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行法不峻 何以烛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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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协同作战
●合围聚歼刃血难于
形形色色的假币,不仅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人民币信誉,还严重地腐蚀了人们的精神。罪恶累累,罄竹难书。
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对伪钞犯罪,一直坚持严惩严办的原则。
在我国的第一部《刑法》中,就已对造伪犯罪有了明确的惩罚规定。
《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伪造国家货币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前款罪的首要分子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99O年6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反伪造人民币斗争的报告》。
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发文《关于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及有关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案的通知》。
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银行、海关系统等部门分工协作,查、堵、防三管齐下,对形形色色的伪造、贩运、投放假币的犯罪分子发动猛烈攻击,合围聚歼,连连告捷。
1、199O年7月,四川省的遂宁、绵阳、德阳三市连续发现贩卖、使用靠拓印手法伪造的面额50元的假人民币,且作案手段相似,假币面额相同。有鉴于此,三城市公安局立即召开并案会议,并邀请了省人行和三市人行的保卫、发行部门领导参加,共同商讨案件侦破的具体措施和防范工作。在银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两个月的艰苦侦查,破获了此案,共抓获罪犯18人,缴获假人民币成品50元面额的37150元,半成品2万余元,以及伪造假币的药水、纸张、胶水等作案工具100余件。
2、1990年6月,陕西省兴平县破获一起伪造人民币大案。据造币分子交代:他将自己制作的伪造十元券的36块木质版和伪造五元券的23块木质版都埋在四川省金堂县玉河乡石米子村自家院内的竹丛中。为了进一步查证落实,兴平县公安局决定派警力押解案犯一起出省取证。可是经费成了办案的拦路虎。县人行得知此事后,及时向省行作了汇报。省人行领导研究后,同意拨出部分经费支援办案。同时,县人行也决定派人配合公安机关前往四川外调。经过参战人员的共同努力,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彻底破获了这一案件。
3、199O年,湖南省人民银行吉首市分行根据当地反假币工作特点,倡仪并参与组建了湘、鄂、川、黔四省边界地区4O多家金融部门参加的反假网络协调机构。此机构在成立的前两年时间里,共交流反假币信息近百条,使假币案件侦破率明显提高。
4、1991年4月,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接到报告:有人要用10万元真币换取45万元的假币。市公安局立即将案情向区公安厅作了汇报。接报后,公安厅与区人行进行紧急磋商。人行领导当即表示:人行出钱、出人支持侦破此案。在公安部刑侦局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新疆、河南两省区警方通力合作,在河南上蔡县一举破获此案,缴获假币45万元。
5、1993年11月15日,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陈占京和侦察员董宽恩在该县临汝镇侦查另一起案件线索时,得到群众反映,彦张村一名叫张孟遂的人经常在外做假币生意,并充当掮客。陈占京从去年11月到今年4月先后六次打入贩卖假币的犯罪团伙中,冒着生命危险随他们到洛慢、漯河和新蔡等地,经过大量工作,终于掌握了大量犯罪证据,今年4月7日和4月17日,汝州市公安局在漯河、上蔡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正在交易的八名贩卖假币的犯罪分子当场抓获,缴获假人民币12.5万余元。经审讯,查清了假币的源头来自广东省陆丰县。
6、河南省郑州铁路公安处从1993年8月至1994年8月,在一年的时间里,共查破贩卖、贩运假人民币案26起,抓获犯罪分子31名,收缴假人民币87万元。
