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愠不恼不怒不惊(3)



  黛玉自从专习《道德经》以来后,心情、性体和从前判若两人。遇事,能忍,能让,能思;一旦有什么想不通的,就从《道德经》里找答案,已经习惯成自然了。晚饭后,她叫紫鹃点上一炷芭兰香,自己又虔诚地净了手,漱了口,闭门垂帘,读起《道德经》来——她读经书,从不寻章摘句,总是从头到尾的低声细读,当读到有感悟处,便停下静思:
  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敝则新;
  少则得,多则惑。
  名与身孰亲?……故知足不辱,
  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她反复思索着,翻阅古代名家们对这两章的注释:河上公说“曲已从众,全其身也。”奚侗说“如《易经》所说‘龙蛇之蛰,以全其身。’”黛玉心平气和地联想着哥哥的话,并且有了自己的新的理解:“死不能全身,死有何用!”她终于明白过来了:“以死相拒,既非全身之道,更非智者之所宜为,乃技穷之黔驴也。”
  一夜之间,黛玉熟思了一套对策。
  次日清晨,吩咐紫鹃把兄嫂请了过来。
  她的表情,脸色,毫无一夜愁思的憔悴,依然是不愠不怒,但却显露出一本正经的严肃与庄重。也不等兄嫂问话,便开门见山地说出自己的思路:
  “我也仔细地想过了。说实话,二舅是决心要这么办了。但他压根儿也没想过外甥女儿的死活。说句难听的话,也不怕嫂子生气,他们父子为什么费这么大的周折,弄这么大的手段?不过是贪图林家的嫁资彩礼!”
  林良玉没搭腔,喜鸾不好接话。黛玉见状,自知这话太尖刻了,把话题岔开,说道:“有两位王爷出面,如果是直撞王爷而破了他们的面子,一者于哥哥的官场不利,二者也许会惹得他们老羞成怒,依咱们满族的规矩,由王妃下一道“指婚懿旨”,强令指婚,事到这一步,那不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吗!”
  “这一层我也想到了,有这种可能。”
  “那不就真的把我逼到死路上了吗。”
  “我早就说过,王命难违呀。”
  “是的。如今我意已决:亲笔写一个感谢王爷深恩的谢恩状,说明从小养在舅舅家里的特殊处境,弱女子有些心愿,必须由舅舅亲口应允了方能出庚帖。”
  “你这算应了还是没应呢?”
  “对王爷来说算是应了;对二舅来说,那要看他应不应我的条件了。”
  “噢?大姑娘这是想玩一招金蝉脱壳?”喜鸾发问。
  “是把王爷和二舅分开?”良玉猜测着。
  “是的,到那时候就不存在违抗王命的罪名了。”黛玉坦率地承认了兄嫂的猜测和分析。
  “若是二舅答应了你的条件,这门婚事你应还是不应?”良玉追问着。
  “应,怎能不应呢?”黛玉作了肯定的回答。
  “多少条件?”
  “不多,只三条。”
  “哪三条?”
  “等谢过了两位王爷再说。”
  “谢恩状什么时候写?”
  “早已写好了。”顺手从书匣中取出两张彩笺递给哥哥。良玉拿到手中看时,见是两页深红小粉薛涛笺,八分书工整而又隽秀。谢恩状是分别呈送两位王爷的,一式两份,除“主婚”与“执柯”二词有别,其余一字不差。
  弱女子林黛玉叩拜于
  南安郡王尊前:
  草芥民女,得郡王主婚之福,感被阳光雨露之恩,岂一人之幸,实祖宗之荣,即先人亦感戴于九泉之下矣。民女黛玉,幼失严慈,孤苦零丁,舅氏悯之,抚养成人。舅氏与女,恩同父母,因之,林贾两姓结秦晋之好,亦有别于通常之姑舅姻亲。黛玉素有心愿,必明之于舅氏,乞其恩允,始奏周南,可咏河洲。
  伏惟恭颂
  千岁千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