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南(二首)



  答敌人审问

  大丈夫,要革命,

  立志创造新社会;

  为工农,谋幸福,

  百折不挠气不馁。

  你们杀了我一人,

  好像明灯暂被狂风吹,

  革命少了我一人,

  好比大海丢了一滴水。

  革命声势如浪涌,

  一起一伏前后追,

  浪打沙埋众贼子,

  哪怕妖魔逞淫威。

  白旗倒了红旗飘,

  老子生死在这回,

  走上前来不下跪,

  贼子们,睁开眼睛看爷爷!


  壮烈歌

  壮,好汉!

  铡刀下,把话讲:

  土豪劣绅,一群狗党,

  万恶滔天,刮民血汗。

  休要太猖狂!

  革命人,你杀不完。

  有朝一日——

  血要用血还。

  刀放头上不胆寒,

  英勇就义——

  壮!壮!壮!

  烈,豪杰!

  铡刀下,不变节,

  要杀就杀,要砍就砍,

  要我说党,我决不说。

  杀死我一人,

  革命杀不绝。

  直到流尽了——

  最后一滴血,

  眼睛哪肯把敌瞥!

  宁死不屈——

  烈!烈!烈!

  刘绍南(1903-1928):湖北洪湖人。1916年到武汉共进中学读书,1924年考入了武汉中华大学。在武汉读书期间,他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党派他到洪湖地区,曾任中国工农红军十六师政治部主任。1928年夏,红十六师挺进湘西,绍南同志留守洪湖,在与豪绅土匪反动武装的战斗中,不幸受伤被捕。1928年7月23日在洪湖县戴家场被反动派杀害。上面两首诗歌,据说是绍南同志在受审时和在刑场上高声歌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