1993年8月,郑州铁路公安处连续查破贩卖、贩运假人民币案,引起公安处党委的高度重视。该处立即召集郑州乘警大队、郑州站公安段等部门专门研究打击方案,要求乘警的公安值勤人员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绝不能让假币从沿海流入内地,与此同时,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打假”小分队,主要登乘广州返回郑州和鸟鲁木齐返回郑州的重点列车,化装便衣配合乘警深入车厢,边查边抓,一批利用列车贩卖、贩运假人民币的犯罪分子相继落网。
1994年3月17日,广州开往郑州的244次列车上,小分队侦察员小齐、乘警焦振华发现两名男青年神色异常,不时用腿挡着座位下面放的破编织袋,经查,编织袋的底层是装满假人民币的两个尼龙长筒丝袜子,共计10万元,在列车上重点打击的同时,该处组织专门力量在郑州、新乡、安阳等重点车站查堵,把假币堵在站内,6月20日凌晨,郑州站值勤民警在该站通勤出站口,发现山东旅客宋建伟和李光辉行迹可疑。经查,当场从其携带的旅行包里搜出100元票面的假币8000元。两人供认,假钞是从广州低价购买的,准备到内地高价贩卖。
7、1995年2月22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白沟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白沟镇查获一个特大贩卖假人民币团伙,4名贩卖假币的犯罪分子全部落网,现场缴获假人民币5.5万元及小口径左轮手枪一支,子弹.20发。在抓捕犯罪分子时,一名罪犯持小口径左轮手枪向民警开枪射击。民警奋起还击,当场将罪犯击伤捕获。
8、1995年3月2日,广州至天津的154次旅客列车从郑州站开出后,乘警根据旅客举报,在4、5、7号车厢奖正在贩卖假人民币的董雪文、董国强等6名河南籍、1名山东籍犯罪分子抓获,缴获假人民币112.3万元。经审查,这是一个由12人组成的贩卖假币的犯罪团伙。据案犯交代,假币是他们在广东省陆丰县购买的,准备带回原籍贩卖。
9、1995年3月16日凌晨3时10分,广州开往郑州244次列车抵达漯河车站。车站值勤民警发现一名旅客腰部鼓鼓囊囊,形迹可疑。盘查中,从其腰部贴身处查获用女式长筒丝袜包裹藏匿假人民币14万元。据这名案犯供认,假币是从广州某地以1比2价格购进,面值多为1O0元、5O元,准备贩运到内地倒卖牟取暴利。
10、1995年3月29日,深圳市宝安区万丰派出所干警在调查摸底时得到可靠情报,一名姓黄的四川人处有假钞出售。派出所所长段满乃获悉后,马上决定由卜国清等三名警员化装侦查,引蛇出洞,并派出警力在其接头的万丰丽晶酒店设网布控。在接头谈价中,案犯虚虚实实,多次试探对方的底细。卜国清等侦查员沉着机智,与其巧妙周旋,逐渐取得黄某的信任。30日上午1O时许,最后打消了疑虑的黄某同其“老板”联系,同意在宝安交货。10时40分,侦查员同黄某来到了西乡凤岗村。见到了黄某的“老板”后,小卜、小麦一面将自己的货款交给对方,一面接过装在胶袋中的四十余万元假人民币。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掏出手枪,命令现场的九名案犯全部趴下。其中一名案犯肖某倦装伏下,趁机逃跑。小卜紧追不舍,向其鸣枪,消犯仍不就范。小卜被迫朝其腿部开枪,击中其腿踝,将其生擒。据审查,以卓某为首的九名犯罪分子是一个集贩、运、销“一条龙”的假钞犯罪团伙。他们已多次在深圳、广州等地贩卖假钞。
侦查工作仍然是目前反伪的一种主要手段。建国以来,我国已培养出了一支训练有素的反伪专业队伍,并在公安史上留下许多“精典”之作。远的说来,解放初期,国共两党在海峡两岸发起的那场造伪与反伪大战,堪称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战争的硝烟早已消失,但每当回首往事,老公安们无不感到自豪和欣慰。近的说来,眼下反伪成果时常见诸报端。
——1991年2月2O日,北京市东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接获群众报告后,穷追猛打,在公安部和国际刑警香港支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历时半年,足迹踏遍了大半个中国,挖出了以马玉民为首的贩卖假币的犯罪团伙.收缴假人民币3O多万元。
——1992年2月20日,广东海丰县公安局根据广西柳州铁路公安处的协查通报,在海丰县和汕尾市查获4个造伪窝点后,立即派出3个追捕队跟踪追击,追捕余犯5O余名,追缴流散的假人民币324万多元。
——1992年1月2日,河南省开封县公安局从50元的假币线索入手.顺藤摸瓜,在距开封县2OO多公里的项城县掏出两个造伪窝点。
—一1992年3月11日,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深入到山东的金乡、鄄城、泅水、单县等县市化装侦察,采取“打进拉出,虎穴擒敌”的策略,一举捣毁两个造伪窝点和一个贩伪团伙。
以上成功的案例,是我国近几年反伪工作中的范例。它为我国将来的反伪工作留下了一份合格的教材。
