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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不厌诈,晋文公计胜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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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
春秋时,晋国和楚国将进行城濮之战。当时晋军力量不如楚军强大,晋文公重耳担心难以取胜,便问他的舅父狐偃说:“我军即将同楚军开战了,敌众我寡,您看怎样才能取胜呢?”
狐偃回答说:“我听说,‘喜欢礼物的国君,收受礼物再多也不嫌华美;喜好打仗的国君,打仗再多也不厌诡诈’。就请用诡诈的办法打楚国吧。”
晋文公把这个看法告诉了大臣雍季,征求他的意见。雍季劝谏说:“放干了池塘里的水捉鱼,哪里会捉不到?但是第二年池塘里就没有鱼可捉了。
烧光了丛林中的草木打猎,怎么会打不列猎物呢?但是第二年这里就没有猎物可打了。用诡诈的计策也是如此。现在偶尔用一次会取得成功,但下次再用就不灵了。因此,这不是长远之计。”
晋文公经过考虑,决定采纳狐偃的意见。
战斗开始后,晋文公命令下军副将胥臣给驾车的马蒙上虎皮,首先向楚军的右路陈国和蔡国军队发起攻击。晋军的突然袭击使战斗力不强的陈、蔡军队立刻土崩瓦解,蔡国公子在战斗中被杀。同时,晋国上军主将狐毛扯起两面大旗,装着撤退,中军却潜伏下来。下军主将栾枝让士兵们砍下树枝,绑在战车后面拖来拖去,扬起漫天尘土,伪装晋军主力溃逃。
楚军元帅子玉和左军主将子西不知道自己的右路已被晋军击溃,信以为晋军由于畏惧而逃跑,还以为狐毛率领的是晋军主力,便下令追击狐毛。子西立功心切,枪先追赶,形成孤军深入,两翼空虚。
晋军见楚军中计,主帅先轸、副帅■漆指浑精兵拦腰冲击,狐毛也率兵杀回马枪,前后夹击,歼灭了大批楚军。子玉见楚军大部分被消灭,立即下令收兵撤退。
晋军在城濮之战获得了重大胜利,歼灭了大批楚军,缴获战车百辆,俘虏楚军上千人。晋军吃着楚军留下的粮食,在城濮休整了三天,才带着战利品班师回国。
【新说】
兵不厌诈,其实说的是在前提既定的情况下,手段的选择和运用的问题。
就打仗而言,前提无疑是要取得胜利;为了取得胜利,可以运用一切手段,包括伪装和欺骗的手段。换句话说,为了达到取胜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把这个道理再往前推一步,似乎可以说,只要目的正确,为了达到目的,可以采用一切手段。这当中包含着强烈的实用主义色彩。
狐偃的看法和雍季的看法之间的区别,在于狐偃抱着清醒的实用主义的态度,而雍季却抱着糊涂的理想主义态度。不能说雍季的看法没有道理,但放长线钓大鱼的办法丝毫无助于解决眼下面临战胜楚军这一极其现实的问题。因此,从现实出发,面对现实选择手段,便是这一谋略的要义所在。因为,现实常常是难以超越的;幻想代替不了现实。
“诈”即伪装,欺骗。这一点最容易受到道德家们的指责。他们往往撇开现实情况,撇开目的将手段孤立出来,然后空泛抽象地批评欺骗不道德、不符合人们行为的准则。然而,这种指责,如果不是迂腐,就是别有用心。
因为,很明显的是,兵不厌诈是将目的与手段联合起来说的。在这里,手段为目的服务,手段与目的的一致,才应该是行为的最高准则,因而也是最符合道德的。
“诈”,可以使对手防不胜防,造成种种假象,使对手迷惑昏乱,从而乱中取胜。“诈”的手段也可以多种多样,可以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全看你怎么在具体情景中加以运用了。基本的原则应是灵活机动,随机应变。人的智慧便在手段的运用中显现出来。
但愿我们在面临和处理各种难题时,做清醒的现实主义者,切不要做愚蠢的理想家或伪善的道德家。
【典源】
兵不厌诈:语出《北齐书·司马子如传》:“事贵应机,兵不厌诈。”
晋文公计胜楚军:事见《吕氏春秋·孝行览·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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