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谈音乐教育学科综合的前提

作者:刘安乐




  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音乐教育教学中学科综合在普通学校确实存在滥用的迹象:一上课就非得要求学生画画、朗诵、做形体动作、跳舞或戏剧表演,尽管这些环节并非是音乐课堂教学内容和音乐教学方式等所必需的;经常勉为其难地非得在非艺术人文学科的自然学科诸如物理、化学等与音乐之间寻找联系;而并不得法的学科综合又往往充塞着大半个课堂等等,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样的学科综合使得本应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音乐课堂充满了牵强附会,充满了做作。这样的学科综合不但不能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促进学生艺术审美能力,反而会使学生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无所适从,从而窒息学生的艺术灵感,泯灭学生的艺术创造力。
  为此,在音乐教学中进行学科综合时,我们有必要注意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1、音乐的学科综合要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
  从可能性来看待学科综合。首先,音乐内部相关内容诸如感受、鉴赏、表现、创造及音乐的相关文化等的综合是最具有可能性的。如“感受与鉴赏”就包含“音乐与相关文化”;而音乐的相关文化也只有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中才能真正得以理解和体现。音乐表现的过程同时也是音乐感受和培养、展示创造力的过程;音乐感受力与音乐鉴赏能力的提高,反过来又可以丰富音乐的表现力,并促进音乐创造力的发展。因此,音乐内部的相关内容及音乐的相关文化的内在联系是相当密切的,其综合的可能性也是最大的。其次,音乐与姊妹艺术学科诸如形体、舞蹈、戏剧、影视、绘画、诗歌、书法等的综合也具有很大的可能性。有艺术家认为:“一切艺术都是心灵的艺术,只是各自所用的感性材料不同而已。”这是很有道理的。无论是从艺术发生学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各个门类都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为它们的综合与融合提供了契机。再次,音乐与人文、社会学科诸如语文、历史、地理、体育等也存在一定的学科综合可能性。因为,从更宽广的范围与视野来看,音乐是属于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范畴。那么,音乐与人文、社会科学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是必然的。然而,音乐与自然科学及其学科诸如物理、化学、数学、生物等其内在联系就微乎其微了,因为它们既属于不同的科学与学科领域,又具有自身各自不同的独特的性质。因此,进行学科综合时,并不是什么东西、什么内容都随便可以拿来综合的,而应视其与音乐进行综合的可能性的大小而定。对综合可能性比较大的内容应加强学科综合的运用,而对综合可能性较小、甚至没有什么综合可能性的学科内容,则不一定要频繁运用学科综合或非得在音乐与这些学科之间寻找什么内在联系。当然,对以上学科综合可能性的排序及其对学科综合运用的要求只是属于一般情况,有些内容学科综合可能性较小但在学科综合的运用上很方便的情况也是有的。同时,就一堂课而言,单独使用学科综合可能性较小的内容与音乐进行学科综合而使课上得很成功的情况也是有的。因此,我们不可将其绝对化。就一般或总的情况来说,综合的可能性的大小是与综合的适宜状况呈正比的。经常勉为其难地非得在非艺术人文学科的自然学科诸如物理、化学等这些综合可能性极小的科目与音乐之间寻找什么内在联系无疑是不得要领的。
  
  2、音乐的学科综合要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
  不管是音乐学科内部的感受、鉴赏、表现与创造之间的综合,还是音乐与姊妹艺术学科之间的综合,以及音乐与人文、社会、自然学科之间的综合,都须在必要与必须的情况下进行。也就是说学科综合必须服从音乐和音乐教学的需要。提倡学科综合并不是说不管音乐和音乐教学是不是需要,一上音乐课就非得将音乐和其他内容一律加以综合。不问青红皂白,把一大桌子菜一锅煮了,不但难以烹调出美味佳肴,反而丧失了单个菜的原汁原味,而且吃起来往往还会消化不良。学科综合也是一样,不管需要与否,凡是音乐课就非得运用学科综合,这样,非但不能拓宽学生的艺术视野、提高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还会使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考察变得粗糙。学生对千篇一律的充满牵强附会与做作的综合也会感到疲劳,学生甚至会因此丧失对音乐和音乐课的学习兴趣。因此,学科综合也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必须是出于音乐和音乐教学的需要。学科综合的内容也好,形式也好,如果不是出于音乐和音乐教学的需要,那就使得学科综合往往“为综合而综合”。这样的“为综合而综合”的学科综合就使得综合丧失了其正确的目的与动机而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综合的“非必要性”使得综合失去了应有的融洽与和谐。而如果学科综合是出于音乐和音乐教学的需要,则综合就能使音乐内容与所综合的内容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课也就会组织得有机、有序,课堂也会因此而变得融洽与和谐。因此,是否为音乐和音乐教学所必要、必须与需要,不但是音乐学科综合的前提,也是音乐学科综合能否收到良好效果的关键的因素。只有在音乐和音乐教学必要、必须和需要的前提与基础上,学科综合才会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作用、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3、音乐的学科综合要在恰当的情况下进行
  之所以提出音乐的学科综合要在恰当的情况下进行是基于并不理想的音乐学科综合现实:并不得法的学科综合往往充塞着大半个课堂,而这样的学科综合在普通学校音乐课堂又频频出现。如:在欣赏教学或教授歌曲作品时,往往要涉及到作品的创作背景以及当时的社会政治、历史、文化等方方面面的知识,教师为了便于讲解与阐述,往往边讲边播放有关的各种多媒体画面,而这一准备和铺垫过程又往往占去大半节课的时间,留给学生对音乐作品进行听赏、考察的时间少而又少;对声乐作品要么朗诵、要么画画、要么形体表演折腾了大半节课,而真正用于学生体验或用“歌声”表达、学习作品的时间所剩寥寥无几等等。有时我们纳闷:学生对作品草草听一两遍何以有深刻的体验和出色的表现?学生对一首新的歌曲只学一两遍何以将其表达得娴熟自然?这种偏离对音乐本身的听赏、体验与表达的学科综合如果充塞着大半个课堂,且这样的综合又频频出现在普通学校的音乐课堂,那么,这样的学科综合是不恰当的。我们认为,学科综合只是音乐学习与音乐教学的手段与途径,这种手段或途径必须与对音乐本身的体验与表达融合在一起。同时,作为音乐学习与音乐教学的手段与途径,学科综合怎么重要也只是手段和途径而已。我们不可能把它置于对音乐本身的体验、理解与表达之上。如果是那样的话,学科综合成了目的,对音乐的体验、理解与表达则反倒成了手段、途径或其他。那么,这样的学科综合是得不偿失的。
  另外,《音乐课程标准》中要求:“综合应以音乐为教学主线,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也是我们应该予以重视和强调的。
  总之,对音乐教学的学科综合的运用只有在可能、必要、恰当的情况下,并以音乐为教学主线,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音乐教学的学科综合才能真正起到加强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联系、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增强教学的趣味、激发学生兴趣,提高学生艺术修养、鉴赏能力和审美水平的功能与作用。也惟有如此,方能有效避免音乐教学中学科综合的“泛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