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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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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楼梦》的艺术,是父亲多年来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他曾多次“鼓动”一些朋友们和高校的老师们,盼望他们努力探研《红楼》艺术。他也曾多次为红学研究者的艺术论稿撰写序文。
若稍一回顾,便可看清一条“线路”,例如1953年初印的《红楼梦新证》中,早有专段论及《红楼》艺术的特色。1963年香港版的《散论红楼梦》中第一篇、《红楼梦欣赏一隅》,即是他论《红楼》艺术的专文。到1985年出版的《献芹集》里,已收有两篇重要的有关文章。其中一篇是为中国作家协会讲习班所作之讲演记录,另一篇是1980年他为段启明同志的《红楼梦艺术论》所作的序文,是对这个课题作的较有份量的评述。但是父亲为《红楼》艺术所作的贡献,人们似乎不大清楚,也很少提到——这也许是被“考证派”的标签所掩盖了吧?
我记得上大学学《红楼梦》的时候,老师讲到它的艺术特色时,和讲其它作品一样,仍然是“语言生动,形象鲜明,性格突出,结构严谨”,另外再赘上什么“炼字炼句,栩栩如生”等等习见之词。后来我得到的一个“诀窍”是:无论评论哪部作品,只要是分析人物,讲艺术特色,一律冠以那一串词句,大体就不会有什么“错误”了。
我曾就这个问题几次问过父亲,他只是摇摇头,笑而不及多言,或者告诉我说:“等我空闲了,我要写写这些,一时是说不清的。”
其实,这些问题,在他以前的不少论文中,早已有所涉及。并且他也讲过:我曾求助于一些对于《红楼梦》的艺术特色的评论。最常见的、那意思大约离不开四句话,十六个字:“语言生动,形象鲜明,性格突出,结构谨严。”谁也不能说这是评论得不对了。可谁也不清这到底明了曹雪芹这个伟大作家的什么特点特色?我想,那样的评论,只能是任何一个只要称得上小说作家的起码要求,而绝不能成为对一个像曹雪芹这样的作家的分析鉴赏。因为那等于什么也没告诉我们。因此不禁也有感想:我们中华古国,数千年的文学艺术的光辉历史中,那有多少评论文的精湛独绝的“理论语言”可资借鉴、可受启发、可以消化运用?为何一个时期弄得只剩下了那种“十六字真言”式的文艺评论万金妙诀?思之思之,不得其故。由此可见他对此课题的感触并非不深不重了。
这本书,可以说早已存在父亲心里多年了,只不过没有系统地落于纸上罢了。他曾说过:《红楼梦》既然是小说,那里面当然有合乎一般小说规律的东西,这些共性的东西不必讲,同志们通过别的小说早已明白了。父亲着重论述的是《红楼梦》与众不同之处,即《红楼》艺术的特殊性,特殊手法。他认为,这些特殊的手法是曹雪芹创造的,而同时又是他运化前辈大师的智慧的成就,历史是有脉络贯通的。
和1991年底的情形一样:那年是他辛苦地伏案撰写《曹雪芹新传》,我为他抄写、整理,两人整整忙了三个多月;去年(1993)年底,他又在为这部书勤奋地工作着,几乎是“一日三班”,到晚上还要写上一阵子。
1994年的元月中旬,这部书终于完稿了,而他的足疾又有所发作。望着他那满头的银发,蹒珊的步履,浮现在我面前的,是那“为芹辛苦”四个铮铮大字。
周伦苓
癸酉大寒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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