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1期
清查药品回扣出硬招
作者:清 源
不久前,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民营医院——大连新世纪医院,作出了一项“惊人"之举:32名收受药品回扣的医务人员被“请”出医院,这其中包括一名副院长、7名科主任及数名专家,此举开了民营医院自我整治收受药品回扣顽疾的先河。
顺藤摸瓜,收受回扣浮出水面
大连新世纪医院是北京凤凰医院集团旗下的5家连锁医院之一,是北京凤凰医院集团兼并原大连钢铁厂医院改制而成的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也是大连第一家民营医院。
去年凤凰医院集团对各连锁医院的例行质量检查过程中,集团质量管理科发现大连新世纪医院某些药品的使用量迅猛上涨,比去年同期药品使用量高出一倍还多。可是与大连市其他医院相比,新世纪医院的药价并不高,甚至还要低一些,并未出现药价虚高现象。那么,在入院患者人数较为恒定的情况下,药品使用量高只能是一个原因:给患者无端多开药品。在向集团反映了这一情况之后,质量管理人员很快得到答复:抓住此线索,继续深入调查。
凤凰医院集团管理层从集团总部派来调查人员。调查人员发给新世纪医院每位员工一份民意测验表。民意测验显示,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是职工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有的揭发某某医生平日和哪个医药代表打得火热;有的指出哪种药使用量不正常;甚至有的医生承认自己拿了多少回扣,表示了忏悔之意;还有人点出了暗送回扣的医药代表的姓名。
根据这些情况,凤凰医院集团管理层主要领导找到几位医药代表。经过交谈,几位医药代表先后将他们向新世纪医院一些医生提供药品回扣的事情和盘托出。调查人员掌握了部分医生收受回扣的第一手证据。至此,包括一名副院长在内的32名收受药品回扣的医务人员浮出水面。一位当初参与调查的管理人员说道:“对于在检查中疑点较多的病历和药房记录,我们找到正在住院或已经出院的病人,详细了解了当时诊断情况及所开出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结果发现均有不同程度的药品虚开现象,有的甚至多开的没谱。可以断定,在医院药品采购过程中,有人做了手脚!在随后的一个多月中,我们开始了如警察断案般的半透明调查,并逐渐将怀疑目标锁定在了神经外科主任赵某等7人身上。不久,‘目标’漏出马脚——一名姓周的普内科主任在接受药品推销员回扣时,被我们逮个正着。从这位药品推销员身上,我们了解到竟然有10多名医务人员不同程度地收受过药品回扣,而回扣返还额度一般都在10%~15%。通过该推销员我们又找到几名其他药品的推销员进行调查、举证,结果令人触目惊心———在收受回扣的名单中,一名副院长竟赫然在列。”
挥泪斩马谡,医院向吃回扣者“开刀”
大连新世纪医院部分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的“马脚”被抓住后,凤凰医院集团总裁徐捷从北京飞赴大连,了解了整个事件的详细情况,并作出最终裁决:开除32名相关医务人员,并以文件形式通报全院。大连新世纪医院在《关于收受药品回扣的处理决定》中语重心长地写道:“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圣洁场所,医生是救死扶伤的神圣职业,医务人员应当全心全意地为病人服务。但是,由于受商品经济的影响和个人利益的驱使,收受药品回扣的腐败现象像病菌一样渗透到我院,部分医务人员置病人的利益、医院的声誉于不顾,收受药品回扣,如果不及时予以整治将毁掉我院的前程。虽然这些人曾经是医院的技术骨干,也曾经为新世纪医院的发展壮大立下过赫赫战功,但为了净化医疗环境,现决定将这32名医务人员开除出院。"为了让全院职工从中汲取教训,凤凰医院集团管理层还对包括新世纪医院常务院长在内的全院职工分别处以30元到300元不等的罚款。
一个营利性医院,何以出如此重拳整治药品回扣这一顽疾?凤凰医院集团总裁徐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尽管她会为痛失大批优秀人才而落泪,但还是作出了开除决定,因为她始终认定如果对损害患者利益的事不严肃处罚,医院就会逐渐失去信誉,并最终走向衰败,对一个民营医院尤其如此。通过这次处罚,她希望集团所有医务人员都能明白:患者需要的是德才兼备的专家,医院要通过正当途径营利。
新世纪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在《处理决定》下发的当天,自发写下决心书,表示将洁身自好,永远拒绝药品回扣。
新世纪医院出硬招,其他医院怎么办
大连新世纪医院这一举措,或许可以给其他医院在根除“拿回扣”这一医疗痼疾上有所借鉴。如果所有的医院都能洁身自好,发现收受回扣现象及时予以重拳整治,该罚款的罚款,该开除的开除,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彻底敲碎医疗腐败得以滋生的温床,才能让老百姓不至于被医疗腐败“谋财害命”。
2001年12月份实施的新《药品管理法》规定:对患者在医院购药时碰到的不合理用药和乱加价行为,医疗机构须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价格清单,让老百姓吃上“明白药”。对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药品回扣,新法更施以“重拳”:对于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给予、收受药品回扣,轻者由卫生行政部门或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万至2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如果个人收受回扣超过5000元、个人暗送回扣超过1万元、单位暗送回扣超过20万元,构成犯罪的就要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据说7名被解聘的医生没有一人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调查及制裁,其中有的医生已到新的医院上班。
据悉,大连新世纪医院曾向当地卫生局领导汇报过医院解聘7名医生的事情,但当地卫生局某领导的一番话却让记者颇感疑惑。他说:“对于院方解聘的这7名医生,我们总体上是肯定的,医生收受回扣是错误的,绝不允许。按照规定一经发现就要罚款、降职或取消行医资格。”但是,他认为,新世纪医院之所以能这样做,第一,它是民营医院,有体制上的优势,人、财、物都是董事长说了算,想开谁就开谁。公立医院如果开除这么多医生,还从院长到清洁工都罚款,大家肯定都去上访了,院长没法当了,卫生局也没法办。民营医院的医生全是聘任的,好多还是退休返聘的,老板把他们开了啥事没有。
《药品管理法》中明确指出此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的违法问题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多年来药品购销中的回扣风屡禁不止,一些地方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正是医生收受药品经销单位的回扣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直接导致了广大患者的巨大损失。大连新世纪医院惩治药品回扣的硬招对所有医院都有同样的启示,他们能办到的,所有的医院也应能办到。
国家药品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回扣成风难取证,医生拿回扣从来没有收据或书面材料,证据难找。而且有的药品临床经常用到,有没有回扣医生都得开,这给监察工作增加了难度。以前有关部门根据举报,到一些医院调查过几次,但很难查出结果,最多是禁止该药进货,但这并非是治本的办法。制止药品回扣,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和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对药品购销中给回扣和接受回扣的行为,要按行贿、受贿论处;并且要抓住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公示,以起到震慑作用。药品的虚高定价给回扣奠定了商业贿赂的物质基础,不公开的医药采购方式为回扣创造了条件,而医药迟迟不能分家则是滋生回扣的土壤,所以要根本上解决药品回扣的问题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
彻底整治药品回扣,广大人民群众翘首以待!