1992年初,在我国的华东、华北、东北、西北等地相继发现票号相同或相连的假人民币。案情迅速反馈到了公安部:假币主要来源自于豫鲁皖三省交界地带。同年4月,公安部刑侦局在山东荷泽市召开了冀、豫、苏、鲁、皖五省反假币协作会。各省同行互相交流情报,切磋技艺。与会代表最后达成一致共识:由公安部刑侦局负责协调行动,在全国实现反假行动“一盘棋”的局面。从此以后,我国公安机关的反伪工作走上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新路子。
同年6月,全国反假币工作会议在厦门市召开。全国各路反假队伍终于汇聚到了一起。这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反伪力量的大汇合,也是反伪力量的大检阅。它再次向世人昭示了我国反假币犯罪的强大力量和坚定决心。与会代表对反假币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取得了一致的意见。对反假币斗争的“综合治理”达成了默契。共识是前提,重视是基础,在各路力量的共同配合下,我国的反假币工作必将迈向一个新里程。
◎拒“伪”于国门之外
●海外打岸边堵陆上查
我国幅员辽阔,边境线漫长。国门洞开以后,境外不法分子趁机疯狂向我境内走私伪钞。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在大陆流通的假币大部分是来自台港澳地区。如何有效地对付来自境外的假钞,已是摆在我国反伪工作者面前的最紧迫任务。假钞走私不同其它物品的走私。它体积小,易隐藏,重量轻,易搬运,而且不易被发觉。台湾岛内的一些不法渔民趁靠大陆渔港码头避风加水加油的机会,与大陆的伪钞贩子相勾结,从中偷运伪钞。在我国的东南沿海,曾出现过几处海外伪钞的集散地,如广东的深圳、海陆丰,福建的厦门、平潭等地公安机关多次打击,也难绝迹伪钞走私的犯罪。这些地区的伪钞除极少数由当地人所制造外,绝大部分由海外的黑社会势力或不法分子提供。境外造伪的源头,不能扫除,走私伪钞的主流难以切断。由于这些造伪窝点都在海外,大陆公安机关不可能出境办案,一时间窝点就难以铲除。对付境外假钞走私的唯一办法,只有堵截。公安部曾为此提出过工作方案:海外打,岸边堵,陆
上查。要求公安机关把反击伪钞的战线一直延伸到海面上,组
织起从水面到陆地多层次的反击防卫体系。在目前情况来看,查堵,虽说是处于被动地位,但只要组织得好,被动仍可转化为主动,有时反击会比进攻更为有效。
●苦斗台湾贩假案犯
1990年12月15日下午5时,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潭东边防派出所副所长杨华获得一条情报。“台轮金得利136号运进一批假币。”
情报马上反应到县公安局。县局立即派出警员对金得利台轮搜查。
已经搜查了近三个小时,干警还没有见到一张假币的影子。就剩鱼舱和货舱没有检查。搜查组当即决定检查鱼舱和货舱。鱼舱的周围用塑料纸贴了一卷,就象房间里的壁纸一样。干警弯腰趴进鱼舱,用手轻轻地敲击着舱板。忽然,听到有空响的声音。干警断定,在鱼舱里有一暗格。用刀子小心翼翼地划开塑料纸,果然发现了一个暗格。干警把手慢慢伸进去,摸到一个袋子。拿出来一看,共有四个旅行袋。打开旅行袋,里面都是一叠叠崭新的人民币。经清点,共重160公斤,计601万元。
铁证如山,船长李金来只得如实交代:
12月5日,“金得利”136号船长黄训义找到李金来,提出以14万元新台币的重金聘请李金来等人驾驶“金得利”136号船往大陆送一趟货。黄训义将四只纸箱(两个大纸箱,两个小纸箱)交给住在福州闽辉大厦的“阿铭”。纸箱都印着“宏达电子原件”字样。李金来以为只是把一些电子原件捎带给大陆的朋友,虽有走私的性质,但不危险,就是被大陆官员发现最多也是罚款,这种买卖值得一做。
10日上午,李金来等人驾驶的“金得利”号台轮抵达福建省平潭县的东沃港。船靠码头后,李金来立即与福州的“阿铭”电话联系。“阿铭”要求李金来将货马上送到福州。
第二天,李金来取出四个纸箱准备送往福州。可发现纸箱已被海水浸湿。如果货物被损,不但交不了差,领不到工钱,可能还要赔上一笔。李金来不敢马虎,连忙找来四只旅行袋,准备将货物改装后交给“阿铭”。
李金来先打开了一只纸箱,发现里面全是假币。接着把其它三只箱子打开,里面也全是假币,根本就没有一件电子原件。这时,李金来才明白自己正被人当枪使。想到假币,心里产生起一种恐惧感。在台湾,伪造新台币是要蹲班房的,甚至还要掉脑袋。李金来不很明白大陆的法律,但肯定能想到伪造货币该当何罪、他不敢轻率行事,连忙将假币装入4只旅行袋内,暗藏在鱼舱的暗格里。
这一夜,李金来坐卧不宁。四箱假币总在他的脑海里闪现。如果“金得利”马上返回台湾,雇主黄训义不但不会给他一厘工钱,自己还得掏腰包支付船员的工钱和船上的一切开支。如果把这四箱假币交给“阿铭”,万一马失前蹄,岂不要身陷牢狱之灾。左思右想,李金来也没有想出一个“妙计”来。
13日的晚上,李金来将两只旅行袋放到小舢板上,试图运到岸上藏匿起来。小舢板刚刚离开轮船,就被大陆2名护船员发现,李金来不敢实施行动。李金来只得将情况向“阿铭”汇报,要求“阿铭”尽快赶来平潭共同想法。
