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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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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林黛玉与薛宝钗的理解、评价、比较与探讨,差不多可以说是《红楼梦》带给读者的第一大趣味、第一大困惑、第一大(审美与思考的)启动。读了《红楼梦》,远在寻找它的主题、主线、时代背景与文化属性之前,一个最直接、最通俗、最牵肠挂肚,却又相当微妙和费解的问题摆在你的面前:林黛玉与薛宝钗,该怎么说她们呢?作者为什么那样难分难解难测难求,真实生动却又含蓄神秘,乃至不无古怪地描写这两个情敌呢?无怪乎刘梦溪君将钗黛优劣问题列为红学的第一大公案(见刘著《〈红楼梦〉与百年中国》316页)。
余学也疏,大致印象是,对于钗黛的评价有以下四大类:
一、拥黛抑钗:大体认为黛玉真而宝钗伪,黛玉直而宝钗曲,黛玉亲而宝钗疏,黛玉热而宝钗冷,黛玉的身世、结局令人痛惜落泪,而宝钗的背景与(婚姻上的)胜利,叫人不服气、不痛快、不平衡。新中国建立以来,则更增添了对于黛玉反封建叛封建而宝钗帮凶封建的判定,拥黛抑钗,几成不移之论。
二、拥钗抑黛:大体认为宝钗宽厚而黛玉促狭,宝钗身心都比较健康而黛玉颇多病态,宝钗令人愉快而黛玉平添烦恼,宝钗能做贤妻良母而黛玉不能等。
三、钗黛二元论:大体认为,读小说自喜黛玉,实际生活中宁喜宝钗;搞恋爱自盼黛玉,讨老婆还须宝钗;掉眼泪自为黛玉,鼓掌喝彩还向宝钗。
四、钗黛一元论:以俞平伯先生为代表,认为作者之写钗黛,是从不同角度去分写他的意中人,认为将二者结合起来,便是作者理想中的兼美。(见邓遂夫《红学论稿》100页)。
几种见解,前三种道理都不深奥,也不奇妙,都很容易讲清楚,都站得住,却又针锋相对,聚讼无休。第四种见解稍稍不同寻常一点,俞先生根据《红楼梦》钗黛合写为一图、合吟为一诗提出此种见解,论据虽嫌不甚充分,却也不见什么人对《红楼梦》这一奇特的、既无先例也无后例的处理做过更合理的解释。有论者批评俞先生之见是形式主义,似乎不易驳倒俞先生对合图合诗现象的解释,便干脆从方法论上否定掉、取消掉解释这一耐人寻味的无例可循的二情敌合图合诗处理的必要性,干脆不让解释,其论辩逻辑,比俞先生亦不如了。
文学人物的评析角度
对于小说中人物的研究,是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进行的。例如,视其为现实中活人(活过的人、可能要活的人,即过去时与未来时的活人)的再现,像研究活人一样去研究他们,研究他们的时代背景、阶级本质、形体外貌、性格内心、道德品质、人际关系、行为动机、做事效果、借鉴意义等等。许多脍炙人口的文学评论,都是这种类型的大块文章:诸如对奥勃洛莫夫——多余的人的评论、对罗亭的评论、对阿Q的评论等。一些被称为小说批评派的红学文字,亦属于此种类型:如王昆仑先生、蒋和森先生的《红楼梦》人物论著。(鄙人才疏学浅,不揣冒昧,也写过《贾宝玉论》之类的东西,献丑了。)这似乎应该算是现实主义的角度,即即使承认典型化、承认艺术夸张与艺术概括、承认艺术高于生活,前提却是文学人物的生活性,即断定文学人物的根据是生活,对文学的评论的根据是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和社会的见解。这种人物评论的长处在于:通俗、易接受,把文学评论和社会人生评论结合在一起,通过文学评论使人获益、使人在人生智慧方面得到长进。这种类型的评论和审美评价基本用语有两个:一个是真实,一个是意义。真实,既包括着生动,栩栩如生、生活气息、活在读者的心里,也包括着总体的可信性、说服力,亦即文学人物的产生与性格行为轨迹的社会的、民族的、时代的、具体的逻辑依据的可认同性。意义,则在于对人物的解释和评价:一、这个人物是可以解释和评价的;二、这种解释和评价是有一定的深度和新意的;有时候还需要一个三,这种解释和评价是符合公认的价值标准的。
许多许多的对文学人物评论都是这样做的,它们的成就和影响无可争议。但是这样单一的角度是否也可能有不足呢?这不是不可以探讨的。例如:一、这种评论有时可能忽略了文学并非生活、小说并非纪实(而是虚构)的一面。盖自其真处观之,如《红楼梦》,无一人物不真实;而自其虚构处观之,无一处非虚构。我所尊敬的金克木先生就曾指出,刘姥姥那样的人,进了大观园,是不会那样言谈行事的。我们也完全可以对于宝钗处事方面的高度成熟干练圆通与黛玉文才与情感的早熟感到可疑。确实,宝钗与黛玉都很迷人,她们征服了你,你忘记了或者在作品的超凡入圣的魅力面前,你不敢对她们的生活的真实性、即生活中实有的可能性提出质疑。其实,具有成人的阅历的人,都可以凭经验提出这样的问题:一个活人的性格,能够提纯与“发达”到钗黛的程度吗?她们的性格光彩,不是可以说一半来自她们的生活性,另一半来自她们的非生活性吗?贾宝玉的性格与环境就更加如此,以致有的红学家认为他的原型是某位皇帝。当然,这里又有所谓艺术的真实的概念等待着我们。而艺术真实的概念就更难于论证,艺术魅力,往往是比艺术真实更强固的概念。许多需要十分吃力才说得清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说不清其真实性的艺术品(如神话、写意画、建筑、音乐、舞蹈、戏曲表演、许多类型的诗歌等),不是仍然被古今中外、世世代代的人们所热爱、所接受吗?
其次,用这种角度去评价并非写实的作品的时候,不免有些局促与尴尬。例如,评价《西游记》中的猪八戒时指出他(还是它?)的农民意识,这当然是不差的,但这就评不出《西游记》的特点、抓不着《西游记》与例如《创业史》的全然不同处了。进一步说,用真实性的尺寸去衡量神话,是否会给人以概念不甚搭界的困惑呢?
尤其是,采取这种角度的评论,有可能较少去注意这些文学人物的创造者的存在,较少去注意躲在人物背后的作家的意图、情绪、心态:他的全部聪明与愚蠢、单纯与混乱、喜悦与痛苦。我们简单地把人物看成了客观的存在,未尝不是上了作家的“当”呢!
那么,有没有评价文学人物的另外的角度呢?应该是有的,我想。例如,不完全把文学人物看成客观的活人,而是清醒地意识到他们是作家心灵的产物,是作家的思想情感的载体,是作家共有、又是每一个个别作家独有、而且能在或多或少的读者中得到或准确或变形的破译与共振的语码。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让我们用这种角度来对宝黛公案做一番再探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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