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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要是这个也能算是家的话,他们的新家在巷口一幢破房子的阶梯底。

  那个地方本来不是住人的,精明枯瘦的女房东用几块木板把那几十尺围起来,装上一扇窄门,再加一把锁,就变成一个可以出租的狗窝了。

  旧租客留下两张木床和一个破衣柜。那天夜晚,舅舅把他最好的那几件衣服挂起来,像个落魄的贵族那样,把他最宝贝的那几双过时的皮鞋摆齐在衣柜前面,然后像条狗一样,爬上床睡觉。

  她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卷着身上的被子,望着倾斜的天花板,在舅舅的鼾声中很快就睡着了。每个夜晚,她最渴望的就是投进睡乡。睡着了,也许就可以不用挨打。

  天使巷口的家,有大半年的租金,都是丁丁帮他们付的。

  丁丁就是那只不停衔来树枝想要铺出一条罗马大道的笨鸽子,不管她辛勤飞多少回,都是徒劳无功。舅舅永远有新的债,也从来不懂感恩。

  丁丁才是来报恩的那个人,她最后是卖了自己来偿还她欠这个男人的债。

  那个又热又黏的夏天,是丁丁最后一次来天使巷。

  每次丁丁来,舅舅都会把她赶出去。她蹲在巷口忍受着蚊子的叮咬,看隔壁那几个小男孩踢球。

  终于,她看到屋子的门从里面打开了。

  她走到门边,听到丁丁回头跟舅舅说:

  “你去把债还了吧!不要再赌了!我就只剩下这些钱,再也没办法帮你了。”

  “不赌了!真的不赌了!”舅舅软绵绵的声音从床上回答。只有拿到钱的时候,他彷佛又变回一个多情男子。

  丁丁转过头来看到她时,带上门,微笑拉着她的小手,说:

  “小毛,你饿了吧?我们去吃蛋糕好不好?”

  她伸手抓抓大腿上的蚊痕,朝丁丁咧咧嘴。

  在那家漂亮的西餐厅里,她啜着橘子水,吃着一块香甜的草莓奶油蛋糕。

  丁丁对她说:

  “小毛,我要结婚了。”

  她空张着嘴,不明白这是道别的开场白。

  “他是我的歌迷,开肉店的,以后不愁没吃的。”丁丁嘴边浮起一抹苍凉的微笑,说下去。“他给了我一笔钱办嫁妆。他追我很多年了,没你舅舅长的帅,但他是个好人啊。”

  她又说:“我不会再回去莉莉丝了。”

  “你不唱歌了?”她向她皱了皱嘴唇。

  “不唱了。以后也许跟他生个小孩,我喜欢小孩子。”

  她说这话时,眼里却泛着亮晶晶的泪水。

  “还想吃蛋糕吗?”

  她晃晃脑袋回答。

  丁丁用餐巾纸帮她抹走嘴边的奶油,看着她良久,彷佛再也不会见面似的。

  她瘦瘦的手摸摸她的脸,说:

  “小毛,你以后要听舅舅的话,别惹他生气。你舅舅是个好人,他只是过不惯这种日子。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有些男人只有在顺利的时候才有光采。”

  她听不明白丁丁的话,但她还是点了几下头。

  离开餐厅,丁丁用出租车载她回来。

  车子停在巷口。丁丁没下车,打开她那边的车门,让她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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