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草除根,陈桓公自食恶果





  【原典】

  公元前717 年,郑庄公出兵进攻陈国,结果大获全胜,夺取了很多财物和俘虏。这是郑庄公对陈国两年前讨伐郑国的报复。

  此前两年,卫国和陈国曾经联合起来讨伐郑国。郑庄公知道敌不过,向陈桓公请求讲和,陈桓公不同意。执政大臣公子佗五父是陈桓公的弟弟,他劝谏说:

  “亲近仁义,对邻国友善,这是立国的法宝,大王还是答应郑国的请求吧!”

  陈桓公听了公子佗的话很生气,说道:“宋国和卫国都很强大,它们才是陈国真正的祸患。郑国那么弱小,它能把我们陈国怎么样?”

  陈桓公不听劝谏,继续攻打郑国。

  两年后郑国强大起来,出兵伐陈,打得陈国大败。邻国见陈国吃了败仗,都坐视不救。

  后来有人评论这件事说:“善的东西不可丧失。恶的东西不可滋长,这话是针对陈桓公说的。滋长了恶而不悔改,接着就祸及自身,这时再要挽救,就来不及了。《商书》说过,恶的东西一旦蔓延开来,就像大火燎原,连接近都不可能,怎能指望扑灭它?”

  这个人接着又引用古代史官周任的话说:“治理家国的人,见到恶就应像农民种庄稼要除掉杂草一样,把锄掉的草堆积起来肥田,彻底挖掉它的老根,使它不能再生长,这样善就能得到发展了。”

  【新说】

  这则故事带有浓厚的劝戒意味:它要人们扬善去恶,除恶务尽,不留余患。陈恒公之所以败在郑庄公手中,是因为他不善待邻国,心地很坏,遭受失败理所当然,咎由自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过,我们也可以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读这则故事。倘若陈桓公在郑国还很弱小时,将其彻底消灭,恐怕不会有两年之后的灭顶之灾了。这不也是“斩草除根”的一种解释吗?

  政治斗争,乃至人生的种种竞争,往往是很残酷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斩草除根,就是要彻底除掉祸根,不留后患。在斗争双方利益尖锐冲突,彼此不共戴天,对方的存在对自己的存在构成严重威胁时,尤其需要牢记这一策略。

  历史为我们提供的教训买在是太多了。春秋时代的宋襄公临阵对敌人讲仁义,结果大败而归。楚汉之争,项羽摆下鸿门宴,为除掉刘邦提供了一个干载难逢的良机。项羽的犹豫使刘邦死里逃生,项羽最后竟落得乌江自刎..

  后人把对敌人付出无谓的感情叫做“宋襄之仁”,把不当机立断斩草除根叫做“纵虎归山”。古希腊《伊索寓言》中讲的《农夫和蛇的故事》,也说明了同样的道理。

  鲁迅先生在三十年代曾大力倡导“痛打落水狗”,因为他深知“落水狗”

  们的卑劣。你以慈悲之心救助了被打落在水中的狗,它上岸之后说不定会反过来咬你一口。现实生活中的事实经常是这样。

  因此,对貌似可怜的敌人,对落难的敌人,对藏起狐狸尾巴花言巧语的敌人,应毫不留情地痛打到底,直至彻底丧失战斗力。在这种时刻万万顾不得仁义、信用之类教条,否则只能招致自己失败。

  所以,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犯罪。

  【典源】

  斩草除根:语出《左传·隐公六年》:“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

  陈桓公自食恶果:事见《左传·隐公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