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甲午,山东王伦之变,马要沈笠亭先生殉难寿张。时署中一黑犬,昼夜伏灵柩前,哀号不食。比殓,犬狂跃数四,以首触棺而死。家人义之,载归,为瘗于先茔之侧。相约岁时扫墓,必设狗羹饭祀之,至今犹不废云。
按:笠亭先生,讳齐义,为山东寿张令。有一女,生二岁,母陆孺人殁。先生哺以枣栗,适其寒温,心力殚焉。继母张孺人,以抚以育,女亦能率教。稍长,温清定省,如成人。与女兄暨诸昆弟友爱。好读书,尤喜诵孝经、小学。每遇古人捐躯授命之事,辄感慨激发,叹息弥襟,其孝义盖天性也。
岁丁亥,女年十一。笠亭先生筮仕山东,女瞻云流涕,恒以不得侍亲侧为恨。辛卯夏,先生病痊,谒选。女临别牵衣,泪涔涔下,大言曰:“吾父为国家官,愿吾父为忠臣足矣。”先生讶其言过骤,两兄亦以其言颇不伦,怦怦然不能释于怀,而初未知其言之痛也。
甲午秋,逆匪王伦发难。女从叔某自寿张县脱归,缕详遭变事。女惊闻骇愕,匍匐堕楼,昏懵深痛中,细询笠亭先生殉身始末,暨身后情形。于时,两兄方奔驰山左,随怂恿女设灵成服。一卮跪奠,发声长号曰:“吾父业为忠臣,亦复何恨!儿事母不终,事父伊始也。”时家人群属昏迷,不知作何语。久之,女起入内,人怪其久不出,视之,已投缳死矣。时十月二十四日之夜漏二十刻也。麻葛重袭,血泪淋漓,见者咸为之泣下。或曰:“义女初闻乱,魂魄纷驰,时时绕柱行。”或抚膺恸曰:“果死矣!”
一夕,梦笠亭先生朝服立于庭,面目血濡不可认,曰:“吾幸有以报国。”呜呼!孝义之诚,通于鬼神,果若此乎!
女于文事,不学而能成诗、古乐府,小楷亦精整可喜。此不足为义女重,特论次其死于义云。
按:义女名玉麟,死时年十八。乾隆四十年七月某日,浙江巡抚三保具提,部议准旌,有旨:“孝女当称曰义女。”夫臣死君,女死父,忠义之烈,萃于一门。备录其事,以见格及豚鱼,其由来盖有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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