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篇 后文主角



  一个作家,写作当时以及过后,都会有所增删润色,这是“规律”,谁也不能否认,何况雪芹十年辛苦,经营缔造,写几百口人的事情,千头万绪,其“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岂为空言。但看了张爱玲的考证,我总难以接受她的论证方法与结果,觉得若是如彼之“增删”法,则《红楼梦》对我的吸引力就大大降低,兴致大大败落。
  比如,《戚本》一回前脂批,说是“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是颦儿病重……”,她却读作“回回写药方,是颦儿病重……”。然后就下“断语”,说那些回的“药方”,已都删去了!
  怪不得她是让“梦魇”给迷住了,以致“聪明一世,懵懂一时”。谁见过一部书竟会“回回写药方”?!
  脂砚批书时曾说过一句话:“成何文字”,可用在这里。世上还有比“曹雪芹”更拙笨的“作家”,“回回写药方”!(这又是受了某人的谬说之影响。)
  其实,就连“回回写药”,如第二十六回佳蕙与小红谈心时,提黛玉“时常吃药”……,不过如此之类,不时见到一笔而已,岂是真的“回回”之理?读古人文字,不去体察语词有时夸张一些,会其意可也,若处处“以词害义”,死抠字眼,并以之为“考证”的根据,明言原来是“回回”有“药方”的,如今不见,是都“删”了……。若只此一例,可不深论;无奈张爱玲的这种论判太多,令人不免难办:到底信她?还是疑她?一疑,就显得太认真了吧。大家都在“痴人说梦”,彼此彼此,同发一笑可也。
  这样有趣是有趣,又怎奈研究《红楼梦》是个严肃而重大的问题,以玩世不恭、逢场作戏的态度来从事,是不妥的。
  又比如,她推断:湘云幼时依祖姑太君住在荣府,与宝玉同起居游戏,因与袭人相投,无话不说,早曾说出“不害羞”的话:等长大了,我和二哥哥作夫妻,你也嫁了他,咱们永远在一起……(此系我假拟的“对话”)。这个意思是不错,从后文袭人问着他,有明白的含义可以领会,不但张女士一个,不少人都能同感。但张女士的“理论”便又来了:原稿是这么写的,“后来都删了”(大意总是这么句话)!
  我要问:这写了何妨?天真烂漫的小湘云,说这个,岂不更觉有情有趣?后来的“都删了”,是何必要?出何用意?——难道是为湘云讳?那不太“道学”“封建”了?
  “删”,也罢了,但“删”的一字皆无——没有这个人物!直到第二十回后,才突如其来,“史大姑娘来了!”
  没头没脑,一至于此,这合乎古今中外的“叙事学”吗?
  张爱玲在此,只讲“删”,不讲“理”。
  试想:后文清虚观一次盛会,独湘云不在场,与省亲正同;盛会一过,立即又是“史大姑娘来了!”
  笔法如一,何也?
  窃以为,雪芹创此笔法,是特别表明湘云乃是“后之三十回”的重要主角人物,她在荣府败落之后才在全局中起关键作用。这根本不是什么“删”了,“大拆迁”、“大搬家”的“修改”技巧的琐末小节。
  张爱玲把湘云和“侠”字联起来,却是一个重要的题目。容另文讨论。
  诗曰:
  竹马青梅戏诏多,憨湘幼小爱哥哥。
  不知写罢何妨碍,“删”字轻轻斩断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