15日下午,“阿铭”雇用一辆的士从福州赶到东沃码头。李金来带着船员李文龙两次上岸与“阿铭”商量。每一次上岸,在他们的皮夹克衣服里都塞满了假币,两次共带给“阿铭”假币44扎(每扎一万元)。还给了大陆的两名护船员两扎假币。毕竟是两箱子假币,光靠夹带自然是运不到岸上去。而且这样容易暴露目标,李金来不敢再有太大的动作。“阿铭”也无可奈何,只得另想办法。“阿铭”通知李金来17日晚在牛山海面交货。
根据李金来的口供,平潭县公安局干警兵分两路:一路赶赴沃前镇潭振村抓获陈灿国、俞兆国,追回假币5万元。一路直赴福州,在福州市公安局刑警队的大力协助下,监控“闽辉大厦”。可惜,还是迟到了一步。“阿铭”已在前一天离开了大厦。经查,“阿铭”原名王干铭。34岁,台湾漳化县人。
18日晚,协查通缉王干铭的通报通令马上传到全国各地公安机关。
王干铭从福州脱逃后,企图逃回台湾,但他察觉到了在各出境口岸都正张网以待,只得在国内四处游荡。
第二年的8月,王干铭企图在重庆机场出境时,行踪败露,落入了法网。
1991年8月8日,重庆江北机场。由重庆飞往广州的波音757班机正在上客。
一名中年男子手提密码箱来到检票口。看装束打扮,像是一个商人,头戴墨镜,右手上戴着一只足有50克重的大戒指,一身名牌包装。中年男子不慌不忙地走到检票窗前,从西服口袋里掏出机票和一张台胞旅行证交给检查员。
检查员接过机票,确认无误。拿起台胞旅行证仔细端详了一下证件上的照片。检查员心头猛然一振:他突然意识到似乎在哪里见过这张照片。检查员忙抬起头,看了一眼站在窗口前的那位男子。那男子见检查员的眼光直逼视自己,下意识地抬起手臂,正了一正眼镜,然后搭拉下脑袋,两眼注视着地面。中年男子这一系列下意识的动作,更使检查员疑窦陡生。
检查员立即把那男子带到了隔离室。闻讯赶来的机场公安处的民警立即对台胞旅行证进一步甄别。一民警忽然想起,眼前的这名男子与去年(1990年)公安部(90)公通97号通报中要求查缉的台湾贩运假人民币案犯王干铭的照片特别相似。中年男子当即被截获审查。
公安处立即报告公安部,并通报福建省公安厅。不久,公安部和福建省公安厅电传了有关通缉犯的证据。再一次确认眼前这位中年男子就是我公安机关在全国通缉了大半年的案犯王干铭。那中年男子在铁证面前,还企图以台胞的身份抵赖,但也无济于事。几天后,王干铭被移交福建省公安机关。
1992年4月20日,王干铭在平潭县被提起公诉,最后被人民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
至此,这起由台湾不法分子策划的贩伪活动被我大陆公安机关全部粉碎。60O多万元假币被全部缴获。
几乎是与平潭县公安局同时行动的另一起伪钞堵截战在闽南金三角展开,反击的对手也是来自台湾岛内的不法之徒。
199O年12月18日晚7时,厦门华侨大厦五楼服务员文娜来到18号客房打扫卫生。在清扫卫生间时,突然“啪”地一声,一个纸包从天花板里掉落到她的脚边。文娜弯腰捡起来一看,不由吓了一跳:怎么会全是IO0元的钞票,是谁把钱放在这里的呢?文娜当即通知了保安部。
保安部经理曾小宗闻讯赶到客房。面对现款,真假不清,不敢轻易处置,当即布置保安员保护现场,自己打电话向市公安局经保处报告。
经保处刑侦队队长徐桂利、技术员王永煌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华侨大厦。此时,住在5018号客房里的两名台湾人已经返回,还有3名来访的大陆客人。经询问,5人都否认自己在卫生间的天花板上藏过东西。但在询问过程里,台湾人陈赞皇表现有些异常。一趟趟上卫生间,一次次使用抽水马桶。陈赞皇的这些异常表现引起了王永煌的注意。王永煌走进卫生间,登上洗脸台,爬上天花板,终于在楼房夹层的管道中发现了一包百元券人民币。王永煌用手掂了掂钞票有些异样感觉:“可能是假钞”。王永煌的头脑中闪现出了案情。当机立断,一面布控5018号客房,一面电话向市公安局大本营求援。
1O分钟后,市公安局局长王振和、副局长许甘露率领十多名干警赶到现场。市人民银行闻讯也派来了反伪专家。经鉴定:5O18号客房的巨款系台湾机制版假人民币。
案件定性已明明白白,参战干警立即行动。
许甘露副局长检查台胞陈赞皇、胡仁义的入境证件。两个人都是乘台轮从泉州港入境的。
审查胡、陈二人。胡仁义和陈赞皇巧舌如簧,反复申明自己是来大陆观光、经商的规矩人,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正面交锋没有任何收获。搜查二人衣物,在胡仁义和陈赞皇的随身物品中搜出了百元券人民币数十张。经专家鉴定,这些钞票与5O18客房发现的假币同出于一种版本。
有了证据在手,侦查员晓之以利,动之以理。渔民出身的陈赞皇的抵抗防线首先动摇。
陈赞皇供认:为了治疗妹妹将要失眠的双眼,举家已负债累累。为了还清债务,陈赞皇才铤而走险,帮助胡仁义、陈天华贩运33O万元假人民币来大陆。陈还交代:其父陈长溪和两名船员驾驶的“曙盛”23号渔船上,还有几百万元假人民币。此船正停泊在泉州后诸港。
在人证、物证面前,胡仁义也只得低头认罪。他承认:由他出资,与陈天华共同策划,从台湾黑社会手中购买了大批假币,雇船雇人把假币贩运到大陆来,企图用假币套购外汇。不料,出师不利,第一宗买卖就被大陆警方砸了锅。
当晚11时许,刑侦队长徐桂利带领市边防局的干警连夜赶往泉州后渚港。
正巧赶上海水退潮,“曙盛”轮深陷在厚厚的淤泥里动弹不得,只得望洋兴叹。
