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公案—三个死结



  红学研究中有三个死结:一是脂砚何人;二是芹系谁子;三为续书作者。
  脂砚斋这个人,对研究曹雪芹和《红楼梦》的意义、价值、重要性,治红学的人莫不深知。他的名字直接写入甲戌本,早期抄本一律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曹雪芹写,他评,而且一评再评,三评四评;甲戌、靖本第一回批语中,将他与雪芹并提,称“一芹一脂”和“一脂一芹”。但脂砚何人?无论说是叔父也好,舅父也好,曹也好,棠村也好,曹雪芹自己也好,史湘云也好,都不过是一种猜测,而且是证据并不充分的猜测,不仅在研究者中间达不成一致,更主要的是每一种立说本身就没有实证的支持。畸笏叟也是这样。因为脂砚斋找不到归属,畸笏也相应探考无从,两位批者是连带的。
  曹雪芹是谁的儿子问题,自胡适提出系曹之子以后,一度为大多数研究者所接受,但后来动摇了,因为胡适立此说完全建立在无证枉说的基础上,依凭的是逻辑推论——既然继曹寅织造位的曹颙短命早夭,由过继的曹接替,自然雪芹就是曹之子了。认为雪芹是曹颙遗腹子的说法,在相当一部分研究者中也颇流行,但同样缺乏实证。而且需要解决一个矛盾,即必须证明曹天祐和曹雪芹是一个人。雪芹名曹霑,与曹天祐在名字上不无关合之处,王利器即举出《诗经·小雅·谷风·信南山》“上天同云,雨雪雾雾,益之以霡霖,既优既渥,既霑既足,然我百谷……曾孙寿考,受天之祐”,证明两者“义取相应”。但大部分诗经版本此诗的“祐”字都作“祜”字,郑玄笺也说:“祜,福也。”只有“明监本”、“毛本”、“闽本”的“祜”误作“祐”。因此还须证明曹家人看到的《诗经》只能是作“祐”的本子,真是麻烦之至。而且《五庆堂曹氏宗谱》列曹天祐为十五世,注明“颙子,官州同”。如果曹雪芹即曹天祐,能够“官州同”,他何必“举家食粥”呢?显然此说的障碍也不少。
  总之曹雪芹是谁的儿子,是一个根本未获解决的问题。
  续书作者也类似,原来认为是高鹗,后来梦稿本出世,高续说土崩瓦解。其实,程伟元和高鹗在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序言中说的话原很明确,他们只是在搜罗到的“漶漫不可收拾”的后四十回的基础上,“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是在撒谎。张问陶《船山诗草》卷十六《赠高兰墅鹗同年》诗的题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也只是说“补”而已,完全可以理解为是“补”齐的意思。所谓高鹗续作《红楼梦》后四十回,实在没有多少根据。但究竟是谁作的?只好老老实实地承认:还不知道;或者说,这个问题的解决,现在条件尚未成熟。
  所以我说这是三个死结。从已经知道的材料来看,无论从哪个角度立说,对材料做怎样的分析,都无法对脂砚何人、芹系谁子、续书作者这三个问题,做出确切的答案。除非发现新的材料,否则这三个死结就将继续结下去,谁都休想解开。“解”《红楼梦》之“味”,自非易事,作者已叹“解味”无人;解红学之谜、红学之结,难度也很大,至少不亚于“蜀道之难”——也许这正是红学的魔力和魅力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