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玉摔玉



  《红楼梦》第三回描写宝玉第一次与黛玉见面:
  (宝玉)……又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众人不解其语 ,黛玉便忖度着因他有玉,故问我有也无,因答道:“我没有那个。想来那玉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吓的众人一拥争去拾玉。贾母急的搂了宝玉道:“孽障!你生气,要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贾母忙哄他道:“你这妹妹原有这个来的,因你姑妈去世时,舍不得你妹妹,无法处,遂将他的玉带了去了:一则全殉葬之礼,尽你妹妹之孝心,二则你姑妈之灵,亦可权作见了女儿之意。因此他只说没有这个,不便自己夸张之意。你如今怎比得他?还不好生慎重带上,仔细你娘知道了。”说着,便向丫鬟手中接来,亲与他带上。宝玉听如此说,想一想大有情理,也就不生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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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段写得超常。一个少年见了另一个少年,发现对方有一种什么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因而哭闹,这可以理解,因为人有私有占有的欲望。但因为自己有而对方没有便“无私”地闹了起来,这不可理解。
  超常,所以绝妙,妙却难解,难解,就更妙。如果是那种单薄的情节处理,受了委曲哭,得了甜头笑,还有什么捉摸头呢?
  此章作了铺垫,先说是宝玉“有时似傻如狂”“行为偏僻性乖张”,还说他是“登时发作起痴狂病”,如此这般。
  但我们看一看,宝玉并非见人就问人家有无玉,更从未在人前摔过玉。摔玉的情分与痴狂并不是每一个接触过宝玉的少女都能得到的。这么一想,你就为之感动,为之泪下了。
  是的,这是宿命,这是前世的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的还泪之情所注定的。它无法解释也不必解释。宝玉爱黛玉,这是不能讨论的。爱情如电如雷霆,如疯狂如冤孽如病痛,它的强度甚至超过了生与死。他见了黛玉,他能不闹吗?他能踏实吗?他能正常吗?
  见到自己的所爱就如同见到了自己的前生、现世与未来,如同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形影与存在……他能不要求对方与自己保持完全的一致吗?
  如果依弗洛伊德的说法,小女孩见到男孩的身体,会误以为自己缺少了什么,那么男孩见到女孩觉得自己多余了点什么也就不足为奇了。在这个问题上,曹雪芹的文学比弗洛伊德的科学更多了一些对于女性的体贴,比弗洛伊德的科学多了点人文,是不是呢?
  ……这仍然不能完全解开摔玉的故事,我们还将继续分析下去琢磨下去。这里要说的是,从青年修养的角度上看,我们应该告诉下一代人对爱情也可以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而某个人,如果他或她经历过类似宝玉与黛玉式的迷狂的痛苦的爱情,他或她尝到了哭玉摔玉式的滋味,我们有理由为之感叹,既然上苍给予人类男女的分别,给予了人类以感情和灵性,那么他或她有福了,他或她算是货真价实地活过了也爱过了。
  顺便说一下,贾母临时编撰的黛玉的莫须有的以玉殉母的故事确实大近情理,贾母这样好的虚构能力,比后世那些毫无想像力,只会写自身的一点室内剧肥皂剧式经历的作家要更适合搞创作。有一位也不甚年轻的朋友一听到“搞创作”云云便痛不欲生(可能以为这样说亵渎了文学吧),如果他又要痛苦,只得请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