此时的“曙盛”23号渔轮上冒起了一缕缕黑烟,而且越来越浓。
“不好!罪犯在烧毁罪证!”。徐桂利凭着职业的敏锐,做出了准确的判断。
在泉州市边防支队的配合下,公安干警迅速登上“曙盛”23号台轮进行搜查。船上,船员曾明;叹、陈正男正在烧毁假币,企图毁灭罪证,逃脱罪责。由于干警及时赶到,只被烧掉13万多元假币。搜遍台轮,没有找到船长陈长溪,也没有找到其它的假币。
难道是陈赞皇的口供有诈吗?陈长溪又能躲到那里呢?四周是茫茫大海。徐桂利判断在台轮上肯定有暗舱。对,找暗舱。
徐队长带着民警在漆黑的船舱中摸索,从一个船舱摸到另一个船舱。仔细地丈量船体长度,分析结构,终于在厨房的煤气灶下找到了一个可以移动的暗门。门里有一条宽不过5O公分、高不到80公分的暗道。藏在暗道里的陈长溪被抓获。可是,假币又会藏在何处呢?
徐桂利又一次爬进了暗道,在狭窄的暗道里来回爬了两趟,边爬边摸索。暗道里有一股刺鼻的怪味使他眼泪、鼻涕直流,徐桂利伸手摸了摸发出怪味的铁桶,好像是胶水,粘乎乎地沾了一手。他思索着:“为什么暗道顶端的墙板上也有这种东西,也是这种怪味?这会是巧合吗?”徐桂利不放心,再次爬进了弯弯曲曲的暗道。在三、四米的深处,终于找到一个用胶水糊住的暗洞。拆除伪装,暗洞里有五个纸箱,箱子里装的全是满满的假币。
经过18小时的连续奋战,人赃俱获,共缴获假人民币317万多元,假美元2.34万元。
福建和台湾仅一水之隔。随着两岸关系的松动,民众之间的往来日益频繁。特别是台湾渔船可以自由出入大陆沿海港口码头,而大陆的渔民却不能随意停靠到台湾的港口码头。台湾当局对改善两岸关系一直持有观望的态度,特别是在“三通”上裹足不前,致使两岸关系的发展十分缓慢。由于历史造成的原因,两岸党派之间的成见太深太久,一时间还难以消融,仍需要假以时日。
这几年,台胞来大陆观光旅游的人数在逐年增多,而大陆人去台湾旅游经商却受到台湾当局的限制。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台湾人蜂拥来大陆,而大陆人只能望海兴叹。境外的一些不法分子瞅准这一时机,组织力量向大陆发起疯狂的伪钞进攻。在八十年代,经营伪钞走私的主要是台港的黑社会势力,发展到九十年代,一些不法的渔民、旅客也都加入到伪钞走私的行列。在一个时期,东南沿海的伪钞狼烟四起。沿海的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和地方政府的指导下,与伪钞走私展开了不懈的反击斗争。八十年代在深圳破获的第一宗伪钞案,标志着大陆警方打击伪钞走私的开始。近十年来,沿海警方打击伪钞的斗争捷报频传,给予境外的造伪分子沉重的打击。
要彻底根治两岸伪钞走私犯罪,必须依靠两岸警方的联手合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首先仰仗两岸关系的彻底改善。当两岸实现了真正统一的时候,当人民币和新台币都能跨越海峡自由流通的时候,到那时,反击伪钞就成为两岸政府和警方的共同责任。目前,虽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两岸都在打击伪钞犯罪,但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只有在两岸实现了真正的统一,人民币和新台币都受到了法律保护的时候,任何造伪行径都将受到致命的打击。到那时,两岸反伪的战斗才有可能取得彻底的胜利。
◎人民币与新台币何日联姻
●厦门:炒卖新台币的巨大市场
早在七十年代末,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世界发布了《告台湾同胞书》,表达了“化干戈为玉帛”的愿望。长期以来,海峡两岸一直处于冷战对峙状态,给两岸的百姓带来了无穷的灾难。特别是冷战的前沿地带工业落后,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此举,无疑是顺应了民意,台湾当局起初并未予以特别的重视,由于岛内民众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台湾当局作了些和缓的姿态。
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
1991年5月,台湾当局终止了“动员勘乱时期”及”惩治判乱条例“。
1992年,台湾“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进行非官方接触。
近几年来,随着海峡两岸间许多政治禁忌的解冻,两岸民众的交流日渐频繁。大陆开放的门户欢迎一切海外人士来大陆探亲、观光、投资,特别欢迎台港澳同胞来大陆投资办厂。这些年大陆经济增长速度令世人瞩目,大陆稳定的政治局面更是为一切投资者提供了理想的投资环境。在台湾当局开放岛内民众赴大陆探亲政策后,台湾商人纷纷赶赴大陆这片投资处女地考察,选择投资项目。大陆的东南沿海和内地大城市自然成了台商投资的理想场所。
随着海峡两岸间接投资和民间经贸关系的大幅度扩展,对两岸货币关系的定位已成为一项急迫的问题。对此,两岸当局却表现出了两种迥然不同的姿态。
