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案件重在见解

 

  办事以见解为主。呈状一到,要识得何处是真,何处是伪,何处是起衅情由,何处是本人破绽,又要看出此事将来作何结局,方定主意,庶有把鼻①。

  事件初到,不可先有成心。及至办理,又不可漫无主意,盖有成心,则不能鉴空衡平,理必致偏枯。无主意,则依回反覆,事多两歧,词讼蜂起。

  【注释】

  ①把鼻:同“巴鼻”。根据,由来。

  成心:成见,偏见。

  【译文】

  办理事情(案件),最重要的是有真知卓见。呈文或状纸一递上来,办案之人就应看得出什么地方是真实的,什么地方是虚假的;哪里是引起事端的原因,哪里是呈状人的破绽。又要预先料到这件事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然后才确定主意,积极筹划,这佯才好处理事情。

  事件初到,不可以先有偏见。等到办理的时侯,又不可以漫无主意。总之有了偏见,则不能明察秋毫、办案公正,判断是非必然会有所偏颇;没有主意,则徘徊犹豫、反复无常,致使事件增加歧义和矛盾,诉讼聚起,就像砸了窝的蜜蜂乱飞。

  【评语】

  作为幕僚,自当为领导竭力分担公务。而精通律例,公正无私是搞好工作的前提。裁决公事,既不能放纵,任由地痞无赖横行霸道;也不能苛刻,致无辜百姓蒙冤受屈。要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办事策略。做到公正廉明。对每一件案子都要认真分析、仔细调查,确切搞清楚它的真实情况,这样才可能使别人信服。总之,做官为僚如同做人,要光明正大,坦诚待人,清正廉洁,一心为公,这样才能搞好工作,对得起领导的信任和嘱托。

 

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