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九、御下之道勿使忘形

 

  御①下之道,虽无过犯,不假②词色。常令其知畏。

  【注释】

  ①御:驾驭,控制。

  ②假:凭借,借助。

  【译文】

  领导下属的方法是,其虽无过失、罪错,也不能让其因此而得意忘形,恣意妄为,要使其常怀畏惧,谨慎小心。

  【评语】

  保持领导的威严是必要的,这可以保证政令的贯彻实施。但威严并不是来自于板脸瞪眼,而是平时的处事待人。如果领导对自己要求很严格,办事公正廉明,威严自然而生;如果贪赃在法,办事拖拉,处事不公,虽瞪眼也不会有严,板脸也不会有威。因此说:人到无求品自高,官能清廉威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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