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除暴安良官之本分

 

  官不洁已,则境之无赖偕官为孤注,扰富人以逞其欲。官利其驱富办,而讼可以生财也。

  阳治之而阴亮之。至富人不能赴诉于官,不得不受无赖之侵凌,而小人道长,官为民仇矣。

  夫朝廷设官除暴安良,有司之分。怜暴是纵,惟良是侮。负国负民,天岂福之。故保富之道,在严治诬扰,使无赖不敢藉端生事,富人可以安分无事,而四境不治者未之有也。

  【译文】

  当官的人,如果自己不洁身自好廉洁奉公,那么在他所管辖的区域,无赖之徒就自然而然地把那个当官的人,当作一笔极大的赌注,去骚扰当地的有钱人家,以便谋取私利。当官的也从这种侵扰中获得好处。而且通过打官司,当官的也从中获得好处而发迹,所以当官的表面上,是在治理杜绝这些事情,背地里却有意放纵。等到当地的殷实大富人家无力向官府控告而又不得不忍受这帮无赖之徒的侵扰和欺诈的时候,当官的也就成了老百姓的仇敌了。

  设置官府的目的在于除暴安良,这本来就是官府应尽的义务。放纵暴徒,欺侮善良百姓。这种负国负民同时也是祸国殃民的罪恶行为,难道苍苍上天还会保佑吗?所以,保持富裕最有效的方法就在于严厉惩治那些奸恶之徒的诬告和侵扰,使他们不敢寻找任何藉口惹事生非,有钱的人也就可以相安无事。如果这样做了都治理不好自己的辖区,那是从来没有的。

  【评语】

  当官要为民做主,要严惩地痞恶棍,保护善良。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安定,生产才能发展,人民才能富裕,当官的也才能谈得上有政绩。官运也才能亨通。否则,官位恐怕也难以长久。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为官者自己贪赃庄法,男盗女娼,自会有市井无赖、屑小之辈阿谀逢迎,两相结合则百姓不安,社会不宁,这就更无政绩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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