厦门以其自身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成了台商投资的理想地。从有关部门获悉:1993年,台商在厦门的资产数额已占厦门市的6O%以上。台湾民众与厦门的联系最早要从1980年大陆对外开放时算起。新台币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流入厦门的。当时,台湾渔船就可直接驶靠厦门。渔民用随身携带的新台币与厦门人直接兑换人民币。到1990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开办了新台币的兑换业务。在这之前,就像深圳收兑港币,珠海收兑澳门币一样,厦门被指定为收兑新台币的地区之一。
据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出纳处处长郭锦成说:大陆收花的新台币,指公元一九七一年以后印制的台币。新台币在大陆的地位,既象外币又不是外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内部通知的十八种外币牌价,有澳门币、泰国珠等,但不包括新台币。
大陆现指定由中国银行独家经营收兑新台币业务。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和平码头、中旅社以及主要涉外宾馆、酒店、外币免税商场,共设有二十多个兑换新台币柜台。在厦门的外资银行台集友、国际、建东等,也代理中国银行收兑新台币。
那时,台胞在厦门的吃住行游购等,都可以就地用新台币兑换成外汇人民币使用。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分局陈辉煌处长介绍说:新台币与美元挂钩,与人民币没有直接的关系。它的兑换价主要根据美元对人民币比价,同时比照英镑、日元这几种硬通货而确定。但由于新台币牌价调整与外汇牌价调整的时间并不同步,新台币在厦门也曾激起过金融的暗流。
199O年夏季,用新台币兑外汇人民币比用美元兑换来得合算。因此,从台湾蜂拥而来的“黄牛”也趁机大炒新台币。从1991年5月9日起到6月24日,不到两个月时间,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就收兑新台币达数千万元之多,直到6月25日总行调整新台币兑换价,这股风潮才渐趋平息。在这一段时间里,中行厦门分行共损失价差四十八万港元。当年,该分行收花新台币共7976万多元。
从1991年元月一日开始,用美元兑人民币又比用新台币兑人民币来得合算。因此,台胞又都改为带美元、港币到大陆来。到1991年11月,中行厦门分行仅收兑新台币四百五十九万元,为上一年同期的十九分之一。
最近,台胞发现旅行支票在大陆被视为汇票而汇价比现钞价高,因此带美元旅行支票的台胞又多起来。
由于新台币不是结算货币,新台币在大陆只能兑换外汇人民币,不能参加调剂、兑取比牌价高的人民币。同时,厦门的商店有的不收外汇人民币,只收人民币;台胞买机票、住宾馆需付外汇人民币;买东西、吃饭又要用人民币付款。因此,台胞为了方便省事,喜欢找“黄牛”兑换人民币。由此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走私市场。据厦门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陈天培证实,厦门是炒卖新台币的大市场,也是直接使用新台币的地方。因为厦门距金门很近,海上走私困难。同时台轮来厦门需要报关,入出境管理严格。而石狮、晋江一带海上走私不绝。大宗的新台币通过走私流向了石狮、晋江乃至闽东的连江、平潭。走私者把收购来的新台币运到海上,向台轮购买布料、日用品、家用电器等物品,运回大陆销售,然后,用人民币再去购买新台币。如此循环往复,赚取暴利。
近一二年来,新台币流入厦门的数额在明显减少,其主要原因:一是新台币兑换外汇人民币的牌价不如美元和港币合算;二是两岸不能通商和通汇,大陆对新台币的需求量很小。假如海峡两岸实现了“三通”,到时,与台湾直航的福建、广东、上海等省市就有公开挂牌收兑新台币的需要。
●大陆金融界看好新台币
在眼下,大陆金融界人士对新台币一直看好。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分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方明智认为,台湾的外汇储备高达数百亿美元,新台币很值钱。虽然它不是国际结算货币,但是在香港等一些地区流通量大。他认为,如果大陆与台湾实现“一国两制”,新台币作为一种地区性币种会被允许存在。因此,他主张逐步开办新台币业务,让新台币进入大陆的外汇调剂市场,允许台胞直接用新台币购买房屋、免税商品,免去先套外汇人民币再折成美元、港币之麻烦。这样,将有助于台胞到大陆旅游、买房和投资经商。
可是,人民币在台湾岛上的命运,却不如新台币在大陆的命运。
●台湾何以成为伪造人民币基地
几年前,台湾居民持有大陆人民币,可能会触犯“惩治判乱条例”中的“为匪宣传”罪嫌,吃上官司。如今,政治气氛已变,当局对大陆政策也见开放,持有人民币已经不再是一种禁忌,从大陆返台的居民总难免带着人民币零头。那么,这些持有人民币的台湾居民会不会是触犯刑律呢?
