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六、清正廉明为官之本

 

  廉明乃是为官本等①,岂可以此上矜夸,下凌虐?以己之廉,病②人之贪,取怨之道也。

  【注释】

  ①本等:本份。

  ②病:谴责。

  【译文】

  能清正廉明秉公断案本是为的起码的品质和能力,怎么能够以此做本钱,向上级夸耀以邀官,向下级施威以显能呢?因为自己清正廉洁,就谴责其他人贪婪,这样做最容易招惹怨忿。

  【评语】

  尽管说封建社会为官残暴,贪婪搜刮者是主流,但清廉之官也不乏其人。

  如范仲淹官至宰辅,其位不可谓不高,权不可谓不重,他为国家富强而忧心,为民族强盛而尽力,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他留给后代子孙的不是黄金白玉,良田美宅,而只是几本治国治家的书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这一精神。一个人保持清正廉洁的品德很不容易,但绝不能以此为夸耀的资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各人都有各自的长处,万不可对别人不尊重,像范仲淹这样的杰出人物,并没有因为自己是功臣,而上欺皇帝,下压僚属,作威作福,跋扈飞扬。所以,他至今成为人们颂扬的对象、学习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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