐头也是盛在这些盘子里吃的。

  刑露和我那几件拿得出来见人的衣服是店里大减价时用很便宜的员工折扣买的。刑露很会挑东西。虽然只有几袭衣裳和几双鞋子,她总是穿得很帅,把昂贵和便宜的东西配搭得很体面。店里许多客人都知道她会挑衣服,态度又好,不会游说客人买不需要的东西,所以常常指定找她。

  我们这些在名店里上班的女孩,只要有点姿色的,都幻想钓个金龟。大家一致认为刑露是我们之中最有条件钓到金龟的,可我们每次唧唧喳喳地讨论这些事情的时候,刑露都显得没劲。

  那些日子,我交过几个男朋友,却从来没见过刑露身边出现男孩子。她工作卖力,省吃俭用,看得出手头有点拮据。我没问她是不是缺钱。虽然我们同住一室,她还是跟以前一样,很少提起家里的事。

  约莫又过了半年,刑露和我偷偷到一家高级珠宝店应征。刑露给录取了,她会说日语和国语,我两样都不行。幸好,珠宝店就在中环,我们有时候还是可以一块儿吃个午饭。

  日子一直过得平平静静。一九八三年那个寒冷的冬日早上,我哆嗦着走下床上洗手间,看到刑露已经换好衣服,正要开门出去。

  我许多天没见过她了。那几天都有朋友为我庆祝生日,玩得很晚。我回家时,刑露已经睡着了。

  “你没在珠宝店上班了么?我前天下班经过那儿,走进去找你,他们说你辞职了。”我说。

  她那双大眼睛看了看我,说:“哦……是的。”

  “好端端的干嘛辞职?不是说下个月就升职的吗?是不是做得不开心?”

  刑露说:“没什么,只是想试试别的工作。”

  我问她:“已经找到了新工作么?”

  刑露点了点头。

  我又问:“是什么工作?”

  刑露回答道:“咖啡店。”

  我很惊讶,想开口问她为什么,刑露匆匆看了看手表,说:“我迟到了。今天晚上回来再谈好吗?”

  临走前,她说:“天气这么冷,今天在家里吃火锅吧!我还没为你庆祝生日呢!下班后我去买菜。”

  “我去买吧。”我说,“今天我放假。”

  “那好,晚上见。”

  “晚上见。”

  她出去了,我仍然感到难以置信。卖咖啡的薪水不可能跟珠宝店相比,而且,她手头一直有点拮据。现在辞职,不是连年终花红都不要了么?她是不是疯了?何况,她根本不喝咖啡。

  等她走了之后,我蹑手蹑脚地推开她的房门,探头进去看看,发现她床边放着一叠跟咖啡有关的书,看来她真的决心改行卖咖啡去了。

  那天晚上,刑露下班时,带着一身咖啡的香味回来。我们点燃蜡烛,围在炉边吃火锅。她买了一瓶玫瑰香槟。

  “你疯了耶!这瓶酒很贵的呀!”我叫道。

  “不,这是为你庆祝生日的。”刑露举起酒杯,啜了一口冒着粉红泡沫的酒,一本正经地说:“我不喝酒,除了玫瑰香槟。”

  说完,她静静地喝着酒,那的确是我头一回看到她喝酒。后来,那瓶酒喝光了,刑露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到厨房去喝水。我听到她不小心摔破了玻璃杯的声音。

  我连忙走进去问她:“你怎么了?”

  刑露笑着把滴血的手指头放到唇边,皱了皱眉说:“血为什么不是酒做的?那便不会腥。”

  刑露和我虽然都是二十二岁。但是,不管从哪方面看,她都比我成熟。我从来没停止过仰慕我这位朋友。直到许多年后,我还是常常想起第一次在课室里见到她的情景——她在我身边落座时,颈背上那一抹没有晕开的雪白的爽身粉,依然历历如绘。

  后来有一次,她告诉我:“是蜜丝佛陀的茉莉花味爽身粉!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那股记忆中的幽香偶尔仍然会飘过我的鼻尖,仿佛提醒我,她是个误坠凡尘的天使,原本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

  我并未征得刑露的同意说出我所知道的她的故事,但是,我在这里所说的全都是真话,我相信我这位朋友不会怪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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