在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时,曾颁布过一项行政命令:“政府开放探亲后,民众由大陆返台,不得携入任何‘匪伪’币券,违者除已申报者准予办理退运处,应予没收。”这是台湾当局近几年来一直遵照执行的有关对大陆人民币的政策,也是台湾“海关”查禁人民币的主要依据。
在1992年5月,台湾当局宣告终止“动员勘乱时期”及“惩治判乱条例”未废止前,人民币当然不可能合法持有。即使在五月之后,台湾当局并未承认大陆是一个国家,人民币当然不能被视为一种货币受到保护。正因为如此,港台的黑社会势力相互勾结,在台湾岛内进行疯狂的伪造人民币的犯罪活动。在台湾当局的默认下,台湾成为伪造人民币的主要基地。
在八十年代初期,台湾警方曾在岛上破获了几起伪造人民币的犯罪团伙,但因无法可依,只得放之任之,无形中助长了造伪集团的犯罪气焰。到1989年,台湾警方在台北市再次破获一起伪造人民币的案件,共抓获犯罪集团成员十几名,现场缴获伪造的人民币数百万元,以及全套的印刷设备等。众所周知的原因,犯罪集团成员不久就被无罪释放。这一案件首先通过台湾的新闻媒体公诸于众,迅速在岛内引起一片哗然。大陆警方获悉这一消息后,马上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台湾当局的作法提出了抗议,并要求台湾当局严惩罪犯。台湾岛内的民众也纷纷上书要求当局严惩造伪分子,特别是那些曾购买过假人民币的上当受骗的居民对造伪分子更是义愤填膺。台湾的商界和法律界由此也纷纷投书,要求当局给人民币以适当的法律定位。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台湾当局被迫对造伪集团的首要分子重新进行处理。首犯判处了三年徒刑。从此后,台湾岛内造伪分子的活动有所收敛。
尽管台湾当局至今也不承认人民币的法律地位,但是在终止“惩治判乱条例”后,也没有公布任何一项法令可以处罚持有人民币的行为。就是说,目前在台湾岛内民众持有人民币已无“法”可罚,“海关”也因无“法”可依,对民众从大陆探亲带回的少量人民币也不会刻意检查及没收。
台湾的商界、法律界和新闻界通过台北造伪案件,在岛上联手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大讨论,强烈要求当局尽快解决人民币的定位问题。
经常往来于海峡两岸的台湾“立法委员”张世良指出,1987年11月台湾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以来,两岸人民经贸往来日益密切,虽然当局仍未开放两岸直接“三通”,但大陆已经跃居成为台湾的第二大出口市场,接踵而至的货币交流问题,及因而衍生的人民币兑换和出入境问题,也应该是决策单位开始重新评估的重点项目。
台湾中兴大学法律系教授、前“财政部金融司”司长戴立宁认为,若就学术观点来看,人民币在大陆是一种合法有效的票券,在国际间也有一定的地位,并不能抹杀其货币意义,因而台湾当局绝不能忽视人民币的问题。
台湾东吴大学国贸系教授潘志厅指出,人民币能否在台湾地区与新台币建立直接的兑换关系,取决于二项前提,其一是视市场供需、形成交易后,才由市场决定兑换汇率,另一前提则是须废除政府主管机构的许可。
面对岛内民众的呼声,台湾当局仍然置若罔闻,一意孤行。目前正在台湾“立法院”审查中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草案第甘六条规定:“大陆地区发行之币券,禁止进出入台湾地区。但已于进入时自动向海关申报者,准予携出。”这项草案条文中,禁止的立场并末改变。
对于当局一味禁止的作法,台湾的一些法律、金融界人士并不赞同,相应地提出了一些各自的见解。曾经担任台湾文化大学银行系主任的“立法委员”彭百显说,与其禁止人民币进出台湾,不如纳入外汇法令中加以规范、管理。他说,两岸关系瞬息万变,若将禁令直接明文规定在“法律”之中,不但缺乏变通弹性.到时修法也相当费时,能否与政策同步配合,是一个疑问。
“立法委员”张世良建议“行政院”尽一早规划两岸货币交流的近、中、远程计划.以调整并建立两岸开放后金融秩序的互动模式。张世良主张,在近程方面,当局应先承认两岸经贸交流过程中,货币相互流通和存在的必然性,通盘考虑人民币的“定位”问题。在中程方面,则可考虑进一步建立两岸货币交流秩序,制定交流规范,设立相关金融中介机构处理货币交流和兑换问题。到了最后阶段,两岸在国士统一的同时,谋求两岸货币的统一。
无容置疑,两岸货币的统一完全仰仗于两岸的真正统一。在目前形势下,首要是要谋求海峡两岸货币金融关系的互动,要实现这一步仍需要假以时日。
