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齐乘燕乱起寇兵





  【原典】

  燕哙王三年,苏秦的弟弟苏代从齐国来到燕国。哙王问苏代说:

  “齐宣王这个人怎么样?”

  苏代回答说:

  “不怎么样,他不可能称霸天下。”

  哙王问:

  “为什么呢?”

  苏代说:

  “因为他不信任臣下。”

  苏代说这番话的目的是刺激哙王,使他更信任相国子之,因为子之与苏代是姻亲。哙王根本不知苏代个人的意图,完全听进去了,对子之信任有加。

  过了一段时间,苏代又支使鹿毛寿去见哙王说:

  “过去尧帝把天下禅让给许由,许由不接受,尧帝既未失去天下,又得到了让天下的好名声。大王不如把国政让给子之,子之也必然不会接受,这样,大王既不失国政,又可以得到让国的好名声,岂不是与尧帝齐名了吗?”

  哙王又听进去了,果然把整个国政都让给了子之,子之坐了王位,哙王退居二线,反倒像臣下一样了。

  子之当政三年,燕国大乱,百姓怨声载道。将军市被与太子平谋反进攻子之,子之反攻,杀了市被及太子平。内乱数月,死人数万,整个燕国战火纷飞,一片大乱,老百姓离心离德、人人惶恐不安。

  早在将军市被与太子平谋反前,齐宣王就采纳了相国储之的建议,悄悄派人原太子平联络,表示齐国愿意作坚强后盾,支持他们进攻子之。这实际上是火上浇油,加速了燕国的内乱。

  当市被和太子平被杀死后,燕国已乱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这时,孟轲对齐宣王说:

  “现在讨伐燕国,简直正是时候。机不可失啊!”

  齐宣王于是命令章子率重兵讨伐燕国。燕国的士兵根本不战斗,甚至连城门也不关闭。齐军长驱直入,很快就占领了燕国的首都,杀死了燕哙王,把子之剁成肉酱。

  【新说】

  想不到,文质彬彬的亚圣人孟子还是个趁火打劫的高手!

  虽然在他弟子们记录的那本经书里,孟子翻来覆去地安慰齐宣王说,这一次讨伐燕国是救燕国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不算是侵略,但在我们听来,与近代殖民主义者和现代国际宪兵的腔调又是何其相似乃尔!

  其实,就在当时,正当齐国人打劫得欢,又是烧杀掳掠,又是搬运国宝的时候,各国诸侯就已看不下去了,召开联合会议准备出兵讨伐齐国,孟子又连忙给齐宣王出谋划策,要求停止劫夺,为燕国新立一位国君,然后赶快撤兵,以免遭到联合军队的打击。

  不仅趁火打劫,而且还添了一把火,这一历史公案是清清楚楚,不容置疑的了!

  趁火打劫是一种钻空子的谋咯,趁着人家失火的当儿去劫掠财物,占领土地,夺取国家。即《孙子·计篇》所说:

  “乱而取之。”

  这说起来有一点强盗行径,不过,人类的是非有时是很难说得清的。庄子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小打小闹的趁火打劫是窃钩者一类,大大地捞它一把,像齐国伐燕这样,反而说不清了,就连圣贤如孟子,不也为之而辩护吗?

  抛开是非判断,单说智谋,则趁火打劫的关键在于抓准时机,如“三十六计”所说,敌方内部矛盾越是尖锐化,就越是有利于我方乘机用兵取胜。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趁火打劫,在此一举。

  反过来说,要预防别人打劫的最好办法是自己多成立消防队,火根本不起固然是万幸,就算一旦起火,也可就地扑灭。大火烧不起来,别人自然无劫可打。

  【典源】

  趁火打劫:“三十六计”第五计:“乱之害大,就势取利。刚决柔也。”

  语另见《清稗类钞·盗贼类·趁火打劫》:“有所谓趁火打劫者,临时之盗也。遇有人家失火,即约一二伴侣,飞奔入内,见物即取,或持之,或负之,或扛之,主人加以呵常,则曰:‘将为汝寄顿于吾家也。’盖仓卒起意,利人之危而乘之也。”

  齐乘燕乱起寇兵:事见《战国策·燕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