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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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份的一天中午,王某在市区双建市场吃饭时,赵小菊正巧和他对桌吃饭。赵主动与他搭讪说:“你是干啥的?”“我是动力厂的。”“你成家了没有?”“我离婚了,你是干啥的?”“我也是上班的,也离婚了。”双方相互都撒了谎。“如果中午没事你到我那儿去玩。”赵小菊热情地邀请他,并向他频频传送秋波。此时,王某正在市区一家送水公司当送水员,他魂不守舍了,忙客气地说他中午没空儿,晚上闲着呢,意思是晚上可以去。
赵小菊告诉了他刚租住房子的详细地址,并说,你一走到那里就能看到我,我在阳台上站着等你。
晚上8点,王某如时赴约。二人各自叙说着自己的家庭经历,王某基本上说的是实话。赵小菊编谎说,她家住刘家峡,叫刘萍,男人不要她了,有一个孩子。两人有了所谓的共同语言。言谈中,王某表明了想找个意中人的意思,赵小菊说她也有这个想法。她浓妆艳抹,且有几分姿色,二人相见恨晚。后来的日子,王某发现赵小菊是卖淫女,劝她不要干这种事,并给她介绍了给某餐厅打工的活儿,赵小菊嫌钱少,表示不愿意干。
有一回赵小菊对王某说,她家里需要钱,有个老板给了她两千块,问他能不能再给她借600元。王某也从内心里喜欢她,后来就给了她400块钱。再后来,王某觉得这女人和他成不了夫妻关系,就提出向她要钱的事儿,赵小菊不答应。
2002年7月20日晚,王某喝了些酒找到她家,又提这钱的事,二人吵了架。赵小菊最后说,要不你把我这手机拿去,就把手机放在床头上。王某这晚就睡在了她的床上。第二天早上,王某又提钱的事,赵小菊有些生气,说你这过夜钱还没给我。王某怒从心里起,火从耳边生,边骂边当即打了她一个耳光。赵小菊用手掐他的脖子,两人扭打在一起,从床上滚落到床下,手互相扼对方脖子。不一会儿,赵小菊脸色发青,拼命喊救命。王某这时看到桌前有根电话线,顺手拿过,在赵小菊脖子上缠拧着,一会儿,她口吐白沫,窒息而死。王某拉了床被子盖了她裸露的身子后,又将她的手机和充电器取了关门而逃。
王某在交代杀人前后过程中,一直流露出对赵小菊的好感。他说他挺后悔,为了四百块钱不该把她的命要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分子,都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等待王某的将是高悬的正义之剑。
“7·26”特大杀人案,经公安局历时三个月的艰难侦破,终于向人民群众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此案,将给人们带来诸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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