1994年4月,台湾“中央银行”副总裁俞政就大陆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从5月1日起发行香港钞票一事向新闻界发表谈话称:台“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早于去年底已经做出决定,从今年开始,准许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发行的港币在台湾兑换。届时以大陆银行名义发行的钞票将首次合法地出现在台湾的金融体系中。又据台湾《工商时报》透露,台湾“陆委会”认为,中国银行在香港发钞,是代表香港政府以其信用为基础发行。就此而言,其本身与大陆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台当局将不会视其为大陆发行的有价票券。
台湾当局的这种解释显然较难令人信服。中国银行在此时能否代表港英政府很值得怀疑。此时港币印制的发行银行不是渣打银行,而是中国银行。不知台湾的政客直面现实时,作何感想。
不管台湾当局不承认也罢,阻止也罢,民众和商界对人民币一直都情有独钟。去年以来,台湾岛内出现了大陆纪念币“回流”的热潮,导致大陆纪念币价格大涨,行情越炒越高。大陆较早发行的“熊猫银币”,台湾市价约22O元,大陆钱币商在台湾的收购价格就达5OO元。刚刚发行的毛泽东纪念币,也出现了“回流”热,行情看涨。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行家分析:过去大陆铸造的纪念币,大多向海外发行,而在大陆出售的数量有限,供不应求。台湾民众对大陆的纪念币特别钟爱,成为大陆纪念币最大的收藏基地。因此,当大陆钱币市场松动的时候,“回流”热已是必然。目前,大陆的生肖纪念币颇受台湾人的喜爱,其中蛇年银币,在台湾已猛升至4700元。
近期尽管人民币汇率飘忽不定,相应地增加了台商投资的风险,但为了开发大陆市场和着眼点远利益,台湾的经贸人士异口同声疾呼:“作生意,请付人民币。”明知这样做必须付出某种程度的牺牲,但台湾永进机械公司老板则认为,在目前国际市场不景气,机械产品是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台湾的机械业者要抗拒大陆买方的要求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该公司在大陆市场愿意接受人民币。假如,海峡两岸能实现货币的互通,两岸的经贸损失就可减少数以亿计。
●人民币在台湾开始受到保护
另从港台新闻中获悉:1993年9月5日清晨,台湾桃园地区“检察署”检察员朱家崎指挥刑警专案人员,在高雄县破获一庞大的伪造百元面值人民币集团,将涉案的5名罪犯一网打尽,并将所印制的3500万元人民币和印刷机、锌版等作案工具查获。
此次查获的伪钞是这个伪造人民币团伙的第二批印制成品,尚未流入市面及销往大陆。第一批已有1000余万元流出,尚待追查,所印制的伪钞均经多次印刷压纹而成,几可乱真。
落网的5名案犯均住在高雄,他们分头负责监制、印刷、裁剪及销售。朱家崎检察官是继1992年7月初指挥警方在台北县破获伪造新台币千元钞集团后,即发觉南部另有一股专门伪造大陆人民币的庞大集团存在,计划将成品运往大陆销售图利。朱家崎检察员带领原班警员,经过一个半月抽丝剥茧,追查跟踪,其间他数度亲自南下勘查地形分析案情,认为时机成熟,遂采取行动。办案人员首先查缉位于高雄市建国二路96号的印刷地点,逮捕了印刷厂老板李登文,并查扣价值400万元的印刷机一台,接着逮捕了负责印刷的林盈漳及其他两名员工,他们4人分别持有部分伪造的人民币和印刷锌版等物,其中一人藏有49张印刷网版,随后查缉人员在高雄县另一案犯家中,起获所藏印制成品的14箱百元面值伪造人民币,总面值为3500万元。
此次行动查获印刷工具有印刷主机、压纹机、切割机、裁剪机各一部,印刷网版49张,照相底片一张,压纹锌版2块,印浮水印部分的毛泽东人像锌版14块以及油墨等。
从这起伪钞案件的处理可以发现,人民币在台湾的法律地位已开始确认。从不承认到开始确认,到提供保护,不能不说台湾当局对人民币的“定位”有了本质的变化。随着两岸民众交流的日益广泛,经贸往来的逐步加深,相信,实现人民币和新台币联姻的日子一定会早于两岸统一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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