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为“教”,还是为“学”

作者:王其华




  最近听了两位教师执教《普罗米修斯盗火》(苏教版)一课,两位教师教学设计不同,教学效果各异,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请看两个教学设计的主要环节:
  
  案例一:
  
  1.寻找特点:快速浏览课文,从文中找出普罗米修斯是一个怎样的神?
  (学生读后很快从文中找出关键词语“勇敢而极富同情心”)
  2.验证特点:哪些地方表现出他的勇敢?哪些地方表现出他富有同情心?找出相关的段落练习朗读。
  3.读出特点:你能把普罗米修斯的勇敢和富有同情心读出来吗?指名抓住关键词语读出普罗米修斯的勇敢和富有同情心。
  4.强化特点:教师强调,从“无火”可以看出他极富同情心,从“盗火”、“受罚”、“获救”可以看出他很勇敢。所以说,普罗米修斯是一个勇敢而极富同情心的神。教师指着黑板上的板书“勇敢”和“富有同情心”,让学生齐读。
  
  案例二:
  
  1.初读感悟:反复自由读课文,看看哪些文字使你最受感动?
  (学生读后纷纷找出了最受感动的段落)
  2.精读品味:抓住自己感受最深的文字反复练读,把自己的感受通过朗读表达出来。
  (学生读得声情并茂)
  3.交流分享:从这些动人的文字中,你读出了什么?能把你独特的感受和大家分享吗?
  (学生的回答也丰富多彩,概括如下:从“无火”读出了普罗米修斯的博爱和富有同情心;从“盗火”感受到他的勇敢和机智;从“受罚”感受到他的坚强不屈;从“获救”体会到他的真诚和善良。)
  4.朗读内化:选择你喜欢的方式,把你脑海中的普罗米修斯读出来,让他的形象在你的心目中更加高大起来。
  
  反思:
  
  从以上两个课例可以看出,两位教师都分四步进行教学,也都注意了读的训练,但是读的顺序不同,读的层次不同,读的方法不同,读的效果不同,其中折射出来的教学理念值得深思。
  
  思考一:教学入手点是“思想内容”还是“语言文字”
  
  学习语言的基本规律是从语言文字人手,进而理解语言文字所承载的思想内容,最后再回到语言文字本身。也就是遵循“语言文字——思想内容——语言文字”的基本规律。案例一,教师让学生先找出普罗米修斯的性格特点,再去研究具体的语言文字。教师着眼的是教材思想内容的解剖,关注的是知识结论的获取,把文本内容当成了教学的内容。案例二,教师让学生先感悟具体的语言文字,再在对语言文字的朗读品味中构建起人物形象,教师着眼的是语言文字本身,关注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体验,让学生在和语言文字的“零距离”接触中感悟教材内容。很显然,前者是从思想内容人手,学生脑海中留下的是有关内容的痕迹。后者是从语言文字入手,学生收获的是鲜活的文本语言。语文教学的重点是学语言还是学内容呢,当然是前者。阅读教学要“披文入境”,前提是“披文”,学生只有在语言文字中走个来回,才能真正内化语言文字所蕴含的思想内容。
  
  思考二:教学方法是重“归纳”还是重“演绎”
  
  “归纳”与“演绎”是两种不同的学习方法,教学过程中使用归纳法还是演绎法,往往是不同的教学理念支配而产生的行为结果。
  案例一,教师先把人物的特点从语言文字的“母体”中强行拎出来,然后再层层剥笋,逐条验证,将知识演绎得淋漓尽致。案例二,教师没有急于让学生找出答案,而是让学生抓住让自己感动的语言文字练习朗读,在动情地诵读品味中,使人物形象在脑海中慢慢清晰,渐渐丰满,进而呼之欲出。在此基础上,教师相机引导学生进行归纳和提炼,从而使学生实现对人物形象的完整构建。
  案例一侧重演绎法,案例二侧重的是归纳法。其实,教学中运用归纳法还是演绎法,本无可厚非,可根据需要而定,并无优劣之分。但综观我们的课堂,很多教师热衷于运用“演绎”的教学方法,就值得让人深思。只要我们仔细审视一下,就会发现:“归纳”是属于研究性学习理念的产物,“演绎”是属于灌输式教育理念的产物;“归纳”以能力培养为本位,“演绎”以知识传授为本位;“归纳”突出的是学习过程,“演绎”突出的是学习结果;“归纳”是以学生为主体,“演绎”是以教师为主体。由此可见,教学过程中采用什么方法,不仅仅是教学方法的问题,而是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问题,也是对教育功能的认识问题。
  
  思考三:教材解读是“求同”还是“求异”
  
  在阅读理解过程中,既要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阅读理解不是简单的“求同”,不是机械的“整齐划一”,得出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就算完成任务。而是要“同”中求“异”,“异”中求“活”,鼓励学生思维的多样化,理解的多元化,培养学生创造性的思维能力,构建属于他们自己的“哈姆雷特”。“求同”只能建立联系,“求异”才能形成个性;“求同”只能肤浅地认同,“求异”才能深刻地探究。
  案例一,教师在引导学生理解人物特点时,一开始就将学生的思维“固化”在一个狭隘的视野中,学生的认识只能在“勇敢而富有同情心”的圈子里打转转,无法越雷池半步。虽是“异口”,却是“同声”;只有“同”的附和,却没有“异”的精彩。思维的“固化”,视野的“窄化”,导致了认识的“弱化”。情感丰富、催人泪下的普罗米修斯,在所有学生的眼中成了一个僵化的模式、一个抽象的概念、一个干瘪的人物标签。案例二,教师没有固定的答案,提供的是更多的“不确定性”,让学生自主发现“不同点”,自主寻找“新风景”,自主构建“新形象”,每个学生都获得了独特的理解和深刻的情感体验,他们心中的人物形象才是鲜活的、立体的、有血有肉的。
  
  思考四:教学设计是“便教”还是“利学”
  
  现代教学论强调以“学”为中心来设计教学,教学的出发点是学生的“学情”,教学的过程是学生的自主探究,教学的归宿是学生的自主发展。新课程倡导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组织者、合作者、参与者、服务者,要以“学”定“教”,因“学”施“教”。案例一中,教师是以“教”为中心来设计的,教师考虑的是怎样教才能顺风顺水,得心应手,不出意外。课堂上,线性的教学流程完全在教师的掌控之中,不用思考就能找到的问题答案已经设计在教师的教案上,整个教学过程波澜不惊、一帆风顺,可谓成功圆满,师生皆大欢喜。案例二,教师的教学设计是开放性的、自主的、动态的、生成的、不确定的,教师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心理特点,遵循学生的学习规律,完全是以“学”为中心来组织教学的。没有统一的模式,没有固定的线路,没有统一的答案,学生充满灵性地感悟,满怀激情地创造,思维在不断发散,意义在不断生成,心灵在不断充盈。
  叶老说过, “教是为了不教”。这就明确告诉我们: “教”只是手段,而不是最终的目的,“学”才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 “教”是为了更好地“学”。什么时候,当我们完全以“学”为核心来设计教学时,语文教学就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境界。
  (作者单位:江苏新沂市时集中心小学,21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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