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曰:“食①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恭敬者,币之未将②者也。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
【注释】
①食:动词,使之食,引申为奉养。②币:指礼物。将;送。
【译文】
孟子说:“只是养活而不爱,那就如养猪一样;只是爱而不恭敬,那就如养鸟儿养爱犬等畜生一样。恭敬之心是在送出礼物之前有了的。徒具形式的恭敬,君子不可虚留。”
【读解】
“养而不爱如养猪,爱而不敬如养狗。”
这两句话对于我们在奉养老人时具有特别的警醒作用。
一方面,我们常常看到新闻媒介报道各种各样的对老人大不敬行为,不仅是不敬,甚至连赡养的应尽职责都不愿意尽到。而在孟子看来,不仅应该赡养,而且应该满怀爱心,恭敬有礼地赡养。如果不是这样,那你赡养老父老母也就和养猪养狗差不多了。你的老父老母如猪狗,你自己不也是猪狗一样没有人性的了吗?何况,如此下去,你自己也恐怕有被下一代当猪狗养的一天哩。
另一方面,我们也知道现在饲养宠物成风,一条爱犬动辄上万元人民币,甚至有再翻上十倍、几十倍的,所以,养狗成风,“炒狗”成“疯”。个别人,把狗当作心肝宝贝一般,不仅“养而有爱”,而且还恭敬有加,同桌吃“饭”,同床睡觉;甚至,吃得比狗主人自己好,睡的地方也比构主人自己睡的地方还要舒服。可见,这已超出了孟子的想象范围,不是“爱而不敬,兽畜之也”,而是“兽畜之也,爱而有敬”了。养狗尚且“爱而有敬”,何况奉养自己的父母呢?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了罢。遗憾的是,我们所看到的报道,奉养父母“爱而不敬”的人还的确不少,对这些人来说,已不是“爱而不敬,兽畜之也”,而是“爱而不敬,不如兽畜”了。也就是说,他们待自己的父母连狗都不如。还是用我们前面的推论来说,那他们实际上是把自己也看得连狗都不如的了,或者,干脆说,他们的作为本来就是连狗都不如的!
说到这里,必须郑重声明,我们在这里只是因为联系到孟子所说“养而不爱如养猪,爱而不敬如养狗”的意思而加以理解发挥,绝不是专门把矛头对准饲养宠物和“炒狗”的人,特此声明,以免引起误会。
总起来说,这一章对我们的重要启示还是一个对父母的态度问题,也就是“孝”的问题。在一般认为“孝道”已日渐式微的今天,这个问题当然已没有孟子的时代那样在社会生活中举足轻重。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在对老人的奉养已日益暴露出问题,而且,在世人对这方面的问题日益关注的时候,孟子的论述不是对我们很有警醒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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